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取消收藏
2011年业务职能工作目标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1-12-17
字体大小: 打印

单位名称:市司法局          主要负责人:马国华         联系人:于淼          联系电话:85912228

类别

序号

目标名称

目标内容

业务职能目标

1

维护监狱劳教所安全稳定

开展“监所管理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完善领导责任、安全防控、风险研判、隐患排查、应急处置“五项机制”,深入推进“四防一体化”建设。建立以“集约化、规范化、信息化”为主的应急处置指挥工作机制。实现监管、生产安全各项指标优于部、厅标准。(罪犯脱逃率为0.5‰、劳教人员脱逃率为1‰、狱内发案率为0.6‰,安全生产无死亡事故、重伤率为0.7‰)。

2

实施教育改造安置帮教一体化工程

严格落实“5+1+1教育改造模式和一日规范化管理模式,打造“心桥”爱心品牌。全面实施危顽人员个人“处方式”教育矫治方案,服刑劳教人员法律、道德常识合格率达到95%以上。帮教率达到95%以上,安置率市内四区达到92%以上,五市三区达到96%以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

3

社区矫正工作

落实《关于在全市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规范教育矫正各项制度,深化监狱干警“社区矫正辅导员”做法,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手册,开展全市社区服刑人员核查,推进综合教育矫正基地建设。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

4

社会矛盾化解

完善“三级五层一中心”排查化解体系,推进行业性、区域性调解组织建设,重点排查调处化解医患、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纠纷。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全面落实人民调解经费保障机制,出台人民调解定案、定补、定奖办法。开展《人民调解法》宣传活动,提升人民调解的知晓率和公信力。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矛盾纠纷的成功率达95%以上。

5

 “六五”普法规划

制定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全面推广农村“1+10、社区“一长三员”普法模式,完善“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品牌,组织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开展法治区市、民主法治村(社区)等法治创建活动,全市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率达到66%

整改完善目标

1

开展法律援助便民工作

打造法律援助便民窗口,开展法律援助服务优、质量优、群众满意的“两优一满意”活动,打造“拨打12348,法律服务助万家”专线服务品牌。建立法律援助卡持卡人数据库和动态管理机制。探索建立集信息互享、案件互通、工作互联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网络模式。

2

加强和改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全面建立完善司法局和镇街党委政府双重管理、以司法局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落实编制人员,全市司法所行政编制人员全部调整到位。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制定规范化建设实施细则。规范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机构等基层司法行政单位的执业,加强对这些单位的依法监管,认真落实《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创新创优目标

1

促进法律服务业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便捷法律服务

规范对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机构的管理,加强对法律服务工作流程、收费标准、监督方式的明示和宣传。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借助社会力量提升社会化管理水平。探索对法律服务业特别是律师业的职业保障政策。围绕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环湾保护、拥湾发展”和“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等重点发展战略实施,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团,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努力拓展消费、投资、知识产权等领域和节能减排方面的法律服务。按照行业统计要求,做好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业统计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