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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仲裁办2014年度业务职能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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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序号 |
目标名称 |
目标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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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目标 |
1 |
仲裁推行 |
与广播电视、报业、出版等实施战略合作,扩大仲裁宣传。仲裁宣讲团每月至少一次宣讲民商法律。运用网络在线问政、政务微博和网站等普及仲裁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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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案件受理 |
解答咨询、受理案件无差错。当日立案率96%。市南、市北、李沧、崂山、城阳等仲裁文书直接送达率97%。全程协助保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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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案件审理 |
规范案件流程管理,缩短审理期限,一个月内结案率45%,年结案率9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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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纠纷调解 |
实行立案前调解、进入程序案件全程调解和专门调解机构调解,调解和解率5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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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服务社会 |
扩大仲裁程序外调解纠纷的范围,完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调解工作机制,与市商务局等建立贸易纠纷解决合作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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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队伍管理 |
完善仲裁员结构,增加青岛地区以外仲裁员比例。根据个人擅长专业建立仲裁员备选名册,依据案件信访、个案考评等考核仲裁员,对仲裁工作人员进行仲裁实务和操守培训。编辑《优秀裁决书汇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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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制度完善 |
修改完善《仲裁员管理办法》、《仲裁中心管理办法》等,推进管理工作规范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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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斗目标 |
1 |
打造国际仲裁机构,完善国际贸易争端解决机制 |
组建知识产权仲裁院;增聘港台及外籍仲裁员,涉外仲裁员比重达到20%;根据国际贸易争端解决需要,完善仲裁程序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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