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有机农产品实行“网上认证”和加强“证后监管”的建议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3-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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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姜玉兰


   
  有机农产品是根据有机农业原则和有机农产品生产、加工标准生产出来的,经过有机农产品颁证组织颁发证书的农产品。有机农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不允许采用基因工程获得的生物及其产物,严禁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物质。一般来说,一个农场在申请有机产品认证后,要有1-3年的转换期,经过申请、材料审核、现场检查、检查报告、综合评审、颁证评审等多个阶段,才能正式获得有机产品认证。
  目前有机农产品认证机构国内的有: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COFCC)、南京国环有机食品认证中心(原国家环保局有机食品发展中心OFDC)、中国农科院茶叶研究所有机茶研究与发展中心( OTRDC)等,大概30余家。国外在华的有:德国BCS中国办事处设在湖南长沙农校;美国的OCIA中国分会,挂靠在南京OFDC;法国ECOCERT中国办事处设立在中国农业大学;日本JONA办事处设在上海;美国的QAI和FVO,荷兰的SKal,日本的OMIC等。
  据调查,目前存在大量的有机食品认证服务咨询机构,这些机构大多宣称可以代理有机农产品的认证,在短时间内即获得有机证书。生产者花钱买证、“重认证轻管理”等现象时有发生,消费者对优质农产品认可程度不高,产品不能体现优质优价,长此以往,必将对品牌农业的发展造成严重危害。
  为此建议:
  1、实行有机农产品认证网上规范透明运行,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实时监控,并接受社会监督,通过信息化监管实现数据的即时传递,有效保护数据的真实性,切实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增强消费者的消费信心。
  2、要求认证机构对取得认证的生产者加强“证后监管”,核实生产者种植面积,按照种植面积估算产量,并按照产量发放认证标识,并加强检查,对不按照有机标准生产的生产者,吊销其认证证书。对没有条件开展有效的跟踪检查的认证机构,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坚决取缔。
  3、要加大执法力度,开展认证农产品包装标识专项执法活动。建议不要采取分段监管方式,由农业执法部门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产品生产企业、商店、超市进行全程监管,依法查处未按规定进行包装、标识和假冒认证标识的行为,维护认证农产品品牌的质量、信誉和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