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惠及当代、造福子孙。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坚持以人为本、环保为民工作理念,大力推进治污减排,不断强化环境监管,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市环境质量继续改善,环境安全得到保障,圆满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
一、坚持不懈改善环境质量
随着经济发展和人口规模扩大,全市机动车保有量大幅增长,能源消耗不断增加,工业、生活排污量呈上升趋势。面对新的环境压力,我们认真履行职责,针对影响环境质量的突出问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一是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落实市委、市政府“市容环境十大整治”工作部署,联合公安、交通等14个部门开展了“汽车尾气污染防治大行动”,实施了淘汰高污染黄标车、油气污染治理、提高燃油品质、专项执法、创建环境友好车队等十个方面的措施。市、区两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在省内率先出台了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政策,划定黄标车限行区域,疏堵结合淘汰黄标车,截至11月25日,全市已淘汰黄标车9000辆,年底可淘汰1万辆,减少氮氧化物排放2000吨;实行源头控制,在全市推广国Ⅲ标准车用油品,新增车辆执行国IV标准;严格执法,通过路查、年检、停放地抽检和有奖举报,查处无环保标志车和黑烟车3910辆,责令4万辆排气超标车辆维修治理,市区道路上行驶黑烟车同比减少70%以上;出台油气污染治理补助政策,年底前将有6座储油库、70座加油站、90辆油罐车完成治理,超额完成治理任务,每年可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约900吨,回收汽油约810吨。市区空气中氮氧化物浓度近年来首次实现了下降,空气质量为优的天数同比增加25天,汽车尾气污染加重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
二是加强流域污染治理。继续推进李村河、海泊河、大沽河等22条重点河流治理,逐年确定河流水质改善目标,纳入区市目标绩效考核;对不达标的河流实施区域限批,约谈有关方面负责人,督促落实治理措施;在墨水河流域的城阳和即墨开展了上下游间的生态补偿试点,促进水质改善;联合市政等部门和区市政府继续推进污染点源治理、河道清淤和管网铺设,海泊河污水处理厂中水工程投入使用,向海泊河、杭州路河提供景观用水200余万吨,海泊河、李村河上游,嵯阳河等河流水质同比明显改善,省控河流断面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浓度同比分别下降36%和67%。
三是开展新一轮污染减排。在圆满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的基础上,全面实施“十二五”新一轮的污染减排,将减排范围扩大到氮氧化物和氨氮,将减排领域从工业和生活拓展到交通和农业;将污染物削减量分解落实到的各重点企业和具体工程项目;会同财政部门设立每年1000万元的污染减排专项资金,强化激励约束机制。2011年,全市共淘汰锅炉24台,完成41家单位直排海废水整治,莱西市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处理工程、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3号机组脱硝工程等61个减排项目全部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发挥减排效益。在经济增长、人口增加的同时,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降低,单位GDP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保持在全省最低水平。
二、千方百计促进民生改善
当前,建设施工带来的噪声污染、餐饮业发展带来的油烟污染、城市布局调整过程中的厂群矛盾等,影响着市民的生活环境;农村地区资金、技术不足,环保力量薄弱,制约了农村环境的改善。对此,我们创新思路,强化措施,多方协调,想方设法化解矛盾、解决问题。
一是认真办理群众意见建议。通过网络在线问政、局长信箱、12369环保热线等渠道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对市民的1200余件书面建议和2.1万个来话进行了认真办理,对于市民反映的检车难问题,联合公安部门,推动机动车环检、安检“两站合一”,预计年底前全市16个站可实现一站式服务,机动车跨区市检测也将实现,市民检车更加便利。实行了局长在线接访、包案和带案下访制度,立案处理信访投诉6000余件。聘请了环保社会监督员,对环保系统行风建设、工作效能进行监督。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深入企业社区,反复调研、多方协调,今年我局主办、协办的57件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已全部办结,小涧西垃圾场周边环境及居民生活问题等老大难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二是着力解决施工噪声扰民问题。针对当前群众反映集中的噪声扰民问题,实行环保执法人员全年夜间值守,第一时间处理群众噪声投诉;在中高考期间,组织开展“为考生送安静”活动,延长禁止施工时段,联合公安、文化等部门开展噪声集中整治。对违法夜间施工进行严管重罚,今年以来,制止扰民施工2769家次,立案查处148起;对法律允许的夜间施工,加大公示力度,推广混凝土输送泵车环保隔声罩等污染治理技术;对地铁等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和保障房建设等重点工程,多方协调,要求施工方合理安排工期,征得居民理解;积极协调建管、公安部门加强施工单位及夜间运输车辆管理,最大限度的降低噪声,减轻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三是积极推进农村环境保护。作为全国首批试点城市,组织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责任制试点工作。从今年开始,会同财政部门每年设立2000万元,作为“以奖促治”专项资金支持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工作。开展了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组织完成14个村镇污水处理项目。加强农村环境宣传教育,设计制作了农村环保宣传代言人“环环”卡通形象,全市近1/3的农村乡镇干部接受了环保培训。目前,全市77个涉农镇中有57个镇获得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称号,农村环境面貌正在逐步改善,生态市建设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
三、积极作为服务科学发展
围绕建设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我们积极发挥环保职能作用,助力产业布局和结构优化,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环境支撑。
一是积极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组织莱西姜山轻工业区、胶南董家口临港产业功能区等开展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引导区域产业合理布局,优化结构,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开发活动带来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两高一资”项目严格把关,拒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污染项目6个,涉及资金11.6亿元。对关系民生的重大项目开辟环保审批绿色通道,提供全方位指导和服务,地铁二期工程等一批重点项目通过了环保部的审批。编制了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为全市未来五年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制定了路线图。
二是提升城市环境承载能力。按照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新标准的要求,努力提高创建水平,制定实施《2011-2012年环湾保护行动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和区市政府组织实施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流域污染综合整治、工业污染防治、岸线和生态保护,实施了12个海陆污染同防同治工程;环湾区域确定的15个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完工12个;海晶化工等一批老城区工业企业启动搬迁;投资近1.3亿元,实施41项污染源治理再提高工程,城市环境承载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是提高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水平。积极指导帮助企业治理污染,对251家重点企业实施了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每年可节电约3700万度、节水400万吨、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二氧化硫956吨、化学需氧量370吨;安排环保专项资金3200万元,为企业污染防治提供补助;强化经济制约,严把企业上市和再融资环保审核关;开展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组织18家重点企业编制发布了环境报告书,21家企业通过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对严重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企业予以公开曝光,促进污染治理。
四、全力以赴保障环境安全
面对国内环境污染事件频发的严峻形势,我们始终把防范污染事故、保障环境安全放在重要位置,积极防范各类突发环境事件风险。
一是全面加强环境监测预警。进一步完善覆盖水源地、大气、河流、海域、噪声、辐射、土壤等领域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建设运行了1座灰霾监测站,开展了细颗粒物PM2.5试点监测;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112台套,对全市重点污染源进行实时监控,对重金属污染实行三级预警监测;定期向社会公布环境质量状况,每天发布空气质量日报和预报。在日本福岛核电事故发生后,迅速启动辐射环境应急监测程序,对大气、土壤、饮用水、地表水、海水开展全面监测,准确及时地向公众发布监测数据。
二是全面加强环境监管。建立了环境安全隐患单位和重点危险源数据库,对全市272家风险源进行了排查,督促问题单位整改,最大限度地消除环境隐患。全市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转移处置场所建设了视频监控系统,危险废物转运车辆安装了GPS定位系统;举行了辐射、危险化学品等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演练,全市放射源均处于安全状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重金属企业专项整治等一系列专项执法行动。今年以来,共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2300余起,立案处罚1500余起,罚款1060万元,有力地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
三是全力保障饮用水源安全。对重点水源地每旬监测,对崂山水库、产芝水库、棘洪滩水库等大型水库实时监控;组织有关区市在水源保护区建设隔离防护工程和水源地警示标志;开展水源地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取缔危害水源的排污口,坚决禁止危害水源的项目建设,全市主要水源地水质保持良好稳定。
一年来,全市环境保护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与科学发展的要求和广大市民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海泊河下游、李村河下游等部分流域、区域环境状况还没有得到完全改善,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能力不足;二是能源资源消耗继续增加,环境压力持续增大,环境基础设施还不能完全适应城市快速发展的需求,伴随城市建设发展过程产生的噪声、扬尘、机动车排气等污染问题仍比较突出;三是农村环保工作发展不平衡;四是环境监管能力不足,个别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不强、服务质量不高,环保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牢牢把握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进一步转变作风,创新思路,真抓实干,提高环境监管和服务水平。一是扎实推进污染减排,组织实施大沽河环境保护规划,深入开展李村河、海泊河等过城河道综合整治,积极推动城镇污水处理、污泥处置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二是加强石油化工、重金属、危险化学品等环境风险源监管,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加快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保障群众环境权益;三是统筹城乡环境保护,深入开展农村环境宣传教育,扎实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努力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为建设宜居青岛、幸福城市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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