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品药品监管局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6-07-20
字体大小: 打印

  上半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创建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城市为总体目标,紧紧围绕服务民生、保障安全这一中心任务,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履行各项职能职责,守住了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底线,巩固了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稳定向好的局面。

  一、深化“食安”城市创建,进一步浓厚干事创业氛围

  把开展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作为落实市委、市政府“走在前列”部署的重要抓手,聚焦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治理水平和公众满意度两个维度,持续深化“食安”城市创建,提升标杆、争创一流。一是深化区域创建工作。在我市全域创建的基础上,继续做好面上推进、点上强化,遴选黄岛、胶州作为全省第一批食品安全创建县,通过以点带面,示范引领,深化全市范围的创建活动,以创建来深化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二是细化明确标准和责任。制定实施了创建食品安全城市责任制考核评价工作意见,细化创建内容和目标,确定了177项创建指标,明确相关责任分工,进一步激发全系统的积极性、主动性,有力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三是精心组织中期评估。制定下发评估方案和中期绩效评估考核评分细则,设置了46个考评项目和81个考评要点,实施“以评促建”,及时发现问题并跟进整改,有效巩固前期创建工作成果。

  二、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高压严打态势

  坚持问题导向,持续用好专项整顿治理这个有力武器,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整顿、集中执法,锲而不舍地开展治理整顿,严惩重处违法违规行为。一是食品安全专项治理方面。紧盯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先后部署开展了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清源”行动、“守护舌尖安全”、“两超一非”和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和羊肉及其制品、食用植物油、蜂蜜、肉制品、阿胶糕和旅游季节监管等7项专项整治工作,有效解决影响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二是药品安全专项治理方面。以打击中药、化学药品违法生产行为等为重点,深挖带有区域性、系统性特点和“潜规则”性质的药品药械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药品领域违法经营活动,妥善处置“非法经营疫苗案”。三是优化整治运行机制。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关于建立全市食品安全“三安联动”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建立完善食安、农安、公安“三安联动”监管工作机制,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和技术优势,完善工作协作机制。

  三、创新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在大力加强高压严打的同时,正确处理日常监管和集中执法的关系,处理好统筹监管和重点监管的关系,推动工作创新,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能力。一是创新食品生产监管模式。实施食品安全审计制度,对乳制品、肉制品等企业许可保持情况、生产过程控制情况等进行体系审查和监督,防范系统性风险。在全市1000余家食品生产企业推行责任险制度,形成食品安全保险体系。二是全面落实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加强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备案登记食品摊贩4000余家,备案率96.6%。对全市49249家食品销售者建立信用档案,建档率84.7%。在全市18家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95家农贸市场实施质量安全保证金制度,对16家不合格供货商实施退市处理。将全市200余市场、超市纳入快检体系,落实入场检测、批批抽检,完善农产品快速检测体系。三是餐饮监管突出严、实、新。严把许可关,对上半年申请中央厨房许可的4家单位严格审查,全部不予许可。严格全市25600家餐饮单位量化分级,量化分级率达到80%,对C级和不予评级单位重点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实施动态监管。扎实做好全国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展、2016国际教育信息化大会等重大活动27次,确保重大活动食品安全零事故。完成896家餐饮单位“明厨亮灶”改造工程,全市明厨亮灶餐饮单位达到6433家。加强网络外卖监管,排查出110余家涉嫌无证单位,全部进行了严肃查处和公示,出台八项措施实施长效监管。

  四、规范药品监管保障,进一步优化药品监管模式

  牢牢抓住药品质量监管这条主线,强化药品标准监管,加强药品生产源头治理,大力巩固药品GMP、GSP认证成果,突出抓好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进一步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一是加强药品源头治理。推动药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我市18家药品生产企业和14家医疗机构制剂室,开展了药品生产质量提升行动,目前已完成7家高风险药品和3家特殊药品的专项检查。深入推广药品生产不良行为记分管理,将药品抽验与监督检查相结合,提高抽验工作针对性、靶向性。加强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上半年共上报药品不良反应4170例。二是深化药品流通监管。开展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活动集中整治,督促各区、市局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整治效果。督导全市66家药品批发企业、65家零售连锁企业,对照十项问题逐一自查;对13家药品批发企业进行督导检查,并对存在问题责令整改。对非法经营疫苗案件所涉企业青岛某公司进行深入检查,发现缺陷问题8项,及时报请省局撤销该公司GSP证书。继续推进零售药店药学服务开展,实施执业药师活体指纹考勤制度,确保了执业药师在岗履职,提升用药指导服务水平。三是实施严格医疗器械监管。针对注射用透明质酸钠、壳聚糖类产品、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定制式义齿等四类产品开展集中整治。加大“飞行检查”工作力度,对12类重点监管产品生产企业和34家义齿生产企业的日常检查覆盖率达到了100%;加强医疗器械使用单位网格体系的管理,完成三级医院医疗器械使用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定。

  五、广泛开展宣传动员,进一步完善社会共治机制

  坚持把行业自律、群众参与与部门监管紧密结合起来,注重发挥各类市场主体、消费人群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深入开展宣传引导,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监管工作新格局。一是提高投诉举报办理效能。坚持以群众满意度为最高标准,积极构筑政府与市民良性沟通平台,主动为广大消费者排忧解难。上半年共接处各类食品药品投诉举报13000余件,按时回复率100%,发放举报奖励基金26568.25元。二是强化新闻宣传引导。在报刊、电视、广播全面开辟了《舌尖青岛 食安你我 共创国家食品安全城市》专栏,将各级各部门的监管工作报道统摄其中,上半年共组织各类新闻发稿2000余篇次,加强与公众互动;强化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应用,上半年“青岛食品药品监管”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共427篇,阅读量近20万次,在全省食品药品监管政务微信排行榜上位居第一,阅读总数、点赞总数、头条文章阅读量三项数值第一。三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在网站、微博、微信等官方平台上专门开辟了“谣言粉碎机”栏目;同时,与电视台收视率第一的生活服务类栏目合作,打造了“眼见为食”节目,对皮革粉圆、糖精枣、毒韭菜等网上传言,通过试验说明、专家解答等方式及时辟谣;启动了“手机食安课堂”,每周面向100万市民发送科普短信,食药科普覆盖率明显提高。强化谣言治理,24小时监控全市食药舆情,上半年共监测舆情信息190余条,并实施1个工作日调查处理制度,实现舆情交办、督办、反馈、回访全程提速,有效改善了食品药品安全的舆论环境。

  六、扎实开展“两学一做”,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

  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以党建促自建,积极加强作风建设,着力打造一支思想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的“三过硬一清廉”干部队伍。一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促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意见》,制定16项工作措施,进一步细化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分管局领导、各职能部门在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责任,压实“两个责任”。二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行廉政谈心谈话和廉政约谈制度,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逐个进行廉政谈话和谈心谈话,与处室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细化35项责任要求,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面的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了“一把手”主抓、班子成员分责,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的责任机制。三是紧紧抓住作风建设。围绕做合格党员、建设高素质监管队伍目标,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规党纪、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学习,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及时转化到加强支部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不断强化责任担当意识,真抓实干务求实效,不断提高机关干部职工党性觉悟和监管履职能力。

  尽管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工作中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一是食品行业主要存在四类风险:化学性风险,比如肉制品中抗生素,农产品农药超标等问题比较突出;生物性风险,特别是因生产经营过程不当造成微生物超标;非法添加的风险;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生产经营不规范的风险。二是药品行业中,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掺杂造假问题比较突出,部分药品经营企业和小诊所存在从非法渠道购药问题。三是法律法规亟待完善。如《农产品质量法》没有明确规定农产品入市的产地证明要求,农产品的产销衔接和追溯体系建设无法完全实现。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的法律规范仍未出台。在目前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的高发期、易发期,监管部门如何才能做到尽职免责没有相关规定和标准等。四是基层监管压力较重。食药所无快检室、快检设备,执法装备不到位的情况较多。同时食品药品监管专业性很强,队伍的业务知识、专业水平还不能很好适应监管工作的需要。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围绕市民关注的热点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点,重点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坚持关口前移,搞好风险防控;二是坚持严厉打击,保持高压态势;三是坚持创新监管,落实监管责任;四是坚持发动群众,加强社会共治;五是坚持教育培训,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六是坚持“一岗双责”,落实主体责任,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提升全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捍卫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