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业务职能工作目标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1-12-17
字体大小: 打印

单位名称:市民族宗教局          主要负责人:崔延南          联系人:曹文德       联系电话:85912012

类别

序号

目标名称

目标内容

业务职能目标

1

民族团结进步工作

指导区市筹备召开民族团结表彰大会;组织好第十一次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举办青岛市第五届少数民族运动会。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和谐社区和“五好清真网点”创建活动;召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现场会,交流推广创建经验。

2

城市民族工作

完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途径;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和谐企业试点工作。

3

民品企业服务

做好民族企业调研、帮扶工作;做好现有民品企业九联集团、清光集团贷款使用监管、服务工作;积极向省民委申报新的民品企业。

4

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梳理民族宗教事务行政处罚事项,完善行政审批工作流程;依法妥善处置非法宗教活动,坚决抵御境外宗教渗透;依法整治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继续开展清理整治乱建庙宇、滥塑宗教造像活动。指导宗教团体做好房产管理工作,提高自养能力;积极推进东部基督教堂等宗教场所规划建设项目。

5

贯彻宗教政策法规

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提高社会对宗教问题重要性的认识;分类制作宗教政策宣讲课件,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讲。

6

引导宗教适应社会

指导宗教团体落实管理制度,推动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鼓励各宗教团体开展讲经、论道和新编卧尔兹演讲活动;引导宗教界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组织“五教”同献爱心活动;指导宗教团体依法有序开展大型宗教活动。

整改完善目标

1

少数民族社团服务管理工作

定期组织少数民族社团开展活动,加强少数民族社团班子建设。

2

宗教问题专题调研

开展宗教问题专题调研,分析宗教现状、发展趋势及突出问题;建立宗教活动场所数据库、宗教教职人员数据库。

创新创优目标

1

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

开展两项专题工作,推动规范化管理;召开现场会,交流、推广创建和谐宗教活动场所经验;争创全省和谐宗教活动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