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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业务职能目标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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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名称:市物价局

类别

序号

目标名称

目标内容

制定依据

(对标情况)

工作目标

1

价格调控

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稳定物价的各项部署,将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5%左右。继续实施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组织分解全市价格总水平涨幅调控目标,制定具体保障措施,强化区市政府和相关部门调控工作责任。落实物价形势分析例会制度,按月形成物价形势分析报告。落实区市粮油副食品价格通报制度。开展居民主要生活必需品、重要生产资料等价格日常监测、市场专项调查。按照市政府相关预案要求,做好价格异常波动应急管理工作。制订民生商品价格监测与发布具体措施,及时发布市场价格信息。围绕对物价水平影响较大、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社会各界比较关注、问题较多的领域组织开展市场价格监督检查。

政府工作报告

部门重点工作

2

价格改革

根据市政府的工作部署,适时稳妥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完善公交票价政策,促进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按照完善后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综合考虑临时油价补贴等因素,修订客运出租汽车油运价格联动办法。依法开展定价成本监审,发挥成本监审对垄断性行业的成本约束作用,开展部分资源性产品价格定期成本监审。

政府工作报告

部门重点工作

3

收费管理

根据我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部署,落实收费减免政策,继续开展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工作,重点规范行政机关审批前置涉及的中介机构收费行为,编制涉企收费目录。拟定征地年产值和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标准调整意见。继续做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指导区(市)物价部门,建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正常的价格调整机制,综合考虑财政补助和市民承受能力,适时确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水平。积极争取省主管部门支持,调整完善胶州湾大桥车辆通行费政策。制定2014年世园会门票价格。开展制定和调整价格相关的成本监审,做好成本监审规范工作,制定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成本监审规范。

十一次党代会重大战略方案

部门重点工作

工作目标

4

房地产行业价格管理

按照市政府决定,重新调整我市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政策,统一制定市内六区集中建设和配建的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调整国有直管非住宅房屋租金标准。依法规范物业服务收费。开展商品房明码标价专项检查。

政府工作报告

市办实事

部门重点工作

5

保障和改善民生

积极支持民办教育,规范民办学历教育收费标准审批程序,完善民办非学历教育收费备案。认真落实国家降低流通费用综合方案,促进降低流通成本。完善并落实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收费政策,促进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继续组织实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配合民政部门做好提高城乡低保标准相关工作。贯彻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重大节假日期间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等政策。做好涉纪、涉案、涉税及服务政府价格认定工作,积极实施价格鉴证援助。

政府工作报告

市办实事

部门重点工作

6

监督检查

加强重要节假日、节庆市场价格监管。建立市场价格巡查制度,着力做好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敏感时期的价格监管。坚决打击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恶意囤积、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围绕规范流通领域收费秩序,重点对铁路、公路、民航、交通(港口)等部门及下属单位的价格和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围绕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组织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商业银行收费、教育收费、医药卫生服务价格、旅游收费专项检查,适时组织开展资源性产品价格专项检查。开展明码标价宣传规范月活动,发挥价格诚信档案作用,促进价格诚信建设。认真办理价格投诉举报案件。

政府工作报告

部门重点工作

奋斗目标

1

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

按照《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年版)》的要求,做好旧版(2001年版)和新版(2012年版)医疗服务项目的对接工作,并按照新版项目规范要求,分步做好新版项目的价格制定和调整工作。

此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目前在全国具有领先性和示范性。

2

推进明码实价示范区建设试点

在明码标价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的基础上,选择商贸、房地产、物业服务、教育卫生等行业的部分经营单位,推进明码实价示范区建设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扩大覆盖面。

此项工作在全国具有创新性、领先性,有利于加强社会诚信建设,优化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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