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职能目标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5-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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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2015年度业务职能目标

类别

序号

目标名称

目标内容

工作目标

1

弘扬宪法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建设法治城市。

创建法治宣传教育“一室一站一中心”,打造媒体宣传“三个栏目、两个平台”,坚持法制宣传“月、周、日”制度,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活动。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出台全市青少年普法宣传教育制度和措施。年内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率达到75%以上,“法治镇街”创建率达到70%以上。出台法治青岛建设纲要,完成“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

2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健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

在省内率先出台关于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意见,指导重点行业、领域普遍建立调解组织。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召开司法所建设现场会,每个区市打造1-2个明星司法所。完善村居司法工作室建设标准,指导每个区市打造10个标准化司法工作室。落实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联村居AB角制度,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覆盖镇街、村居。

3

健全完善法律服务体系,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法律保障。

加强法律服务队伍监管,公示违法违规处罚信息,引导群众参与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监督。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律师参与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调研和重大决策的论证。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每个社区配一名律师,解决好法律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开展“公证优质服务提升年”活动,完善公证机构基础设施和规章制度建设。统一司法鉴定业务档案标准,规范档案管理,实现司法鉴定档案标准化。  

4

提升法律援助质量,拓宽法律援助覆盖面。

开展“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年”活动,制定援助案卷结案归档目录指引,组织全市法援案卷归档管理观摩会,开展卷宗质量展评、案件质量评查、集中回访和优秀案例评选,市级案件庭审旁听比例达10%。降低援助门槛,完善经济困难审查机制,全年办案数量增长5%以上。出台法律援助便民岗服务规范,建立法援信息工作平台。开办“法律援助社区讲堂”,培训“村居法律援助明白人”,组织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专项维权活动。

5

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

   组织市级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出台《关于青岛市人民监督员选任改革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落实市级人民监督员报名、考察、公示、聘任、培训工作,年内聘任人民监督员不少于93人。建立全市人民监督员信息库,规范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制度。按照市人民检察院监督活动安排,组织人民监督员开展监督活动,并对人民监督员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奖惩。

奋斗目标

1

完善创新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出台《加强全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实施意见》,以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中法治宣传教育考核指标为抓手,以领导班子成员学法用法考法为主体,以培育领导班子成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为目标,通过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来带动大多数干部自觉学法用法。联合市委组织部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党纪党规和依法行政三个专题为内容,举办高端专题培训,请以上方面的专家、教授讲课不少于三次;改革创新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方式,年内编制《领导干部考法知识读本(第一辑)》、建立考法知识题库,实行领导班子成员网上考法;配合组织部门,建立推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报告制度,把领导班子成员学法用法、履行法定职责、执行和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作为述职的重要内容,纳入考核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