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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青岛仲裁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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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序号 |
目标名称 |
目标内容 |
制定依据(对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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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目标 |
1 |
仲裁发展 |
拓展与相关行业协会等单位的联系。组建办事处2个。重组仲裁法律宣讲团。在金融、民营企业界宣讲民商法律知识12次。继续开展网络在线问政活动。更新“青岛仲裁网”版式,增添和丰富网络内容,编纂《亲和仲裁》刊物2期。 |
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部门重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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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案件受理 |
解答咨询、受理案件无差错。当日立案率95%。市南、市北、李沧、崂山、城阳等仲裁文书直接送达率96%。全程协助保全。 |
部门重点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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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案件审理 |
规范案件流程管理,缩短审理期限,一个月内结案率44%,年结案率98%。 |
全国仲裁工作座谈会议要求 部门重点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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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纠纷调解 |
扩大仲裁调解服务范围,实行立案前调解、进入程序案件全程调解和专门调解机构调解,调解和解率53%。 |
中央综治委《关于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 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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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队伍管理 |
在金融等领域聘任仲裁员,更新、完善首席仲裁员备选库,采用个案考评、当事人意见反馈等形式考核仲裁员。对仲裁工作人员进行仲裁业务和操守培训。 |
全国仲裁工作座谈会议要求 部门重点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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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斗目标 |
1 |
机制创新 |
创新社会大调解模式,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领域建立调解与仲裁对接机制,仲裁案件同比上升25%,位居全国副省级城市前列。 |
部门重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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