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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业务职能目标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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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名称:市民族宗教局   
   

类别

序号

目标名称

目标内容

制定依据

(对标情况)

工作目标

1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做好城市民族工作

组织好第13次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举办全市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加强和创新社区民族工作,试点设置民族工作服务管理电子平台;发挥少数民族群众作用,进一步完善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

市委2013年工作要点、政府工作报告

2

推进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发展

制定《青岛市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管理暂行办法》;做好民品企业贯彻落实民族政策和贷款使用的监管检查工作;组织多种形式的讲座和培训,协调社会力量为少数民族企业、少数民族法人企业,清真监制企业和清真食品网点的发展提供政策信息、服务发展方面的支持;做好穆斯林群众发放清真肉食补贴工作。

市委2013年工作要点、政府工作报告

3

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开展以“教风”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分类别举办宗教界代表人士培训班;支持市基督教“两会”开展神学思想建设研讨活动和办好义工培训班;协助山东湛山佛学院做好第三届毕业生毕业工作;支持引导开展讲经论道活动;指导宗教团体做好宗教房产工作,指导并协助市道教协会办理崂山太清宫土地确权;积极引导宗教界开展服务社会、回报社会等公益慈善活动,组织开展“宗教慈善周”活动。

市委2013年工作要点、政府工作报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工作要求

4

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广泛开展全市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月活动。编印中韩文对照的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宣传材料,集中开展宗教法规宣传活动;举办青岛市民族宗教工作依法行政培训班;做好行政审批权限的下放工作;完善民族宗教事务行政审批流程和处罚流程,编印民族宗教事务行政审批工作指南和处罚工作指南;出台青岛市《关于处理涉及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并抓好落实;加大对重大宗教节日和大型宗教活动的管理指导力度;开展依法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工作“回头看”活动。

市委2013年工作要点、政府工作报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工作要求

5

夯实民族宗教基层基础工作

在全市民族宗教系统开展民族宗教“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在民族宗教系统开展“爱岗位、建功业、树形象”主题活动;广泛深入开展调研活动,研究解决重难点问题;更新我市宗教活动场所数据库;加强民族社团和宗教团体自身建设,组织好民族社团和宗教团体换届;依法妥善处置民族宗教领域敏感事件、矛盾纠纷和非法活动。

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工作要求、部门重点工作。

奋斗目标

1

扩大民品企业优惠政策的覆盖范围及优惠额度

完成2013年度我市民品企业优惠利率贴息贷款额度20亿元,支持我市民品企业的发展,扩大民品企业生产规模,发展少数民族经济。

大连市去年为民品企业争取近20亿贴息贷款,对标大连市,在去年为2家企业争取优惠利率贷款11.5亿元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优惠贷款额度和覆盖范围。

2

加强和创新社区民族工作服务管理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加强和创新社区民族工作服务管理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挑选6个社区先行试点,完成社区民族工作电子信息平台建设,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全面掌握社区少数民族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积极为社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便捷服务。

依托社区服务管理创新机制,完善我市社区民族工作的服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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