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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局2016年工作打算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6-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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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是我国“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的首要位置,让创新贯穿党和国家一切工作,为城乡规划工作指明了方向。

  2016年,城乡规划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以城乡规划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为目标,以创新为动力,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在服务青岛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调控和引领作用,紧紧把握全域统筹、标准制定、项目驱动三大重点,推动城乡规划工作从注重审批管理向指导与服务并重转变,从增长型规划向绿色生态、低碳智能发展转变,从扩张型规划向限定城市边界、优化城市空间结构的规划转变,从专业技术型规划向综合政策型规划转变,着力解决城乡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城市科学发展、协调发展,促进规划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落实总规成果,深化细化各层次规划

  国务院即将批复的《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通过对全域空间要素的优化配置,绘制了指导未来城乡规划建设的总蓝图,为我市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提供了空间载体和技术保障。

  (一) 提高中心城区控规覆盖率。编制完成城市风貌保护(含海岸带保护)和中心城区控规管理单元划定规划,协调、督促各区政府(含功能区管委)加快推进中心城区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及已批控规成果的动态优化工作,

  (二) 健全完善全域城乡规划成果体系。积极配合、指导各区市政府依据批复的城市总体规划,开展西海岸新区及平度、莱西、即墨、胶州等次中心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有序引导城市空间发展。

  (三)强化城市设计。推进精细化规划编制管理与实施,将城市设计作为控规编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提高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城市空间资源的配置引导作用,以高水平的城市设计指引城市的空间布局、局部地段建筑的群体设计和重要建筑的单体设计(包括城市色彩、景观轴线、节点地标等)。

  (四)开展青岛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编研工作。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对青岛市中心城区新建、改建项目涉及日照、市政基础设施、交通、公共服务设施、建筑和城市设计等六个方面的技术问题,进行整合规范,制定《青岛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二、推进全域统筹,强化城乡空间资源有序有效配置

  (一)合理配置生产、生活要素,引导中心城市与周边城镇的协调发展。按照“全域统筹”的思路,定期与各区市政府、各功能板块管委专门对接,征求对规划工作的意见建议,研究区域发展的重大问题。不断优化全市的空间布局、交通、劳动力、资本、土地、生态、管理等要素配置,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实现区域协同发展。

  (二)强化和统筹市域各层次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布局。编制市域层面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规划导则,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设施和各类资源,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大力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衡发展和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推动城市优质公共资源加快向农村延伸,实现公共服务设施由重点保障城市向城乡并重转变,缩小城乡发展差距。

  (三)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积极推进“多规合一”。 创新规划编制方法,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探索规划管理协同机制,开展“多规合一”研究,提出工作路线图,建立统一的技术标准平台,将城乡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进行融合,实行一张图的规划与管理,真正实现一张蓝图干到底。

  (四)划定城市发展边界,严格控制城市的强制性要素。深化落实控制线划定成果,划定城市(镇)终极增长边界和城市发展控制边界,变扩张型发展为紧缩型、集约型发展,严格划定禁建区、限建区和适建区,控制好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和开发强度。保护好城市的生态本底、历史文化遗产、岸线资源和自然景观资源,控制好大型交通设施和市政设施的综合廊道,通过编制规划或立法的形式,进行刚性约束控制。

  三、全力保障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一)切实做好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旧城改造、医疗养老设施建设等涉及民生项目的规划服务,改善居民生活质量,提升城市公共服务能力。

  (二)加快推进青钢集团、碱业公司等老企业的搬迁改造及邮轮母港等重点项目的规划论证和跟踪服务,促进城市产业升级转型,为我市建设幸福宜居城市提供强有力的规划保障。

  (三)加强对区市重大项目、重点公共服务项目和十条新型工业千亿级产业链项目、高端服务业十个千万平米工程等重点项目协调调度,进行责任分解,加大业务督办力度,实行无缝隙督查,积极推进项目落地。

  (四)积极推进我市新机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加快推进铁路、公路和城市重要道路建设,继续做好全市重大电力项目建设规划服务工作,加快推进老化燃气管网改造、供热、排水等涉及民生民心工程的规划服务工作。

  四、创新工作方式,确保提速增效

  (一)实行建设项目平行管理、容缺服务制度。对前置审批要件不齐的建设项目,提前介入,容缺审查,出具预审意见,平行推进,待条件齐备后直接发放规划许可,为项目推进争取时间。

  (二)合并、取消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将规划方案、建筑单体方案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个环节并联办理,具备条件的项目可一步申请规划许可;取消规划指标审核环节,实行指标抽查制度。

  (三)开放中介市场,提高企业自主性。引入竞争机制,全面开放规划中介服务市场,完善智力引进机制,加强引智借脑工作,切实提高服务水平。方案招标及专家评审由建设单位自主组织,提高企业自主性。

  (四)依靠科技手段,强化制约监督。建立青岛市规划局电子监(督)察系统,将行政审批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全部严格纳入网上流转,实现网上流转、全程留痕、动态监控,杜绝“网外循环”。依托地理信息数据建立“规划项目服务动态监督平台”,实现对行政审批和管理的过程进行实时监控、绩效评估和预警纠错,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全流程的监督检查。

  五、加强队伍建设,推动工作落实

  (一)加强学习研究,不断提升干部的规划素养和能力。认真研究城市功能和结构,研究发展新动力以及新生产方式带来的城市变化,以开放的眼光学习和借鉴国际一流的规划管理理念,把理论知识转化为指导工作的思想方法,更好地掌握城市总体规划、功能定位、产业布局和环境保护等重大发展方向,进一步提高规划理念创新水平和战略谋划水平。

  (二)增强大局意识,强化纪律观念。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拥护中央的权威,严守政治纪律和规矩,确保政令畅通,认真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章制度,守住“底线”、不闯“红线”、不碰“高压线”。强化工作纪律,严格规定和程序办事,自觉遵守规章制度,严谨细致地做好每一项工作。

  (三)践行“三严三实”,推进作风建设。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把教育成果转化为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严”的要求,“实”的标准,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建设项目“报件顺、运行畅、审批快、调整灵”。

  (四)强化监督考核,从严管理干部。进一步健全完善干部动态管理、监督和考核机制,努力形成制度管权、制度管事、制度管人的工作格局,营造“想干事、能干事、敢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工作氛围。拓宽监督渠道,通过多种形式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形成敢于担当、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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