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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海洋与渔业局2016年工作打算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6-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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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我市海洋与渔业工作总的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适应发展新常态,创新工作新思路,深入实施海洋强国战略和“海洋+”行动计划,加快推进“两个建设”(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蓝色粮仓建设),努力提升“三个能力”(海洋管理基础支撑力、现代渔业核心竞争力、护海兴渔科学管控力),全力保障“三个安全”(海洋生态安全、渔业生产安全、水产品质量安全),推进我市海洋与渔业发展率先走在全国前列。主要目标:2016年全市主要海洋产业总产值3590亿元,增长11%;渔业经济总产值515亿元,增长5%;水产品产量127万吨、实现产值160亿元(含远洋渔业17万吨、16亿元),分别增长3.5%和5.2%。

  一、加快建设海洋生态文明,夯实海洋管理基础支撑力

  根据《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大力推进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

  一是全面推进美丽海湾建设。认真贯彻国家蓝色海湾治理行动要求,积极寻标对标,充分发挥胶州湾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协调督导职能,建立健全胶州湾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的部门、区域联动机制,确保胶州湾保护各项工作运行高效、落实有力。组织编制胶州湾保护总体规划,着力推进多规合一,实现城市规划、海洋功能区划、土地利用规划、环保规划、开发利用规划等规划相互协调、区域统筹。积极推进胶州湾国家级海洋公园创建,制定胶州湾保护实施意见,构建胶州湾保护综合评价标准体系,着手开展胶州湾环境容量及入海污染物总量控制研究,全面完成胶州湾养殖设施二期清理整治任务,探索在胶州湾内实施封海育鱼,开展胶州湾生态修复。组织开展城阳白沙河下游、红岛、市北小港湾等岸线整治工程。加快推进日常监管体系建设,在胶州湾海域增设海域动态视频监控点位和海洋环境监测站位,在大沽河入海口新建海洋环境在线监测系统。强化胶州湾保护社会监督,筹建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其他方面代表组成的胶州湾保护社会监督委员会。开展胶州湾综合执法,重点整治乱捕乱养、乱排乱放、乱倒乱采、乱行乱游、乱填乱建等行为。

  二是强化海域海岛使用监管。实施区划规划引领,争取省级区划青岛部分调整批复,完成市级海洋功能区划和县级海域使用规划编制和报批,科学确定海域主体功能。开展《青岛市海域资源综合利用规划》编制,提升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和综合开发水平。严格管理围填海活动,有效保障功能区建设和重点项目用海,提升集约节约用海水平。支持青岛国际海洋产权交易中心建设运营,提升海域资源市场化、精细化配置水平。加大对企业融资支持力度。完善海域使用项目台账,实施海域使用项目动态监测,建立健全审批后监管机制。推进岸线保护与修复,实施自然岸线保有率目标控制。以《青岛市海岛保护规划》为引领,创新海岛保护利用模式和体制机制,加快推进大公岛保护与开发利用示范项目,加大海岛生态修复力度,完成灵山岛二期、竹岔岛整治修复项目。优化海域审批模式,精简审批流程,配合开展海域不动产统一登记,提高用海审批服务水平。推进海域动态监控系统县级能力建设,完善系统运行管理办法,提升海域信息化、数字化监管水平。

  三是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开展近海海洋生态红线选划。建立陆海统筹、区域联动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机制,严控陆源污染入海。提升海洋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水平。建成运行国家海洋生态环境监督管理系统,强化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监管,优化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加大近岸海域的海洋环境监测密度和监测频率,探索开展海洋环境承载力监测,适时推广有缆在线监测,及时准确发布海洋环境公报。完成海洋预警报能力升级改造,开展风暴潮警戒潮位核定、承载体调查和海平面变化影响调查等基础性工作,提升预警能力和防灾减灾水平。增建海上浒苔处置平台,提升浒苔应对处置能力和资源化高值利用水平。

  四是加快海洋经济创新引领。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协同推进东亚海洋合作平台建设。加强与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联系、沟通、合作,提升协同创新能力,培育国家海洋科普基地。坚持需求牵引、市场主体、创新引领、统筹发展,积极实施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项目以及海洋公益性科研专项和海洋可再生能源专项项目,带动蓝色高端新兴产业加快、集聚发展,积极推动海洋资源和海洋科技优势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

  二、着力打造富饶蓝色粮仓,增强现代渔业核心竞争力

  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蓝色粮仓的实施意见》,推动现代渔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强化渔业发展顶层设计。积极推进全国现代渔业实验区建设,争取国家层面政策支持,在政策试点上实现先行先试。认真谋划编制实施全市现代渔业“十三五”规划,完善渔业发展思路、产业布局和推进措施。深入实施现代渔业发展四字方针:一引,即引进国内外优质水产品,高水平规划建设冷链物流基地,鼓励国内外远洋渔船在基地停靠、国内外优质渔获物在基地交易,丰富和调剂我市水产品市场。二增,即大幅增加远洋捕捞产量,吸引远洋企业落户,扩大远洋船队规模。三稳,即稳定发展水产养殖,重点发展陆基工厂化养殖、深海网箱养殖和池塘标准化养殖,突出抓好养殖设施设备和池塘标准化升级改造。四控,即科学控制近海捕捞,压缩近海捕捞强度,积极实施渔业资源修复行动,加快海洋牧场和人工鱼礁建设。

  二是厚植远洋渔业发展优势。充分发挥政策叠加效应,提高远洋渔业装备和技术水平,鼓励渔获物特别是金枪鱼等高端渔获物回运在青卸港。争取世界最大拖网加工船“明星”轮建成下水作业,年内全市作业远洋渔船达到100艘,远洋渔业捕捞量17万吨,实现产量、产值大幅提升。借力“海上丝绸之路”发展战略,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推进远洋渔业开发合作,扶持建立海外综合性远洋渔业基地,重点抓好鲁海丰马来西亚北方渔业国际港和产业园项目、巨容印尼海洋综合产业基地、凯航塞内加尔渔业基地等9个项目等建设,加大对南极磷虾开发利用相关技术和装备研发的支持力度,打造海外渔业战略支点。加快中国北方(青岛)水产品交易中心和冷链物流基地项目建设。

  三是大力推行水产健康养殖。积极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和先进技术,2016年,全市新发展工厂化养殖2万平方米,新增池塘标准化改造2000亩。积极实施蓝色种业发展计划,抓好水产良种体系建设,加快水产良种繁培育及换代升级步伐,搬迁新建中国海洋科学研究中心水产种苗产业化基地,大力推进省级以上原良种场建设。推进渔业资源养护修复,实施生态放鱼工程,全年放流特色优质水产苗种10亿单位。以人工鱼礁建设为载体,开展生态养殖和海洋牧场建设,丰富海域生物多样性,年内完成投资1000万以上,投放礁体5万空方以上。

  四是着力加强渔业品牌建设。立足国内外市场需求,积极发挥出口导向作用,稳定发展来料加工,积极发展地产品加工,突出发展海珍品保鲜和精深加工,重点抓好海参、对虾、贝类、大宗鱼类等养殖品种加工,充分利用各种节庆展会,宣传推介青岛渔业品牌,扩大影响力和知名度。着力创建海、陆休闲垂钓示范基地,加快休闲渔业示范园区建设,推动渔业与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开展“三品一标”产品认证工作,推进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认定、无公害水产品认证。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

  五是强化现代渔业基础保障。积极争取国家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力争在青岛市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专设“蓝色粮仓”建设基金,改善渔业渔民生产水平。积极组织渔民转产转业工程和渔船并小建大工程,重点扶持150马力以上渔船更新改造和建设,压缩近海捕捞强度,缓解近海捕捞压力。认真落实渔业油价补贴和渔业政策性保险等惠渔政策,严格组织渔业油价补贴申报和发放,及时足额拨付补贴资金。大力推进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抵押贷款,提升渔业发展融资能力。积极探索将渔业养殖保险纳入政策性保险范围,为渔业可持续发展、渔民增收和渔区稳定提供保障。加大渔技推广工作力度,有效提升推广体系技术指导服务能力。大力实施渔业科技入户工程和渔业科技培训行动,利用科技下乡、网络平台、科技资料等多种形式,推动渔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三、善执法长效机制,提升护海兴渔科学管控力健全完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从严执法,不断增强海洋与渔业执法效能,切实提升海洋管护水平。

  一是深化安全整治效果。牢固树立安全理念,坚守安全生产红线,突出预防为主,坚持源头治理,着力构建渔业安全生产长效监管机制,改进完善协管员管理体制和考评机制,落实安全生产网格化责任,实现对渔船和渔港全水域、无缝隙动态监管。深化“互联网+安全”举措,加快渔船渔港信息化建设,全面完成渔船普查登记和电子标识配置。采取断然措施,集中开展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重点开展渔船非法载客、休闲海钓船等专项整治,重点防范商渔船碰撞、渔港火灾、风灾、改变作业类型等事故隐患,加快实施标准化笼壶作业船型示范推广工程,压实工作责任,抓好关键环节管控,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保持渔业安全生产持续平稳向好态势。强化远洋渔船船位监测,加强境外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

  二是提升执法监管效能。深入开展“海盾”“碧海”“护岛”“护渔”专项行动,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切实保护好海洋与渔业资源。加大重点海域巡查力度,落实岸段管理责任制,增加辖区海域执法检查率和覆盖面,严厉打击非法围填海、盗采海砂、违规倾废、破坏海岛资源、违法构筑养殖池等违法行为。突出抓好伏季休渔管理,对海上难点和敏感渔区,实施重点巡查监管。加强“三无”渔船和违规渔具专项清理整治,严厉打击违规捕捞行为。发挥执法维权基地作用,完善执法管理运行,加强执法装备建设。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依法处置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妨碍公务和暴力抗法。积极参与海洋维权执法,加强涉外渔业管理,维护渔民利益和稳定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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