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我国出口肉类产品 清真认证步伐的建议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6-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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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玉兰  青岛市农委植物保护站

  我国是全球畜牧生产第一大国,也是主要的肉类产品出口国。受前几年药物残留安全风波的倒逼,我国肉食产业已构建起从产品研发、原辅料供应验收、产品加工、自检自控到监装存储等横到边、纵到底的质量控制体系,可以说我们的产业管理水平已接近乃至个别领域已超过发达国家的水平。仅青岛市就先后有55家出口肉类加工企业分别获得美国、欧盟、日本、韩国、俄罗斯、加拿大、新加坡、瑞士、南非、智利、马来西亚、蒙古、阿联酋等13个国家和地区的禽肉及偶蹄肉准入资格。随着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构想的实施,必将为我国肉类产品出口带来广阔的市场前景,在把好我国肉类产品质量安全关的基础上,我们还必须过好宗教认证关。

  一、“一带一路”沿边国家的宗教信仰情况

  “一带一路”战略,涵盖了中亚、西亚、东南亚、南亚、北非和东非,辐射东亚及西欧。尤其是“一带”起始于我国西部,经过西部通向西亚与欧洲,而西亚是世界上许多重要宗教的起源地,除黎巴嫩、塞浦路斯的希腊族人和以色列犹太人(信奉犹太教,产品出口需获得KOSHER认证)以外,大多数都信仰伊斯兰教,穆斯林(伊斯兰教的总称)一般占人口的98%以上。伊斯兰教不仅仅是一种宗教或一种社会意识形态,事实上已成为一种文明的基础和左右政治的因素,对有关国家的社会经济生活以及法律、思想、文化和艺术都有着深刻的影响。如果不能对伊斯兰教及其习俗、文化有深刻的理解,不能对伊斯兰教文明予以充分的尊重,那么“一带一路”的政策沟通、道路联通、贸易畅通、货币流通、民心相通这“五通”战略就很难实现,因此,肉类产品出口要做到政策相通、贸易畅通,就应提前做好民心相通,生产加工过程应提前获得对方的宗教认可。

  二、国外清真认证基本现状

  伊斯兰教义对穆斯林居民消费产品的约束,成为清真产业快速发展的主要因素。为了保障穆斯林居民的合法权益,设立HALAL认证机构成为各国普遍的选择。目前国际上典型的认证机构有:美国伊斯兰食品和营养协会、马来西亚伊斯兰发展署、新加坡伊斯兰宗教理事会、澳大利亚清真认证服务有限公司等。美国有超过40家组织颁发HALAL证书,部分州制定和颁布了HALAL食品的专门法案。

  HALAL认证不是一般的质量认证,而是在宗教信仰约束下的一种特殊资格认定。以马来西亚对我国出口禽肉的工厂现场检查为例,检查组不仅有马来西亚兽医局(DVS)的官员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加工的过程检查,马来西亚伊斯兰发展部(JAKIM)的宗教官员也会全程参与验证工厂是否按照伊斯兰教规进行屠宰、加工。如:持刀人必须是阿訇、要颂经、要面西、要一刀断四管(动脉、静脉、气管、食管),允许抬刀但不能回刀;要有一至两名阿訇对断四管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就剔出;消毒绝对不能用酒精、辅料中也不能有料酒,当然更不能有含猪肉成分的辅料;企业要提供官员及工人祈祷、用餐的场所和设施等,以保证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守伊斯兰教义进行。

  三、我国出口肉类产品清真认证现状及建议

  国外普及的HALAL认证模式是宗教教义下的产品管理、监控模式,而我国目前的清真认证还处于行政管理阶段,清真资格认定由民族宗教局负责管理,清真标志由民族宗教局负责颁发。

  近几年,部分省市虽曾出台了一些清真食品管理的法规,但只是从行政管理的层面做出了若干规定,仅限于概念上的要求,缺乏具体的操作标准。清真食品生产、监管遵循的依旧是中国统一的食品安全方面的法规,只强调食品安全的社会属性,却忽视了清真食品的宗教属性。产品的资格认定也分散在各行政区域,没有形成一个权威、全面的管理机构,也没有全国性清真产品管理法规。

  目前全世界穆斯林人口超过17亿,每年全球清真产品市场超过3万亿美元。我国肉类产品要伴随着“一带一路”对外开放战略的实施走向西亚等新兴市场,就必须未雨绸缪做好宗教认证准备工作:

  (一)制定我国专门的清真食品法规。将清真食品生产加工要求融入到目前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内,打造一整套完整的清真产品和产业的相关制度和规定,而不仅仅只是满足于制定清真食品的行业标准。建立全国统一的清真认证标准,通过认证实现清真产品生产经营的规范化、标准化、集约化,以清真认证国际互认为突破口,跨越贸易障碍,带动清真食品国际贸易的正常发展。

  (二)建立我国独立的第三方清真独立认证机构。2014年10月22日,阿联酋官方签发《关于2014年度评估中华人民共和国清真食品认证机构的第216号行政决议》,任命山东伊斯兰教协会为向阿联酋出口清真食品的发证机构,2015年1月8日,阿联酋官方在其网站公布了《允许向阿联酋出口红肉和禽肉国家的伊斯兰教协会和屠宰企业的最新名单》,对我国清真认证走向国际,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下一步应重点学习和借鉴国外的清真认证体系,加强和提升中国清真食品和用品的质量和标准,逐步建立“一带一路”沿线二十多个穆斯林国家的清真国际贸易认证互动机制,探讨国际化和专业化的发展之路,确保清真产品国际标准在实施过程中的统一性。

  (三)出口企业应提前做好产业转移计划。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对清真食品的定义强调:清真食品是伊斯兰法律许可的食品,不含伊斯兰法律禁止的物质,同时也没有被不符合伊斯兰法律规定的用具或设施处理、加工、运输和储存过,由此可见大量使用伊斯兰宗教信仰者从事产品生产是确保通过HALAL认证的关键因素之一。我国是个多民族国家,肉类加工企业应提早谋划将产业逐步转移到穆斯林聚集区,既可避免东部地区人力资源成本上升的不利因素,也有利于企业持续扩大全球清真市场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