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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职能目标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5-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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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局2015年度业务职能目标

类别

序号

目标名称

目标内容

工作

目标

1

植树造林

狠抓生态文明提升工程,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和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年新增造林面积15万亩,义务植树700万株。

2

“十三五”生态建设规划编制

完成青岛市“十三五”生态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同时编制完成青岛市林业“十三五”规划编制。

3

森林防火

杜绝一次受害森林面积100公顷以上或人员死亡的重特大森林火灾,年完成重点区域森林防火以水灭火工程建设不少于1区(市)。

4

资金投入

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积极规划并加大实施林业建设,争取国家财力和财政专项投资3500万元。

5

湿地保护管理

履行规划报批程序,促使《青岛市湿地保护规划》尽快生效;协助规划部门,划定湿地保护红线;起草《青岛市湿地保护办法》等政府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加强湿地监测和科学研究,做好湿地保护宣传工作。

6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加强美国白蛾、杨树舟蛾、春尺蠖等重大食叶害虫的防治,无公害防治率达到90%以上;平均有虫株率控制在5%以下,叶片保存率达到85%以上。

加强非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控,成灾率控制在2‰以内。

7

全面完成青岛市森林资源本底清查

查清全市范围内的森林资源现状,并根据清查情况,建立基础地理信息库和森林资源数据库,开发森林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实施森林资源动态监测。

奋斗目标

1

全面提升城市生态建设,争取“国家森林城市”授牌

巩固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推进生态绿化“十大工程”,按照《森林城市建设提升行动责任分解实施方案》,推进生态提升、生态间隔、生态修复、生态惠民、生态保护工程建设,完成2015年建设任务。全面通过复检,争取“国家森林城市”授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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