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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职能目标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6-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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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局2016年度业务职能目标

序号

目标名称

目标内容

1

尊重城市发展规律,开展“多规合一”改革

1、建立健全工作体制。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以市城乡规划委员会“挂市推进‘多规合一’工作领导小组”牌子为主的工作体制,健全专家咨询委员会,构建有地方特色的“多规合一”综合协调决策机制。

2、启动相关规划编研工作。结合前期工作开展情况,明确我市“多规合一”工作内容、规划目标、成果要求等,制定工作方案,启动规划编研工作。

3完善城市规划“七线”成果。完善《全域及中心城区规划控制线划定导则》,报市政府批复,为各行业部门实施管控提供技术支持。

2

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城市设计

1、完成《青岛市中心城区城市设计导则》编制工作。确定中心城区总体城市设计、重点地段城市设计、地块详细城市设计的工作内容及主要技术要求,提供通则性引导,进一步彰显中心城区城市空间特色,提高城市设计编制质量。

2、开展环胶州湾概念性城市设计。统筹考虑环湾区域规划编制、设施建设、产业布局、公共服务和管理体制,提升环湾组团的辐射带动力、发展承载力、要素吸引力和功能支撑力,通过城市设计手法确定环胶州湾区域的整体空间发展布局和景观形象。

3

延续城市历史文脉,注重城市风貌保护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彰显城市风貌特色的工作要求,同时落实《青岛市城市风貌保护条例》的编制要求,组织编制《青岛市城市风貌保护规划(纲要)》以及城市风貌保护名录专题研究,逐步建立健全我市城市风貌保护控制体系。

4

围绕总体规划的组织实施,提升城乡规划管理水平

1、健全完善我市城乡规划成果体系。按照“系统规划、协同规划、精细规划”的要求,依据总体规划,协调、指导各区(市)政府加快启动编制中心城区东岸、西岸、北岸三城分区规划,积极推进次中心城市及重点镇总体规划编制(修编)工作;其中,中心城区东岸、西岸、北岸三城分区规划力争年底形成初步成果;深化完善平度、胶州、即墨总体规划成果,按程序组织上报,启动莱西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2、加大中心城区控规覆盖力度。结合控规梳理,完成中心城区控规单元划定工作,同步协调督促各区政府组织控规(或控规单元)的编制及修编工作,重点推进总规新增建设用地及近期建设用地控规覆盖率,2016年底实现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控规覆盖率75%

3、加强规划宣传。加强公众参与,组织开展总体规划宣传进社区活动,增强全社会的城市规划意识。

5

全面完成市办实事项目工程的规划审批和服务工作

按进度重点做好6万户棚户区改造启动、200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实施节能改造、新建改造农贸市场15处、400万平方米市区新增集中供热面积、村村通公交(客车)工程规划审批和服务工作。

6

完成重大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审批和服务工作

按进度重点做好地铁1号线、2号线、3号线、4号线、8号线、11号线等地铁工程和新机场高速公路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规划审批服务工作。

7

完成市级重点项目规划审批和服务工作

加快推进市级重点项目建设,完成涉及我局的51项重点项目的规划审批和服务工作。其中,补齐经济转型任务较重、民生保障还有差距、南北差距仍然较大“三个短板”项目共8项;建设国家东部沿海重要的创新中心、国内重要的区域性服务中心、全球领先的海洋发展中心“三个中心”项目共22项;实施互联网+、海洋+、标准+“三个+”项目共5项;突出国际化、现代化、特色化“三个化”项目共7项;其他重点项目共9项。

8

规范规划管理裁量权,简化审批程序,提高行政效率

借鉴学习广州的先进经验,规范规划管理中建设项目的土地用途变更、指标调整、验现验收等方面的自由裁量权。年度制定《关于规范建设工程规划管理裁量权的暂行规定》,并公布实施。

 

9

进一步完善相关技术标准,促进规划审批规范化、标准化

1.为了补充完善我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和规划导则,促进我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更加科学规范,完成《青岛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试行稿)修订工作。

2.根据我市规划管理面临的新任务,为编制和实施城市规划提供具有地方特色的规范化、标准化的技术要求,促进建设单位提高规划编制和设计水平,完成《青岛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修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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