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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职能目标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6-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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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乡建设委2016年度业务职能目标

序号

目标名称

目标内容

1

加快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

年内启动棚户区改造6万户,其中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2.4万户,其他区市3.6万户。合精准扶贫工作要求,采取拆除重建、修缮加固等方式,改造农村困难群众危房6000户,不断提高群众对居住环境的满意度。

2

加快推进配套学校建设

开工建设市内三区新建小区配套中小学和幼儿园10所,竣工8所。

3

加快供热建设

市区新增集中供热面积400万平方米,扩大清洁能源供热面积,完善市区集中供热配套设施。

4

实施建筑节能改造200万平方米,提升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

实施既有居住建筑实施节能改造200万平方米。其中,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各50万平方米,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各10万平方米,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和莱西市各5万平方米。全年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力争完成1000万吨。

5

实施公共停车场建设工程

建设改造公共停车场10处,着力解决老城区、医院、商圈、景区等热点区域停车难问题,建设停车泊位8000个。

6

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加快小城镇建设,巩固城乡环卫一体化成果

积极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号文件精神,积极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出台《青岛市国家新型城镇综合试点实施方案》,探索具有我市特色、可复制的试点工作经验。加快推进5个小城市培育试点镇、8个省示范镇建设,制定出台青岛市特色小城镇规划建设意见,建设一批特色小城镇。建设一批特色小城镇。巩固城乡环卫一体化成果,加快推进平度、即墨垃圾焚烧处理厂和胶州垃圾场二期建设。

7

大力开展过城河道综合整治和城市黑臭水体整治

推进河流污染整治,启动实施水清沟河、楼山后河等河道综合整治,完成李村河中下游、张村河下游等续建河道整治项目,整治河道长度15公里。按照省、市部署,组织各区市开展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组建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挥部,制定并印发《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方案》,重点解决上级部门公布的全市14处黑臭水体,力争至2016年底实现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40%。

8

加快推进市级重点公共服务项目建设

加强建设管理和统计调度,统筹加快本年度市级重点公共服务项目建设,推进青岛中学、市立医院东院二期等续建项目有序施工,力争市博物馆改扩建等项目开工建设,确保山东大学青岛校区博物馆项目竣工,协助推进山东大学青岛校区投入使用,确保海慈医院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等项目建设完工。

9

扶持激励建筑业企业加快发展

贯彻落实有关政策措施,从总量和增量多层次、产值和税收多角度扶持激励建筑业企业加快发展,以政策外力激发建筑业企业发展内生动力。全市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640亿元,同比增长10%;实现建筑业增加值增长9%。

10

推进浮山综合治理和小麦岛生态修复工作

依据市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精神,以《浮山城市生态公园总体规划》为指导,依托市级浮山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制度,督促市南、市北、崂山三区分别开展浮山西、北、南3个分区生态公园建设。市级按照“多干多补、先干先补”的原则,今年暂列1000万元建设奖补资金,对三区浮山治理工作进行考核、奖补。按照市政府具体安排,会同崂山区政府做好小麦岛生态修复规划方案编制、优化调整工作。

11

实施“标准化+”战略,打造建筑业“青岛标准”

主编修订山东省《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出台《关于开展“标准清单”式样板工程创建工作的通知》,制订建筑样板工程八大考核评价标准清单。通过“标准清单”式样板工程创建,全面打造房屋建筑工程管理“青岛标准”,形成以标准化管理为龙头,以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为基础,以创新管理为动力,以协调管理为要诀,以绿色施工为优势,以开放共享为保障的标准清单管理体系,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实现房屋建筑工程管理体系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精细化,助力建筑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

 

12

加快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

积极申报2016年国家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海绵城市建设两项试点工作,2016年争取中央财政支持资金7亿元。制定青岛市地下综合管廊及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出台规划、建设、管理、PPP项目运作、技术导则、建设计划等相关的配套政策和文件,打造综合管廊样板工程,年内开工建设综合管廊约30公里;推进海绵城市试点区项目建设,打造示范工程,并在全市全面开展海绵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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