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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降低城市建筑规划密度的建议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2-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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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当前土地价格高企和土地使用严格控制政策,青岛城市建设正兴起小高层建设高潮。小高层建设在增加人口容纳数量的同时,进一步增加了所在区域的人口密度。青岛市内四区2010年的人口密度为9109人/平方公里,其中市南区、市北区人口密度都在1.5万人/平方公里左右,如计算大量外来暂住人口,城区人口密度更高。我市人口密度大幅超过国外(如美国纽约城市人口密度为4000人/平方公里),市区人均居住面积较小。较高的人口密度已引起多方面社会问题。
  一、公共服务资源面临较大的挑战。目前我市人口密度高主要原因是大量外来人口不断涌入,城区居住人口迅速增加,不仅对住房出现大量需求,而且需要更多的医院和医务人员、公共交通、大中小学与幼儿园、技能培训学校、饭店餐饮设施、休闲场所、超市和更宽马路等公共服务资源。人口高密度造成原有公共服务资源日趋紧张,居民生活不便。
  二、居民生活要求与社会发展的矛盾。随着社会的发展,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生活环境和生活品质有着更高的要求。居民的生活空间已成为城市规划的主要问题。例如私家车正成为家庭必需品,据有关部门统计,在我市开发的浮山后生活居民区,平均每三点七人有一辆车,而城市的道路交通规划远远落后于人们对生活消费的步伐,道路拥挤堵塞、占路停车等等问题,大大降低我市的工作、生活效率和生活品质,已严重影响广大居民的正常生活。
  三、对社会稳定、长期发展埋下隐患。高层和小高层住宅建设不仅提高了建造成本、公用面积大幅压缩,而且需额外安装电梯、二次供水等服务设施,造成居住成本提高,降低了社会效益。此外大面积高层建筑对社会和个人提出了更高要求,一旦出现经济动荡或自然灾害,将会出现不堪面对的局面,成为不安定的社会根源之一。
  四、城市建筑规划高密度不符合我国国情。目前全国人均居住面积尚不足30平米,按照人均居住面积50平米/人、全国十三点三亿人口计算,全国住房建筑总面积需要不足700亿平米(7万平方公里),占全国总面积的比例不足百分之一,因此通过限制城市住宅建设用地来控制土地占用的做法是不当的。
  实行以人为本的社会,要求政府为社会成员提供较舒适的生活条件,包括宽敞的居住条件和方便的交通。而目前大规模建设小高层和城市居住土地有限供应政策,不仅增加了人民居住支出,也与社会发展目标不符。
  建议:适当参照国外发达国家的城市规划,降低城市建筑规划密度,以适当降低城市人口密度,促进社会和谐、高效长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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