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市物价局 主要负责人:宋 力 联系人:吕术青 联系电话:85911410 类别 序号 目标名称 目标内容 业务职能目标 1 价格调控 牵头组织分解2011年全市价格调控目标责任;积极开展价格调控工作;贯彻实施《青岛市价格监测条例》,起草上报实施细则、制定价格监测报告制度等配套政策;强化市场价格监测预警预报,组织有关部门按季度召开物价形势分析例会,按月形成物价形势分析报告,当好价格调控决策参谋。 2 价格改革 适时调整水价和停车场收费标准;适时启动客运出租车油运价格联动机制。 3 收费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绿色通道等政策;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制定技术监督有偿服务费标准;继续做好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集中收费监督管理工作,加强收费年审重点审验工作。 4 保持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稳定 严格审核经济适用住房成本,坚持经济适用住房成本网上公示制度,保持配建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相对稳定。 5 成本监审 制定三年定期成本监审工作计划,开展垃圾处理、殡葬服务收费定期成本监审;按照价格管理工作安排开展和完成定调价成本监审;公示部分行业的成本监审结果。 6 地方立法调研 开展《青岛市涉税财物价格认定管理办法》调研工作。 7 价格举报案件办理 以开展“12358”价格举报电话开通十周年纪念活动为契机,完善价格举报办理工作规程,举办价格举报人员专题培训,发挥价格举报在化解矛盾、保障权益中的作用。 整改完善目标 1 民生价格监管 完善托幼园所收费管理规定;根据深化医改工作的统一部署,调整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组织开展医药价格和收费检查;加强农产品市场价格监管,对规模较大的商场、超市、连锁经营企业等重点行业开展价格监督检查活动,依法查处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2 规范成本监审行为 开展成本监审规范化建设,规范成本监审工作程序和案卷制作;研究制定和完善部分行业成本监审审核规范。 创新创优目标 1 拓展价格认定 工作领域 探索开展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积极为纪检监察案件快速查处提供必要的价格认定服务。 2 合理制定胶州湾路桥收费政策 合理论证胶州湾交通通道比价关系,科学制定青岛胶州湾隧道车辆通行费政策,配合、协调上级部门制定青岛海湾大桥车辆通行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