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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职能目标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4-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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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2014年度业务职能目标

类别

序号

目标名称

目标内容

工作目标

1

经济运行

强化经济运行监测预测,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力争全市生产总值增长9%左右。

2

重大规划编制和重大战略研究

推进重大规划编制,启动 “十三五”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和重大前期课题研究。编制临空经济区、十大新兴产业、财富管理十大重点配套支撑产业等发展规划,开展全球城市体系中青岛发展方位和战略路径等重大战略研究。组织开展“2014产业规划推进年”活动。

3

重点领域改革

统筹协调推进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制定实施青岛市2014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制定基础设施放宽民间投资进入的实施方案,修订《青岛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制定青岛市外商投资、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制定实施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的办法。

4

固定资产投资与重点项目建设

强化全市投资运行调度和政府投资监管,确保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8%以上。全力推进200个市级重点项目建设,完成投资1300亿元以上,竣工65个以上。

5

工业转型发展

推动工业转型发展,协调推进十大工业功能区建设,年内基础设施投资超过100亿元;推动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50个重大工业项目重点向工业功能区布局落地。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实施意见》,有序化解过剩产能,淘汰水泥落后产能60万吨

6

新兴产业培育

培育发展新兴产业,争取国家政策资金支持,协调推进总投资过千亿元的15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建设,力争获批信息惠民国家示范城市以及2家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和5家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推进实施新兴产业创投计划。

7

服务业加快发展

推进服务业加快发展,制定出台促进全市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新增200家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推进高端服务业“十个千万平米工程”,争取开工在建面积2100万平米、竣工1100万平米;组织完成第二批服务业标准规范编制,合计完成112项。力争全年服务业增加值增9%左右

8

节能和低碳建设

做好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工作,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节能低碳行动,确保完成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3%的目标。强化循环经济服务与监管,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加快推进新能源发展,力争即墨市列入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中德生态园列入国家新能源应用示范园区。探索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工作。筹办好第三届中国国际循环经济成果交易博览会。

9

蓝色经济建设

大力推进蓝色经济区建设和海洋经济试点工作,协调推进5个省级海洋特色产业园、140个蓝色经济重点项目加快建设,力争我市主要海洋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提高0.2个百分点。

10

统筹城乡发展

推进统筹城乡改革发展,创建3—5个统筹城乡发展示范片区。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出台实施《青岛市户籍准入意见》和《青岛市积分入户意见》。做好全市统筹城乡发展水平综合评价。

11

保障改善民生

着力保障改善民生,制定实施全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14—2016年)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组织推动94项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建立全市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制度。协调推进千万平方米社会事业公共设施建设。争取中央资金支持社会民生和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12

招商引资

加强招商引资,组织全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会议和全国工商联十一届三次执委会相关招商洽谈和项目签约等招商活动,完成年度招商引资任务。力争新能源汽车等重大项目招商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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