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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国家总局、省局部署要求,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为抓手,以实施风险防控为主线,坚持严厉打击与规范引导并重,严格监管与社会共治并重,健全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严把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切实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提质增效。
一、坚持风险防控,实现关口前移
(一)推动法律体系完善。围绕贯彻实施新的《食品安全法》,开展食品安全地方立法的可行性研究,积极提请市人大把《青岛市食品安全条例》纳入立法调研规划,贯穿全程风险防控理念,建立具有青岛特色的覆盖全链条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二)压实风险监管责任。分环节健全网格化管理体系,按照“四有两责”(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落实日常监管和监督抽检责任)要求,全面落实风险隐患排查和安全治理责任。健全市级督查日志、基层检查日志和风险排查、评估、治理工作台账制度,实现监管工作痕迹化、规范化管理。
(三)健全风险筛查制度。全面落实“风险清单”管理,加大高风险领域监督检查频次和密度,确保年内不发生重大及以上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全面探索食品药品各领域实施分类分级管理,建立健全风险监管档案。坚持每季度风险会商制度,预判监管重点,提高风险会商对监管工作的指导性。
(四)建立风险交流机制。全面推行市和区(市)两级双月恳谈会商制度,邀请院校专家、行业代表、媒体记者、市民代表定期交流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坚持定期发布食品药品安全状况白皮书,根据风险态势及时发布消费建议,引导社会理性认知、科学对待食品药品安全。
二、坚持创新监管,实现全链条覆盖
(一)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层层建立创建目标责任制,督促落实政府属地化监管责任。加强督导调度、实地督查、第三方评估等,确保创建工作通过验收。按照全省部署,启动开展食品安全城市和食品安全先进县创建三年行动,力争80%以上的市、区创建成为省级以上食品安全城市和食品安全先进县。
(二)探索“双随机”抽查机制。建立实施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综合运用日常巡查、飞行检查、明查暗访等方式,提高问题发现率和处置率。分环节完善日常监管标准化手册,实行现场监督检查内容表格化、对错式评分,并及时公布检查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三)创新食品生产监管。探索建立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年度审计报告制度试点机制,对企业进货查验、食品添加剂使用等关键控制点实现精细审计、深度监管。在乳制品、白酒和规模以上肉制品企业探索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全面推广小作坊规范提升工程,推动各区(市)建立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引导小作坊向园区化、工业化发展。
(四)强化食品流通监管。全面实施《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落实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在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全面推行质量保证金制度,对不合格供货商应退尽退。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市场快速检测体系,基本实现全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中型商场超市纳入快检体系。在落实蔬菜、水果入市快检的基础上,加强对畜禽产品、水产品、其他农副产品入市快检管理。
(五)深化餐饮环节监管。巩固深化“明厨亮灶”成果,在餐饮量化分级B级以上单位中,再推广1000家以上亮化单位,进一步扩大网上视频直播单位总量。结合消费市场整治和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加大清理无证经营和超许可范围经营力度,促进整体持证率稳定在高位。全面推行“寻找笑脸就餐”行动,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六)提高药械、保化监管水平。做好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试点和药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加强新版GMP、GSP认证后监管,防止药品生产经营水平滑坡。全面推行药品生产不良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探索药品经营企业加大药学服务力度。制定药品使用单位质量控制标准。深入开展“规范药房”创建工作,一级医疗机构100%达标;一级以下单位中达标率不低于50%。推进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完善保健食品、化妆品批生产记录管理制度。
(七)推进追溯体系建设。在全市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批发商、大中型商场超市推广电子追溯体系。在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食品供货者全面推行“一票通”。与农业、商务等部门开展信息共享和平台对接,逐步实现食品的全程可追溯。探索推出食品追溯的手机端应用。推动全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全面建立产品追溯体系。
三、坚持问题导向,严打违法犯罪
(一)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守护舌尖安全”整治行动,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重点打击行业“潜规则”。
(二)提高检验检测效能。按照“统一制定计划、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数据汇总分析、统一结果利用”的要求,全年完成食品定性定量检测不少于6.5万批次。坚持问题导向,将抽检任务的主要用于监督性抽检,突出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滥用和非法添加、致病菌、重金属、污染物等安全性指标以及舆情监测、监管发现的问题但尚无标准的项目,增加蔬菜、水果、畜禽肉等高风险品种的抽检频次,提高抽检的靶向性。
(三)严格信息公开。建立常态化曝光机制,对抽检结果及不合格产品召回、下架、销毁、处罚等处置情况密切跟踪,并及时、全面对外公布。严格落实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和“黑名单”制度,切实提高违法成本。
四、坚持群策群治,推进社会共治
(一)深化品牌引领行动。按照省局部署,深化“食安青岛”品牌引领行动,每个区(市)创建一条食品安全示范街、一个食品安全示范镇(办)。探索开展药械领域的示范创建。通过塑造“品牌方阵”,引领食品药品行业自律管理。
(二)推进食品药品供给侧改革。积极推动HACCP、GMP、GSP、GCP等各类企业生产经营行为规范建设,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人员培训等方面为企业提供服务。推进行政审批事项网上申报和网上直办,优化审批流程,提高服务效能,推动食品药品产业换挡升级。
(三)打造“问计于民”城市名片。坚持民意导向,重大政策、活动等全部“问计于民”。定期组织“问计于民”活动,征集食品药品治理“十大金点子”,邀请市民参与“十大食品”抽检和进企业等交流活动,推动政民常态化互动。
(四)鼓励多方共治。加强“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建设,拓宽微信等新媒体举报渠道,深化“吹哨人”制度和群众互助监督作用,加大奖励兑现力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院校专家作用,采取多种方式,发挥第三方组织在政策制定、科普宣传、舆情应对、事故处置、重大项目论证等方面的作用,提高行政行为的科学化水平。
五、坚持固本强基,提升监管能力
(一)加强党组织建设。按照中央部署要求,开展“学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做合格党员”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化党内教育。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岛城人民饮食用药安全忠诚卫士和示范食药所创建活动。加强机关文化建设,深化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党组织创建活动,培树团结奋进、为民监管的核心价值观,增强队伍凝聚力和向心力。
(二)提高规范监管能力。进一步划分监管事权,明确市、区两级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细化考核评价制度,强化干部队伍的执行力。加强教育培训,优化队伍知识结构。探索建立职业化检查员队伍。聘请专业法律顾问,设立法律咨询室。
(三)提升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能力。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制度。提升应急能力,扎实开展应急能力培训和演练活动,年内分片区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应急演练活动,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及事件应急处置率达100%。
(四)加强执法装备配备。落实全市食品药品监管执法装备配备标准,积极争取本级政府财政投入,促进各级政府资金支持,强化各级行政执法和应急专业队伍标准化配备,重点配备快速检测设备、现场执法、调查取证设备等。
(五)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加快市级检验检测基础设施建设,加速推进青岛口岸药品检验所改建项目建设和食品实验室改造项目,推进“四品一械”检验资质扩项,实现食品药品检验能力全覆盖。加强基层检验能力建设,区(市)综合检验检测机构和食药所快检室全部建成并运行。加强各级检验队伍的专业技术培训,加快高端人才的引进,提升食品检测水平。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驻局纪检组监督责任为抓手,多渠道、多层次开展教育培训,加强党纪政纪学习。落实廉政建设“签字背书”制度,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廉政风险排查,严格行政审批、认证检查、抽检监测、稽查执法等方面的标准和程序。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控财政经费开支。落实教育引导、谈话约谈和提醒告诫等制度,督促各级遵守廉洁自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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