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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序号 |
目标名称 |
目标内容 |
制定依据 (对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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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目标 |
1 |
圆满完成监测任务,切实提高速报能力 |
实时进行地震监测、速报,确保青岛市行政区域内地震监控能力达到ML≥1.5级、5分钟之内测定地震三要素并快速上报,显著地震发生后快速提供准确的震情、地震影响及趋势判定等信息,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依据。严格执行24小时震情及政务值班制度,高效处置地震事件,及时平息地震谣传,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预报管理条例》、《地震监测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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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扎实做好震情会商与震情跟踪工作 |
认真做好周、月、年度和特殊时期、重要时段的震情会商工作,并及时上报市委、市政府,震情会商质量保持全省先进。落实年度震情跟踪方案,强化震情跟踪工作。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监测管理条例》、山东省2012年度震情跟踪工作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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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推进监测手段建设,完善地震监测网络 |
完成省地震局下达的强震台通信、组网工作;完善烈度速报系统可行性研究报告;推进区(市)地震监测台网中心、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完成五市三区每个乡(镇、街道办事处)至少建成1处地震宏观观测点的目标任务,完成全市地震监测和台站管理培训及全市地震宏观观测员培训任务。 |
青岛市“十二五”防震减灾规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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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推动防震减灾基层工作,推进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 |
制定《青岛市地震科普示范学校管理办法》,年内每个区(市)创建1-2所地震科普示范学校,创建1-2个地震安全示范企业和社区;借助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施行日和5月12日防灾减灾日,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月活动,推进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向纵深发展。 |
山东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管理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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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做好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及区(市)地震小区划的推进工作 |
依法做好重大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缩短行政审批时限,确保行政审批重大工程100%建立档案;完成崂山区地震小区划的资料搜集、野外钻探、取样、分析、室内计算及初步报告的编写工作。 |
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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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斗目标 |
1 |
加强地震救援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地震应急能力 |
筹备建立一支与城市规模相适应100人规模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形成以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中坚、行业救援队伍为骨干、志愿者队伍为补充的三位一体的地震紧急救援队伍体系。每年5月12日防灾减灾日指导机关、社区、企业、学校开展地震应急疏散、应急救援演练,努力提高全社会地震应急能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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