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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职能目标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4-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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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2014年度业务职能目标

类别

序号

目标名称

目标内容

工作目标

1

加强法律服务工作,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指导全市法律服务队伍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深入落实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积极推动制定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和实施方案,建立30人的政府法律顾问团;推进律师进“社区”、“村庄”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专项教育活动,对全市3200名律师进行轮训。开展公证延时服务、公证服务进社区便民利民工作措施,建立公证预约登记服务体系;简化小额公积金继承公证办理程序。加强司法鉴定协会建设,制定司法鉴定机构档案,健全完善司法鉴定行业收费、鉴定流程、内部管理等规章制度。

2

认真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全面深化法治创建,提高城市法治化水平。

坚持法制宣传“月、周、日”制度,大力开展富有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集中性宣传活动;试点开展律师“联村(社区)、联校、联企业”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深化“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法制宣传教育示范基地”   创建活动,打造“双百示范基地”;推进“法治小区”建设试点工作;探索网上学法考法平台,实现全市科级以上干部、村居“两委”成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网上普法考试;起草法治青岛建设纲要和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

3

人民调解与民事审判衔接联动。

规范人民调解与民事审判联动工作衔接机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与民事审判联动的意见》,指导推动区市开展人民调解与民事审判衔接联动,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形成定分止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合力。深入开展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等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工作。

4

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提升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水平。

加大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建设,建立市级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大厅,推行“一站式”便民服务;在市级看守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畅通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渠道;组建法律援助讲师团,推进“村居法律援助明白人”培训工作,年内培训明白人1.8万人次;开展春季农民维权、年末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继续开展“资深律师上线”专题咨询;组建新一届法律援助律师团,规范法律援助案件投诉处理工作,开展案件质量定期评议工作;规范劳动仲裁、交警、基层法院便民岗律师值班工作;年内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000件以上。

奋斗目标

1

建设社区(村居)司法工作室。

为促进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给群众提供身边的法律保障、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等综合便民服务,依托社区(村居)自治组织,整合镇(街道)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社区矫正组织、安置帮教组织和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等司法行政各项基层工作力量,在3000个社区(村)建立集矛盾排查、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职能于一体的社区司法工作室,将工作触角延伸下沉到社区,以“小社区”为单位,打造司法行政服务“大平安”建设的平台,破解当前基层社会管理创新和服务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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