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黄海水产研究所 周德庆
多年来,我市在城市规划方面做出了不少努力。 2012年12月29日青岛市规划展览馆开馆,市民看到青岛市2006-2020总体规划后,感到很振奋、很期待,这个规划继承了城市发展思路中的合理成分,也体现了“环湾保护、拥湾发展”的新战略。作为青岛人,都期待这个规划尽快变成现实。但是回到现实,每天上下班看到马路上拥堵的汽车,刚建好的建筑没过上几年,推倒重建,令人感到郁闷和生气,显现了城乡建设规划科学化、法制化的缺陷。
东西“快速路”建设已有深刻教训(是老问题,许多人已不愿重提,但应勇敢面对)。其一、二、三期工程持续数年,重复改造和多次延缓施工都给广大人民带来了不便,更重要的是所谓的城市快速路,因个别路段由于先前设计缺陷(单向双车道),车稍多或上下班高峰期就堵车,没有真正使快速路“快起来”,老百姓怨声载道,甚至骂娘,教训应该吸取。
然而,没过多久,青岛中央商务区(CBD)的“中央公园”2011年建成,所辖敦化路刚通车不到一年,2012年12月又将CBD中的敦化路段封闭2年,重新建设新的工程,资金浪费暂且不提,仅二年的重复建设给百姓生活、出行带来的麻烦,就可想象该项工程规划设计的问题,又给市民留下怎样形象呢?
城市建设规划是城市形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到城市建设、经济发展、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的大事。城市规划决策要体现科学性、法制性是遵循科学的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思想的重要体现,做好城市规划,为产业发展和城市建设服务,避免城市建设因规划出现历史性失误,是每一个规划决策者必须重视的问题。规划盲目、急于求成都会给社会和人民带来巨大损失。规划要有法必依,切实按照法律法规办事。
建议进一步强化城乡规划的科学化、法制化。
一、进一步规范城市规划决策公告制度
市民是城市的主人,市民不仅具有知情权,而且还有对自己所生活的城市的发言权、社会活动的参与权。整体规划与局部规划乃至个体规划,都应公诸于社会,广泛听取市民的意见,这样也有助于决策者关注民生,体察民情,了解实际情况,从而科学决策城池规划。建议将目前的公示期延长15天以上甚至更长。
二、建立专家咨询评议制度
城市规划决策的科学化离不开科学的和人文的支持,建议成立由多学科专家组成的智囊团,其人员不在多,而在精,必要时可邀请国际一流专家。专家组成中,一定要注意社会科学专家与自然科学专家的有机结合。任何一项城市规划,管理措施都不是单一的,涉及方方面面,而社会科学家从宏观去把握,自然科学家从微观去谋略。而且咨询要制度化,城市规划的决策都要进行专家咨询,通过决议后才能进入审批程序。
三、依照法律法规,完善科学的申批制度,杜绝“长官”意志
根据国家城市规划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青岛市的实际,修订《青岛市城市规划条例》,使城市规划有法可依,坚决执行,对违法、违规现象坚决追究责任。
四、探索城市规划设计的管理的新机制
城市规划的批准通过必须程序化,执行审批制度,可以有效地防止决策的个人色彩、感情色彩,避免随意性、主观性。实施项目后续跟踪和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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