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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职能目标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4-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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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法制办2014年度业务职能目标

 

类别

序号

目标名称

目标内容

工作

目标

1

审查修改地方性法规草案。

推进科学民主立法,加强生态保护、民生、社会事业等重点领域地方立法工作。制订市政府2014年立法工作计划。完成青岛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修订)、青岛市政府预算绩效管理条例、青岛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青岛市养老服务业发展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草案的审查修改及送审工作。

2

审查修改政府规章草案。

完成青岛市大沽河管理办法(修订)、青岛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青岛市房屋建筑拆除工程管理办法、青岛市校车安全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草案的审查修改工作。

3

审查修改规范性文件。

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主体、权限、程序、内容、形式进行合法性审查。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对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情况进行统计梳理。

4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完成行政执法评议专项考核工作。落实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实时监督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完成新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证件办理和证件清理工作。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配合做好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落实工作。

5

化解行政争议和办理政府法律事务。

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畅通行政复议救济渠道,依法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法定期限内案件办结率100%。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实行行政复议案件集中受理、集中审查、集中决定。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依法接受司法监督,适时召开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联席会议。认真办理政府法律事务,依法开展合同法律审查和决策法律风险评估工作,及时提出法律意见。

6

积极推进依法行政。

启动法治政府建设纲要制订工作,推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按规定向省政府、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依法行政情况。举办青岛市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提升与法治政府建设专题研讨班。制定并实施2014年度政府法制课题研究计划。办好政府法制网站。

奋斗目标

1

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

指导胶州市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组织制订区市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推广指导方案,推动成立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整合行政执法职权,推动执法重心向镇(街道)下移,解决执法力量分散、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和推诿扯皮问题,增强镇(街道)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2

建立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明确政府法律顾问服务范围,构建政府购买法律服务长效机制,防范和化解政府法律风险,提高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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