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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职能目标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4-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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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仲裁办2014年度业务职能目标

类别

序号

目标名称

目标内容

工作

目标

1

仲裁推行

与广播电视、报业、出版等实施战略合作,扩大仲裁宣传。仲裁宣讲团每月至少一次宣讲民商法律。运用网络在线问政、政务微博和网站等普及仲裁法律。

2

案件受理

解答咨询、受理案件无差错。当日立案率96%。市南、市北、李沧、崂山、城阳等仲裁文书直接送达率97%。全程协助保全。

3

案件审理

规范案件流程管理,缩短审理期限,一个月内结案率45%,年结案率98%。

4

纠纷调解

实行立案前调解、进入程序案件全程调解和专门调解机构调解,调解和解率55%。

5

服务社会

扩大仲裁程序外调解纠纷的范围,完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调解工作机制,与市商务局等建立贸易纠纷解决合作机制。

6

队伍管理

完善仲裁员结构,增加青岛地区以外仲裁员比例。根据个人擅长专业建立仲裁员备选名册,依据案件信访、个案考评等考核仲裁员,对仲裁工作人员进行仲裁实务和操守培训。编辑《优秀裁决书汇编》。

7

制度完善

修改完善《仲裁员管理办法》、《仲裁中心管理办法》等,推进管理工作规范化。

奋斗目标

1

打造国际仲裁机构,完善国际贸易争端解决机制

组建知识产权仲裁院;增聘港台及外籍仲裁员,涉外仲裁员比重达到20%;根据国际贸易争端解决需要,完善仲裁程序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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