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工作报告(文字版)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5-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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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强基础、促规范、办实事,着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班子队伍建设,1项创新成果被《法制日报》头版报道,3项典型经验受到全省观摩,较好完成了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年度目标任务。

  一、年度业务目标完成情况

  (一)监狱戒毒工作严格有序。全市监狱系统连续15年未发生脱逃等重大监管安全事故,监管安全和生产安全指标再创历史最好水平。严格规范适用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和程序,依法审核办理无期徒刑、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服刑人员减刑案卷和暂予监外执行案卷,实现办理案件“零”差错。认真落实教育改造“双先”战略,努力提高服刑人员教育改造质量,完善心理健康教育与矫治,完成循证式矫正个案成果近百个,开展狱内技能培训18个批次,1140人获得社会认可的技能培训证书,获证率达参训总数90%以上。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有序推进,完善收治、管理等制度和工作流程,制定《戒毒人员所外就医工作规范》和《强制隔离戒毒场所严禁毒品带入规定》等规定,创新强制隔离戒毒工作“一站式”收治模式被全省推广,戒毒人员所内戒断率达到100%。

  (二)特殊人群管理更加规范。启动“青岛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素质能力提升年”活动,探索制定责任倒查制度和社区矫正执法检查标准,切实增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执法能力。严格执行《山东省社区矫正执法工作规范》等4个工作规范,全面落实《青岛市社区矫正调查评估量化办法(试行)》,严格执行量化标准,年内开展社区服刑人员人身风险评估2407例,适用调查评估2159件。严格落实社区服刑人员分类管理考核,进行集中谈话、警示教育、个别教育63000余人次,组织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1200余批次。依法处理各类违反监督管理规定行为和执行收监规定,警告21人、撤销缓刑4人、撤销假释1人、对暂予监外执行人员收监执行2人。各区市社区矫正中心建成率达100%,监管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运用GPS+基站定位模式更加精准,重点高危人员电子管控覆盖率达100%。刑满释放人员和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教育帮扶工作有序开展。

  (三)“六五”普法规划圆满完成。2015年是“六五”普法的收尾之年,10月底我市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已通过省委省政府验收。期间,我市先后推出了一批受到全省乃至全国推广的典型经验做法,如法治建设“四级联创”机制(即以法治村居为基础、法治镇街为纽带、法治区市为主体、法治城市为目标的法治建设机制)、法治宣传“月、周、日”制度(即建立常态化普法宣传模式,确定全市“法制宣传月”“法制宣传周”“法制宣传日”,将普法宣传活动贯穿全年)、开展“一室一站一中心”创建活动(即在区、市司法局建立法治宣传资料室,在镇、街司法所建立法治宣传辅导站,在每个镇、街选一个基础较好的村、居建立法治宣传教育中心)。目前,我市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有23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93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947个,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598个,“民主法治示范村” 创建率达75%以上。2015年,全市农村(社区)新建法治宣传一条街、普法大道370条、法律图书室212所、法治宣传栏1743个、法治文化广场40余处。同时,注重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联合电视台制作《真情调解》、《新说法》、《上蛤蜊》三个普法栏目,充分运用新媒体开通青岛普法网和“青岛普法”微信公众平台,让广大群众通过栏目学会依法维护权益、解决问题的法律方法和途径,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得到较大提升。

  (四)基层基础建设不断加强。9月18日以两办名义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意见》(青厅字〔2015〕39号),我市已在医疗纠纷、道路交通、物业、劳动争议等矛盾纠纷多发领域已普遍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推动人民调解组织向物业、消费、环保等领域拓展,不断扩大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覆盖面,全市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达到133个,专家达299人。建成社区(村居)司法工作室3200余个,全面落实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联村居AB角制度,受到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李群批示肯定。目前,以区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镇街司法所、村居司法工作室为载体的三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初步形成。扎实开展规范化司法所、“明星司法所”创建活动,优先配强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积极推广“两所合署办公”的典型,把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力量充实到司法所的工作中,我市基层司法行政规范化建设、律师事务所与司法所“所所联合”经验做法分别被《法制日报》头版报道。

  (五)法律服务质量得到提升。大力加强法律服务队伍监管,开展律师办案质量评查、公证优质服务提升年、司法鉴定标准化建设等活动,建立修订完善5大类规章制度,推出12条公证便民服务措施。全市50家律师事务所参与我市法律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工作,中标为185家各级政府部门担任法律顾问。继续深入开展法律服务中小微企业活动,为蓝色新区建设、红岛开发区、西海岸开发区建设提供法律服务。派驻5名优秀律师分赴西藏、贵州、青海等边远地区开展“1+1”律师援助活动,支援西部经济发展。组建百名律师涉法信访顾问团,建立律师参与化解涉法信访案件机制,安排律师参与“东方之星”等重大事件的处置,受到领导和群众好评。组建百名律师工会法律顾问团,进一步加强我市律师业服务职工维权的广度和力度。通过设立“律师会客厅”“社区司法工作室”等方式,进一步深化“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法律服务更接地气。2015年,全市律师代理各类案件45673件,公证机构办理业务90436件,司法鉴定机构办理业务8567件,法律服务总量位居全省首位。我市1家公证机构获山东公证好新闻奖评选“公证宣传特殊贡献奖”,1家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文书荣获司法部“宋慈杯”。

  (六)法律援助成效显著。深入开展“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年”活动,制定《法律援助案件卷宗目录指引》,全省首创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专办机制,法律援助质量得到有效保障。探索完善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审查新平台,构建涉残疾人案件维权联动机制,法律援助范围进一步扩大,荣获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亮点工作创新先进集体。大力加强法律援助服务岗建设,建成全省首个地市强戒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建立全市首家区级军人军属法律援助联系点,法律援助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深入开展“村居法律援助明白人”培训活动,为每个村居培训2至3名法律援助明白人,“村居法律援助明白人”全部轮训,基层法律援助知晓率和服务水平实现较大提升。发挥法律援助新媒体平台功效,微博粉丝数、微信关注数、在线解答数三项指标位列全国法律援助公益微博微信平台前茅。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接待群众来访12620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7405件,同比增长5%以上,法律援助案件办理量连续8年全省第一,市法律援助中心被授予青岛市“十二五助残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加大“12348”法律咨询专线建设力度,完善“12348”人民调解指挥分流平台,2015年,热线接听解答群众来电31845人次。

  同时,我们扎实推进上级部署的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刑事速裁、司法考试、律师参与申诉代理等改革试点事项。出台《关于青岛市人民监督员选任改革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向社会公开选聘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严格落实市级人民监督员报名、考察、公示各项制度,6月底完成100名人民监督员的聘任培训。与市中院密切配合启动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试点工作,积极推进人民陪审员遴选相关工作,10月底完成317名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试点刑事速裁工作,我市办理全省首起刑事速裁法律援助案件,被《法制日报》报道。

  二、上年度市民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围绕2014年度市民反映较集中的法治宣传教育以及法律服务工作,我局进行深入调研,制定有效措施进行改进。

  (一)创新完善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用工谁普法”工作责任制,通过电视栏目、网络平台开展以案释法。紧紧抓住领导干部、公务员这一普法“关键少数”,联合市委组织部举办领导干部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提升专题培训班,出台《关于印发〈青岛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考法述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委市政府首次将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考法述法工作纳入全市科学发展观考核,从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考法和述法三大方面作出具体的部署和要求,明确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和学分要求。并配套出台了《2015年度青岛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法治宣传教育”指标考核办法》,对10个区市、83个市直单位进行“法治宣传教育”指标考核,重点考核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考法情况,法治宣传活动开展情况以及机关单位落实普法责任制情况,使其由“软任务”变成“硬指标”。

  (二)大力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针对法律服务工作,我局从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入手,探索构建以区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基层司法所、社区司法工作室为载体的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深入开展法律服务进基层、进社区活动,年内新增公共法律服务中心4处、社区司法工作室600多个,全市镇街、村居法律援助站点设立达到100%,80%的法律援助机构接待窗口达到省级标准。2015年,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司法所、社区司法工作室和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3万余件,开展法制宣传1412次,协助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56件。

  三、存在问题和明年打算

  虽然我们的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是同群众期待相比,还存在不适应的问题,如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的行政管理手段还不完善、法律援助扩面增量的工作还满足不了群众需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方式方法不适应社会发展形势。2016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历次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确保安全稳定的前提下,进一步提升教育改造质量和戒毒效果;大力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便民快捷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加强法律服务队伍管理,严格规范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行为,加大培训力度和惩戒力度,完善诚信体系建设,强化律师执业权利保障;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不断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网络。认真落实中央、省市要求,积极推进“七五”普法规划落实。请广大市民继续监督和支持司法行政工作,并欢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