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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职能目标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4-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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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2014年度业务职能目标

类别

序号

目标名称

目标内容

工作目标

1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深入推进财源建设,积极组织财政收入,确保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12%以上,达到883亿元,进一步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2

保障改善民生

加大民生投入,确保市级财政民生支出达到198亿元,全力落实中央、省、市出台的各项民生保障政策,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支持社会保障、教育文化、生态环保、公共安全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3

继续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

按照国家部署要求,积极稳妥地扩大“营改增”试点范围,将铁路运输、邮政和电信等行业纳入改革试点,逐步消除对货物和劳务的重复征税,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

4

提高困难群体保障水平

加快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确保用于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增长15%以上。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财政补助标准,改善困难群体居住条件,提高老年人和残疾人保障和救助水平,支持更加积极的城乡一体化就业政策,重点支持高校毕业生和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就业。

5

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力争医疗卫生专项资金增长28%以上,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完善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大力支持公立医院改革和医疗机构建设。

6

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

完善政府举债决策评估机制,建立政府投资项目融资方案审核和政银联合监管制度,加强政府性债务还款预算管理。

7

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安排60亿元支持城乡一体化发展,重点用于落实各项惠农补贴政策、大沽河综合治理、农村环境整治、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美丽乡村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等项目。

8

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加大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将公务卡、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制度向区市延伸,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向乡镇延伸;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建立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

奋斗目标

1

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建立全口径政府预算制度,启动预算绩效管理地方立法,加强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强化对财政资金的追踪问效;进一步扩大财政预决算公开范围,除涉密部门外,所有市直部门和单位“三公”经费预决算,全部向社会公开,指导区(市)级“三公”经费预算向社会公开;积极推进专项资金预算及执行信息公开;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稳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分步实施。

2

构建支持经济转型升级的财政政策体系

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激励引导功能,支持重点区域、重点产业和重点企业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逐步取消竞争性领域无偿补助企业资金,建立财政扶持企业发展新机制。积极争取地方自行发债试点,拓宽融资途径,缓解我市经济发展中的资金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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