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职能目标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5-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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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金融工作办2015年度业务职能目标

类别

序号

目标名称

目标内容

工作目标

1

完成《青岛市“十三五”金融业发展专项规划与财富管理中心建设推进方案》编制工作。

围绕推动金融业转型升级和财富管理特色发展,坚持世界眼光,树立国际标准,发挥本土优势,明确规划编制范围,科学设定目标任务,突出工作中心任务,推进《青岛市“十三五”金融业发展专项规划与财富管理中心建设推进方案》编制工作。

2

推进开展金融业服务经济运行工作,提升金融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农村金融改革创新试点工作实现突破。

组织开展好“驻青银行机构负责人走访千家重点企业”活动和“百家重点金融纳税和新兴创新型企业走访活动”,全面摸清融资需求、畅通银企交流渠道、优化企业融资环境、破解企业融资难题,打通企业融资“最后一公里”,促进实体经济稳定、健康发展,全年新增贷款900亿元。制定《青岛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试点方案》,率先在有关区市开展试点工作,指导创建“三农”金融改革聚集区。支持和指导区市建立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进一步提升保险服务地方实体经济能力。

3

推进开展“一带一路”倡议金融合作工作。

围绕国家对我市作为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主要节点和海上合作战略支点的重要定位,编制《青岛市金融业融入“一带一路”倡议课题报告》,制定出台《“一带一路”金融合作行动方案》,进一步聚集金融资源,提升金融服务外经外贸水平,重点突出财富管理特色,积极拓展“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金融合作,全面提升金融合作水平。

4

提升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规范化发展。

稳步扩大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范围,规范经营行为,全年新设小额贷款公司4家以上,力争投向小微企业和“三农”的贷款余额达到60亿元以上。进一步完善融资担保体系,加强行业监管,积极探索、研究融资性担保行业支持政策。

5

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和建设。

加快推进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场外登记结算中心建设,创新金融产品交易。加快推进全市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挂牌融资。新增境内外上市企业4家以上,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20家以上,新增蓝海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150家以上。加快基金业聚集发展,出台相关支持政策。

6

防范金融风险,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维护金融稳定。

形成防范信贷风险化解银行不良贷款工作专项推进机制,出台相关指导性文件,实行重点企业名单制管理,组织区(市)合力推进;进一步健全完善防范打击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广泛开展处非知识宣传,强化市民防范抵御风险意识,组织风险排查活动,稳妥推进重点案件处置工作。

7

规范推进民间融资机构试点工作。

谨慎开展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试点工作,年内备案登记6家试点公司,实现区域全覆盖,试点公司年内总投资额达到15亿元;启动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试点,年内成立青岛市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中心;组织开展行业年审、分类评级、会计统一核算试点工作,制订完善现场检查、主监管员、重大事项报告等系列制度规定,启动定向私募等多元融资业务试点,推动民间融资机构行业创新规范发展。

奋斗目标

1

推动青岛市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打造面向国际的财富管理中心城市。

加快财富管理组织体系建设,年内引进培育各类财富管理机构10家以上;加大财富管理改革创新力度,争取先行先试试点政策;面向国内外金融及财富管理中心区域开展交流合作,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引进国际财富管理管理先进经验与模式,积极推动与英国、意大利、以色列、新加坡、韩国等国家的交流与合作,争取在引进机构、人才培养、信息交流等方面实现突破;举办财富管理高端论坛研讨活动;建设财富管理教育科研平台,营造财富管理发展氛围;推进“千万平米”金融中心工程建设,争取年内金家岭金融聚集区在建面积达到151万平方米,竣工面积达到37万平方米,投入运营面积达到54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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