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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职能目标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5-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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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2015年度业务职能目标

类别

序号

目标名称

目标内容

工作

目标

1

市场秩序整治

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深入整顿规范市场秩序。

2

消费者权益保护

提升12315工作效能,确保热线一次接通率95%以上,案件督办处结率100%,群众回访满意度95%以上。围绕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切实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并强化监测结果运用,查处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从源头减少消费纠纷发生。

3

商标战略实施

深化商标战略实施,加强商标注册引导,抓好驰著名商标创建,增强企业发展内驱动力。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均有新增长。

4

违法广告整治

结合新《广告法》实施,深入开展“全国无虚假违法广告城市”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各类虚假违法广告的监测监管,加大打击力度,净化广告环境。力争在工商总局媒体广告监测综合排名中位居全国同类城市前列,居全省各城市第1。

5

市场主体信用建设

认真贯彻实施《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体系建设,严格落实企业信息公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制度,强化信息公示、共享和约束,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机制,形成宽进和严管的有机统一。

奋斗目标

1

商事制度改革

大力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出台《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意见》,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推动工商注册便利化,积极推行工商注册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力争在全市推行网上预约登记,推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并实现“一证一码”,进一步简政放权、方便群众,创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良好环境。加大市场主体培育力度,着力优化企业成长环境,年内力争市场主体总量突破95万户,注册资本总额突破1.53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6%和20%。全面落实《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制定《青岛市“十三五”民营经济发展规划》,推动全市民营经济加速发展,力争年内民营市场主体达91万户,同比增长5.6%。进一步提高全市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年报工作水平,力争实现市场主体年报率全省第一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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