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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职能目标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4-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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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2014年度业务职能目标

类别

序号

目标名称

目标内容

工作目标

1

推进污染减排

制定并组织实施《青岛市201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项目计划》,实施100个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项目,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年度减排任务,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同比分别削减1%、1%、2%和2%。

2

实施流域污染治理

制定实施《2014年流域污染治理工作措施和实施计划》,完成158处城区污水直排口整治,基本解决市区污水直排问题。加强河流断面水质管理,22条主要污染控制河流的化学需氧量、氨氮平均浓度下降5%。落实流域水污染防治和河道管理属地行政责任制, 推行重点流域环境保护“河长制”管理,实施水环境污染综合防治目标年度考核。在大沽河流域开展生态补偿试点研究。

3

创建国家生态市

制定国家生态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推动生态区(市)、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协调、指导即墨市、胶州市通过省级生态市验收,城阳区、黄岛区通过国家生态区审查,平度市、莱西市启动省级生态市创建工作。

4

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

全面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调度考核2012、2013年开工示范项目,组织已完工项目验收。推动实施50个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启动农村污水社会化运营试点,印发实施《关于开展农村污水治理项目管理试点的通知》,探索农村污水长效运行机制。

5

推进重点区域规划环评

委托国内一流环评机构开展黄岛石化基地周边区域环境影响专项评价,综合评价石化基地对周边环境影响。推进董家口临港产业区、平度新河化工区扩展区、西海岸经济新区等重点区域规划环评。

6

推广环保先进适用技术应用

实施一批环保先进适用技术应用示范项目,完成大气污染防治工程项目5个,水流域治理工程项目5个,新能源应用试点项目2个。完善清洁生产推进机制,完成60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

7

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

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与评估,实施水源地水质全分析和全项目评价。开展水源地保护执法检查,城镇重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

8

建立环保监督管理责任追究体系

全面梳理、明确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监督管理责任,制定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规定,强化考核奖惩与责任追究。

9

加强环境执法

组织开展4次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开展为期1个月的环保执法大会战,严查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对全市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企业实施规范化管理。推进环保与公安联勤联动执法,落实环保与监察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及时通报环境违法典型案例。中高考期间开展“为考生送安静”活动,冬控期间对全市废气污染源进行加密监察。

奋斗目标

1

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提升环境空气质量

制定实施2014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启动《青岛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调研工作,研究建立大气污染生态补偿和区域限批制度,健全防治责任体系和考核机制。严格控制新增燃煤项目环评审批;禁止销售使用高硫高灰份劣质燃煤;实施100个燃煤锅炉废气高效治理项目。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1.5万辆。开展工业废气污染治理,组织企业实施50个工业扬尘、有机废气等治理项目。深化大气污染监测研究,修订大气重污染预警应急预案,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市区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6%,遏制灰霾加重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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