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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品药品监管局2015年度业务职能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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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序号 |
目标名称 |
目标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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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目标 |
1 |
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监管 |
全面落实食用农产品不合格供货商退市制度,凡在批发市场抽检三次不合格、在商场超市抽检两次不合格的终生禁入。全面落实质量保证金制度,全市大中型批发市场交纳覆盖率达到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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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推进餐饮单位“明厨亮灶”工程 |
深入推进餐饮单位“明厨亮灶”工程,力争年内再亮化1500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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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深入开展食品示范创建活动 |
在食品生产环节,按不少于15%的比例创建示范企业。在食品流通环节,食品批发商、批发市场、商场超市按不低于20%的比例创建示范企业。在餐饮服务环节,“清洁厨房”达标率达到7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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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加强药品质量监管 |
通过实施新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开展“规范药房”创建等活动,清理整顿一批生产经营能力较差、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全市在产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年底前基本完成新版GMP、新版GSP认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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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开展“守护舌尖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
依时令、按环节、突出问题导向,重点打击食品药品假冒伪劣、违禁超限、无证生产经营、非法渠道购进等违法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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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斗目标 |
1 |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 |
充分发挥食安办牵头抓总作用,明确目标,分解责任,加强督查,确保全市考核评价综合得分不低于85分,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群众满意率力争达到7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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