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企业的“缺工荒”在民营(私)企业极其严重,我所熟知的青岛地区的橡胶轮胎行业,有的已停产,大多是减产,如青岛国人、青岛黄海轮胎厂(即墨团彪)、城阳龙海、胶南泰发、华天讯基本轻型轮胎厂,既是生产较好的青岛喜盈门双跎轮胎公司也缺员1/3,已投巨资(8000万元)新建的兰村轻型轮胎厂,由于招不进工人,90%以上的设备生产能力在空置,就连过去输出劳动力的平度市,明村镇的几十个轮胎厂,都存在“缺工荒”问题,这一严峻形势,已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发展和本地区的经济增长,造成这一局势究竟原因,根本上是没有解决好他们的生活大计和后顾之忧。针对当前和今后的社会发展,可以肯定的说,企业(国,民企)一线的劳动群体主要是外来工(农村工)的事实,不能不引起高度的重视。根据青岛市已有的政策规定,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1.调整放宽入市条件之一的,需有固定产权住房面积100m2(平方米)的规定。对于这一人群,能已有故固定产权住房就以50m2(平方米)住房,也不是人人都能做到,只要有人有了固定产权住房就足以表明他们想扎根青岛。结合他们有固定工作单位(长期有效合同)建议将100m2(平方米)的规定适当放宽。
2.对外来务工人员与企业签订有效合同,应有年限要求规定,建议至少五年或五年以上,所在企业就要为他们按国家政策规定,投入各项保险,从根本上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与国企员工同等享受国家政策待遇,体现社会公平,人人平等,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结合第一项也作为入市条件之一,这对稳定外来工队伍,比要求住房面积100m2(平方米)更有实质意义。据了解目前大多民企对外来工没有执行各项投保。
3.建议政府对民企执行国家法律方面的加大监管力度。当前青岛地质橡胶轮胎行业的民营企业大多没有执行“企业法”“劳动法”等所规定的劳动时间,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的规定待遇。很少有休息天,这些也同样严重挫伤他们的劳动积极性,不能保证合法的劳动权益,得不到尊严劳动。
4.建议对民企(私企)也要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当前民企的务工人员基本上不能获得本人付出的劳动与企业的发展经济增长相应一致的工资增长,特别是物价上涨等国家规定要提高工资待遇的政策也得不到享受。这毫无疑问的是会造成人员流动和不稳定的局面。为此政府应从宏观角度上要认真研究民(私)企业问题。如何与国企一样纳入政府的有效管理,应作为课题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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