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工作报告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1-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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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广大市民朋友的支持下,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市住房保障工作和全年重点工作目标,切实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中低收入职工实现“住有所居”目标的作用,坚持便民惠民,不断开拓创新,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住房公积金作用充分发挥
  (一) 为职工购买住房提供了稳定的资金来源。住房公积金由单位和职工缴存两部分组成,由单位按月缴交,政府给予税收优惠,资金和利息全部属于职工个人,职工在购建住房时,可提取账户资金。截至11月底,全市住房公积金收缴和贷款总额均达到全省总额的四分之一,存贷款规模遥居全省首位。截至11月底,全市共有2.8万个单位147万职工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全市累计收缴住房公积金496亿元,累计提取265亿元,实现收缴余额231亿元,其中当年前11个月收缴75.5亿元,完成年度目标56亿元的135%。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稳定的资金来源。
  (二)为职工购买住房提供了低利率贷款支持。住房公积金贷款因其利率远低于商业贷款,成为中低收入家庭购房贷款的首选。截至11月底,全市累计向16.39万个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286.6亿元,实现贷款余额181.7亿元;其中当年前11个月向15765个职工家庭发放贷款38.15亿元。目前,我市已形成了“低价房以政策性贷款为主,中价房以政策性和商业性组合贷款为主,高价房以商业性贷款为主”的住房消费和住房保障模式。
  (三)为廉租住房建设提供了重要资金支持。截至11月底,全市通过运作住房公积金累计上缴市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1.69亿元,预计2011年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0.74亿元,有力地支持了廉租住房建设,为低收入困难家庭解决住房问题做出了积极贡献。
  (四)为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了贷款资金支持。去年我市被住建部批准确定为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城市,目前,已落实了保障性住房项目贷款相关配套措施,确定了项目贷款借款人和受委托银行,实现了与住建部运行监管系统的专线连接。两个试点建设项目已取得项目建设“四证”,预计发放住房公积金项目贷款5.14亿元。
  二、住房公积金业务全面发展
  (一)制度覆盖面持续扩大。加大住房公积金归集力度,提高住房公积金覆盖率,维护广大职工权益,一直是我们的重点工作之一。今年我们将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列入2011年年度重点工作目标,层层分解,强化落实。一是加大与工商、社保、质监等部门的协调,全面掌握全市应建未建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及职工情况;二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职工明白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单位的法定义务,是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时职工只有缴存了住房公积金,才能享受到低利率的贷款支持,进一步增强职工的自我维权意识;三是通过强化内部考核、上门催办及向单位邮寄催收函、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等多种举措,全面推进单位建制扩面工作。
  今年前11个月新增开户职工13.5万人,已完成年度目标6万人的225%。今年前三季度共对1464个欠缴单位进行了催缴,受理职工投诉187件,现场调查294次,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166份、《行政处罚(处理)决定书》28份,对9个单位申请了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结案155件,涉及职工4088人,追缴到位金额5481.81万元,有力地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行政处罚网络平台建立健全。按照全市行政处罚权规范透明运行的工作要求,梳理细化量化了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坚持行政处罚零裁量权,完善了配套制度,优化了执法流程,规范了执法文书,完成了与各区市政府的网络连接工作,行政处罚网络平台已搭建完成,为下一步实现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全程网上办理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联名卡发放力度加强。职工手持一卡,即可享受住房公积金查询、提取、还贷等“一卡通”的多项服务,同时,住房公积金借款人只需一次申请,即可享受每年自动划付两次住房公积金用于还款的服务。今年,在由单位集中办理联名卡的基础上,增加了个人自主办理方式,缴存职工本人可凭身份证到建行、农行、交行共计80个代理网点办理联名卡。截至目前,今年共发卡88635张,累计发卡73.73万张,极大地方便了职工。
  (四)与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对接顺利完成。完成了同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接口程序的开发工作,制定完善了相关配套工作制度,实现了与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对接,顺利完成住房公积金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验收工作。目前,我中心正在向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申请接入查询权限,依托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可实时校核职工购房贷款信息的真实性,切实防范利用虚假借款材料骗提住房公积金问题,同时可全面评估借款申请人的个人信用状况,有效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
  (五)风险防范能力不断增强。充分运用在全国同行业率先使用的住房公积金电子监察系统,对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进行实时监控和异常报警,加强系统刚性约束,突出大额资金流向监控,从源头上防范了资金风险。加强贷款逾期控制,突出日常监控和贷款催收,今年个人贷款逾期率始终控制在0.003‰以下。截至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未出现一笔资金风险。
  三、住房公积金服务不断提升
  (一)便民举措推陈出新。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南,细化了业务环节,明确了服务要求,简化了工作流程。继续推行和完善“一站式服务、一次性提取、一条龙操作和一口清告知”柜台服务,全面提供预约、上门和引导应急服务等便民服务。
  (二)信息查询更加方便。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合作银行网站、“96557”客服电话、联名卡、短信、查询折以及柜台查询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信息的基础上,今年又在住房公积金各营业大厅配备安装了住房公积金自助查询终端,充分满足了职工使用二代身份证、联名卡及市民卡查询住房公积金信息的需求。
  (三)客服热线作用凸显。通过统一回复标准、强化人员培训、每月定期分析、完善考核机制等措施,“96557”客服热线综合服务的专业化和精细化水平稳步提高,为广大市民咨询和解决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问题发挥了积极作用。截至11月底,客服热线累计受理各类咨询电话41.5万个,今年前11个月共受理各类咨询电话21万个,客户满意率达100%。
  (四)窗口建设得到加强。结合创先争优和岛城先锋等主题活动,深入推进窗口建设,将文明窗口建设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完善硬件设施,推行“微笑服务”,规范服务用语,注重仪容仪表,营造宾至如归的服务环境,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建设得到加强。
  (五)改进机制建立健全。通过网络在线问政、行风在线、民生在线、“三民”活动等形式,不断加强与市民群众的沟通对话,广泛听取广大缴存单位、职工和市民代表的意见建议,及时发现和改进管理与服务中存在的不足,有效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实现“解释解决双落实”,进一步提升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社会满意度。通过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政务服务热线和行政效能投诉热线电话转办件、政府信箱、网站邮件等一系列工作,进一步加强了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群众的沟通交流,促进了行风政风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切实建立起“为群众服务、受群众监督”的长效服务监督机制。
  四、存在的问题
  2011年,我市住房公积金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定问题,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仍需加强,我市还有相当一部分私营企业职工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这部分职工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保障。二是住房公积金与住房保障的契合还需进一步增强,存在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不快,个别保障性住房项目开发商不配合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等问题。三是服务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个别工作人员服务热情不高,在提供微笑服务、温馨服务方面做得还不到位。
  五、改进措施及今后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存在的不足,切实加大工作力度。一是多措并举,推动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针对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私营企业职工,通过借鉴经验、上门宣传、强化执法等方式,督促单位及时为职工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二是密切合作,强化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功能。加强与住房保障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快推进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贷款进程,妥善解决保障性住房项目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问题。三是持续改进,推动提升服务水平。广泛征求意见,加大培训力度,加强文化建设,强化服务考核,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在此,也恳请广大市民监督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和我们一起携手推动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