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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出租房屋管理构建和谐社区的建议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4-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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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align=center>即墨市龙泉街道办事处  毛成国

  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住房的需求已从基本解困型向改善型转变,而原有的房产作为一种投资以出租方式给予保留下来。由于房屋出租是个人自主行为,且大多数通过房屋中介机构,一些房东或中介机构为获取收益,往往对承租人缺少筛选和把关,虽然公安等部门对房屋租赁方面也有政策规定,但管理还是不十分到位,一些老小区内出现了房屋出租率高,居住人员杂、流动性大,小区治安不够好,为此居民反响较大。
  如何将服务租赁纳入正常经营轨道,为此建议:
  一是加强对房屋中介机构管理。房屋出租基本上是通过中介机构,由于缺少约束,因而房屋出租随意性很大,给日后管理带来隐患。建议有关部门要把房屋中介机构作为一种行业纳入管理范围,对无证经营的房屋中介机构进行清理整顿,对合法中介机构要加强教育管理,规范行业行为,从源头上把好房屋承租人选择关。
  二是多方联动,加强小区管理。房屋出租最终落脚点在小区管理,因而房屋承租人基本情况掌握对今后管理将起到重要作用。为此建议建立居委会、小区物业、房屋中介、房东和主管部门多方联动工作机制,制定房屋出租和管理相关条约,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实现房屋出租信息互通,管理联动良性循环,努力构建小区和谐、有序的管理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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