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自愿报名市民代表选聘方案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3-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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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人员安排
  主会场每场次安排3名自愿报名市民代表,共计12名;每个分会场(高新区除外)每场次安排2名自愿报名市民代表,共计88名。总共100名。
  二、报名时间
  11月18日至22日。
  三、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养、文化素养较高,具有较高的参政议政意识和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为人正直,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关注政府工作,熟悉和了解所参加组的市政府各部门职能,能够对各部门工作作出公平、公正的评价。
  3.年龄在18岁以上,身体健康,思维清晰,能够全程参加一个场次的述职报告会并作出客观评价。
  4.非青岛市户籍人员应在青岛工作、学习、生活两年以上。
  四、选聘程序
  (一)宣传发动
  在青岛日报、青岛政务网等媒体发布选聘公告,进行宣传发动,鼓励市民积极踊跃报名。
  (二)市民报名
  自愿报名市民可登录青岛政务网,填写市民报名登记表。考虑道路交通因素,市民应就近选择所在区市的分会场。市内三区市民代表既可选择主会场,也可选择所在区的分会场。报名人员根据自己的兴趣和对部门职能及工作掌握的情况,只能选择主会场或分会场一个场次的活动,不能重复参加多个场次活动。
  (三)选聘办法
  市统计局负责网上报名人员汇总,按条件进行初选、分类后,按报名人员居住区域交由各区市进行审核、确认,然后按照随机抽选的办法选定。各区市负责分会场人员抽选,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还应负责为主会场每场次选定1名市民代表。
  五、责任分工
  综合协调组负责制定工作方案。
  市监察局负责选聘工作的监督,确保选聘工作公平公正。
  市统计局负责网上报名人员汇总,按条件进行初选、分类后,按报名人员居住区域交各区市政府。
  各区市政府负责按照报名条件,核实报名人员信息,选定参会市民代表并做好参会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