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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职能目标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6-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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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海洋与渔业局2016年度业务职能目标

序号

目标名称

目标内容

1

海岛保护和利用

印发并实施《青岛市海岛保护规划》,按规划要求指导海岛保护和利用工作,启动海域资源综合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推进海岛生态修复和岸线保护与修复。

2

近岸海域环境监测评价

编发《2015年青岛市海洋环境公报》,编制上报《2016年青岛市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完成海洋环境在线监测系统建设,组织开展全市海洋环境监测。

3

渔业资源修复

完成年度渔业资源增殖放流任务,全年放流优质水产苗种7亿单位以上。加快推进2处增殖型人工鱼礁区建设,完成投资1000万以上,投放礁体5万空方以上。

4

伏季休渔管理

加强伏季休渔管理,印发《青岛市2016年伏季休渔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搞好宣传教育引导,督促各区、市做好渔船停港巡查,严格执行渔船转港报批等制度。

5

蓝色海湾治理

编制胶州湾保护总体规划,开展蓝色海湾治理行动,申建胶州湾海洋特别保护区。

6

海洋执法

开展“海盾”“碧海”“护岛”专项执法行动,对用海项目、海洋环境及海岛加强监管,依法打击违法围填海、违法倾废、违法采挖海砂、破坏无居民海岛及捕杀海岛鸟类等行为,实现源头遏制。

7

渔业科技推广

组织实施渔业科技入户活动,成立100人科技指导队伍,对500个帮扶渔户进行登门技术服务,全年入户指导1500次。积极培育与示范应用水产良种。

8

远洋渔业

实施远洋渔业发展战略,发展壮大大洋性渔业,巩固提升过洋性渔业,积极开发季节性远洋渔业,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企业建立海外综合性远洋渔业基地,加快推进域外蓝色粮仓建设。全市作业远洋渔船达到100艘,产量14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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