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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工作报告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1-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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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市政府法制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强政府立法,规范行政执法,化解行政纠纷,搞好宣传培训,注重自身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取得重要进展。获得全省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全省依法行政宣传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一、  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重点加强有关保障和改善民生、调整优化经济结构、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社会事业等方面的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修改并向市政府常务会议送审了《青岛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青岛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青岛市城市绿化条例》、《青岛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条例》等4件地方性法规草案和《青岛市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青岛胶州湾隧道管理办法》、《青岛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试行)》、《青岛市小型农田水利管理办法》、《青岛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5件政府规章草案。其中,《青岛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制定,为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切实维护和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提供了重要依据;《青岛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条例》对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提高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水平将发挥重要作用;《青岛胶州湾隧道管理办法》的及时出台,为加强胶州湾隧道管理,确保隧道安全畅通提供了保障;《青岛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试行)》有效规范了户外广告设置行为,推进了城市空间资源的合理利用,为市容环境整治和创建文明城市奠定了制度基础。
  组织召开《青岛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征求党外人士意见座谈会、专家论证会和立法听证会,拓宽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渠道,增强政府立法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审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50余件,审查部门及区市规范性文件150余件。为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根据青岛市实际情况,搞好宣传培训,研究制定有关配套措施,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
  二、  监督行政执法行为
  部署2011年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明确考核范围、目标和要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对市内四区和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2011年度981名新增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培训和考试,指导其他区市开展了新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工作。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聘任新一批行政执法监督员。
  对全市行政处罚权规范透明试运行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完成47个部门和单位行政处罚事项的编码工作。对部分执法部门拟调整的处罚职权、裁量标准和处罚流程进行审核调整。8月29日,市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市级44个执法部门梳理确认的6274项行政处罚职权、28165个处罚裁量阶次。近期,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部署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的贯彻实施工作,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
  制定《青岛市行政审批监督管理若干规定》贯彻落实意见,促进行政许可,特别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规范化管理。指导有关部门开展行政审批事项申请材料中兜底条款的细化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省政府有关部门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项目调整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组织指导市内四区行政审批事项统一规范工作。加强对现行行政审批事项变化的备案审查。
  三、  依法化解行政纠纷
  截止目前,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共接待复议申请人850余人次,新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63件,受理134件,审理行政复议案件184件。代理市政府办理法院应诉案件和省政府行政复议案件60件。指导平度市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形成《平度市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试点工作方案》并报省政府批复同意。围绕“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中的作用”进行专题调研。
  审查中科院声学研究所研发产业基地共建、中国动漫集团国际动漫园区建设合作协议等合同40余件;参与研究海上百米喷泉善后处置、北海分局土地转让、地铁建设用地拆迁等法律事务;积极为市政府决策和市容环境整治、世园会筹备等重大活动提供法律保障,依法维护公共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
  四、做好统筹规划协调
  制定青岛市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和责任单位。制订并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我市“十二五”时期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指导性文件《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组织召开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总结“十一五”工作,评选表彰全市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部署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市委副书记、市长夏耕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五、全力筹办中德法律研讨会
  由国务院法制办和德国联邦司法部联合主办、青岛市人民政府承办的中德法治国家对话第十一届法律研讨会于9月19日至20日在我市隆重举行。市政府法制办及有关部门在国务院法制办和省市政府的领导下,凝心聚力,团结协作,圆满完成了会务工作任务。通过承办会议,充分锻炼了政府法制队伍,丰富了外事工作经验,向与会人员尤其是德方代表展示了我市的良好城市形象、改革开放成果、历史传统文化和干部精神风貌,对于今后我市与德国有关方面加强交往、深化合作及提升法治建设水平,将发挥积极作用。中外代表对会务安排普遍表示满意,国务院法制办宋大涵主任、德国联邦司法部部长施纳伦贝格女士一再对研讨会期间各项活动的组织、安排表示赞赏和感谢。会后,国务院法制办特别致信感谢。
  六、开展法制宣传培训和研究
  做好4期《依法行政》刊物编辑发行工作。完善政府法制网站功能,增设党建、普法等专题,扩大宣传效果。编制年度政府法制研究课题计划并组织实施,对2010年度研究课题进行评审并表彰。开展第三届市政府法律咨询委员会换届工作,制定法咨委工作规则,为市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提供高层次咨询服务。组织举行市政府专题法制讲座,邀请应松年教授讲授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10月底,与市委组织部在浙江大学举办青岛市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各区市政府分管领导、法制办主任和市直有关部门分管领导共50余人参加学习。回顾总结政府法制十年发展成就,展望今后一个时期的努力方向。
  七、自觉接受监督
  按要求向省政府、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依法行政工作。依法向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市政府规范性文件50余件。落实重大事项征求党外人士意见工作。切实尊重和保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依法履行职责,认真承办34件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主办件均面复代表和委员,满意率100%。积极参加“网络在线问政”、年度绩效考核集中问询评议和“行风在线”活动,认真办理市民意见建议191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八、加强队伍建设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按照上级党委部署要求组织开展庆祝建党90周年系列活动,深化“岛城先锋”、“公正为民”党建品牌建设,开展“我是岛城先锋”主题实践活动。举办4期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扎实推进党务公开,积极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控,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增强党性修养,提高领导干部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组织代表队参加纪念青岛建置120周年电视知识竞赛并获得一等奖,引导政府法制干部进一步了解青岛120年的发展历史,深入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革命传统教育和市情教育。
  我办2011年度目标工作全部完成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与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表现在:制度建设的覆盖面还不够宽,在有的领域还存在制度缺失,制度建设的质量有待提高,特别是制度内容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需要增强;规范行政执法的力度还有待加强,行政监督的制度和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特别是行政问责亟待落到实处,等等。对上述问题,市政府法制办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改进。
  下一步,市政府法制办要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支持和监督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市重要会议精神,坚持科学、民主立法,在立法计划制定和法规规章起草过程中,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拓宽制度建设的覆盖面,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严格落实行政程序规定,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点开展投资领域、社会事业领域、非行政许可审批领域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取消那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按法定程序设定的登记、年检、监制等管理措施,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打造宽松适度的发展环境;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建立行政调解工作体制,有效化解纠纷;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培训和研究,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提升政府法制队伍素质,努力发挥参谋、助手和顾问作用,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为建设宜居青岛、打造幸福城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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