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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职能目标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6-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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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金融工作办2016年度业务职能目标

  

序号

目标名称

目标内容

1

全面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

 

1、深入推进“调稳抓”金融业服务经济运行指挥部工作,开展“银行行长走千家”活动,持续扩大信贷规模,争取全年新增贷款超过900亿元。

2、制定出台《2016年青岛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积极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和覆盖面。

3、加强农村金融改革创新,制定《平度市涉农金融聚集区总体方案》,全面推进涉农金融聚集区建设。

 

2

开拓财富管理招商合作工作新局面。

 

面向国内外金融及财富管理中心区域开展交流合作,建立长效合作机制,争取与英国、韩国、西班牙、香港、日本等国家和地区建立务实合作;举办“2016青岛·中国财富论坛”,全年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人民政协报、China Daily、经济日报、中国科技报等中央媒体平台刊发试验区报道10篇以上,扩大试验区影响力,更好地聚集资源。

3

提升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规范化发展。

稳步扩大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范围,规范经营行为,新设小额贷款公司2家以上,力争投向小微企业和“三农”贷款余额达到65亿元以上。进一步完善融资担保体系,加强行业监管,加大行业结构优化调整力度,提升融资担保准公共产品属性,积极探索、研究融资性担保行业支持政策。

4

加大力度推动全市企业境内外上市挂牌融资;加强权益类交易市场建设和监管。

 

完善支持企业上市政策,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加快推进全市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挂牌融资,力争全年新增境内外上市企业3家以上,新三板挂牌企业40家以上,蓝海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120家以上。加快金融要素市场建设,指导青岛联合信用资产交易中心、青岛软交所软件和信息服务交易中心、青岛艺海文化艺术品交易中心开业运营;加大对权益类交易场所日常监管力度。

5

防范金融风险,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维护金融稳定。

健全完善处非工作领导机制,出台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意见,组织排查重点行业领域风险,广泛开展处非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市民增强风险识别和自觉抵御意识。防范信贷风险,深化银行不良贷款化解处置,将区(市)专项工作纳入科学发展考核评价,发挥资产管理公司专业化处置优势,凝聚政银企工作合力,形成银行不良贷款有效稳控化解机制。

 

6

稳步推进民间融资机构试点工作。

新设5家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和1家民间资本投融资集团,力争全年累计投资额20亿元以上;设立1家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并制订相应监管制度;加强对民间融资机构日常监管,促进行业阳光、规范、创新发展。

7

全面建成并推广使用青岛市“一体化”小贷业务综合管理平台。

率先研发并在全市小额贷款公司推广使用集业务管理、日常监管、风险预警、行业分析等功能于一体的青岛市“一体化”小贷业务综合管理平台,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并加强小额贷款行业的监督管理。

8

加快推动青岛市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打造面向国际的财富管理中心城市。

加大创新政策争取力度,争取相关国家部委批准财富管理先行先试创新试点政策10项以上;培育引进境内外重点金融及财富管理机构10家以上,培育财富管理要素市场3家以上,形成财富管理专业资源聚集的新态势;争取在引进机构、人才培养、信息交流等方面实现新突破;举办2016中国(青岛)财富管理创新创客大赛等高端品牌活动,推动中国金融四十人学院、山东大学青岛协同创新金融研究院等高端金融教育科研项目落户,启动编制中国财富管理发展指数,打造中国财富管理创新发展的风向标;入选全球金融中心指数排名,全面提升“财富青岛”在全球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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