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助市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各类文电;承办国务院、国家部委、省政府、省政府部门来文来电。
(二)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和会务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三)承办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市政府请示、报告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
(四)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市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决定。
(五)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市政府对市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
(六)负责市政府政务值班工作,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调指导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市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七)负责收集、整理、分析、报送重要信息;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工作,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八)负责市政府领导政务活动的组织安排、市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区市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负责或参与有关重大接待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九)组织市政府部门目标绩效考核工作;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有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十)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适时公布市政府重大政策、重要事项。
(十一)负责涉及全市政府工作舆情的收集、整理,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组织相关材料,协助组织市政府新闻发布会。
(十二)受理、督办市政务服务热线、网上市长信箱、经济发展投诉和便民服务、“市民卡”咨询服务等事宜。
(十三)协调、指导、监督市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公共资源交易事项的办理工作。
(十四)拟订全市会展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全市重大节庆、会展活动。
(十五)承担全市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
(十六)承担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