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工作报告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1-12-17
字体大小: 打印

   
  今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积极抢抓“十二五”规划实施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机遇,紧紧围绕全市蓝色经济区建设中心任务,加强海洋综合管理,加快发展现代渔业,努力建设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的海域使用管理、海洋生态文明和现代渔业发展“三个示范区”,推动全市海洋与渔业各项工作取得可喜成绩。预计今年全市主要海洋产业总产值达1800亿元,比上年增长12%;渔业经济总产值385亿元,增长10%;水产品产值125亿元,增长10%;水产品出口15.5亿美元,增长4.7%。海洋总产值稳居全省城市之首,渔业主要经济指标位居全国副省级城市前二位,水产品出口连续多年位居全国城市首位。全年争取上级海洋、渔业扶持资金3.3亿元,位居全国城市前列。
  一、积极推进蓝色经济区建设,海洋公共服务再上新水平。充分履行海洋综合管理职责,积极发挥蓝色经济区建设“排头兵”作用。一是落实蓝色经济区建设试点任务。对青岛市蓝色经济区建设67项试点任务中涉及海洋与渔业的25项、特别是牵头的13项试点工作认真分解责任、强化落实措施、定期跟踪推进,确保项目如期进展。协调推进国家深海基地年内顺利开工。二是加快构筑“数字海洋”工程。编制了《青岛市“数字海洋”建设规划方案》,完成用海权属、海洋功能区划、卫星遥感数据整理,开展沿海区市近海监视监测系统专网建设,切实加强在建用海工程项目数据动态管理。三是加强海洋公益项目建设。组织上报9项海洋公益、可再生能源专项,2项已顺利通过审查。“胶州湾湿地生态系统功能保护与生态修复研究”通过国家海洋局中期检查。积极推进灵山岛海水淡化厂建设进度。
  二、优化海洋空间布局,科学管海用海能力实现新提升。集中集约用海区域规划取得实质性突破,有力地保障了全市重大基础建设和重点海洋产业用海需求。一是完善海域海岛规划。完成《青岛市海洋功能区划》编制上报,启动海岛保护与利用、海砂资源开发与利用、海岛整治修复和保护、卤水开发与利用规划等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二是做好重点项目审批服务。全力做好董家口港区等7个重点项目的用海审批,完成青岛海洋科研科普中心等4个已完工重点项目的海域使用竣工验收。全市已累计审批工程用海项目152宗,其中包括董家口港区、海湾大桥、海底隧道等重大用海项目80余个。三是推进海域使用权融资。帮助港投集团、东奥开发建设公司等2家企业办理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118亿元,解决企业资金难题。四是规范海域使用审批管理。全年完成90余宗用海项目海域使用权证书年审,征收海域使用金1.7亿元。全市已累计征收海域使用金20.7亿元,征缴数量居全国同类城市之首。海域使用权证书年审率、海域使用金征收率、海域使用确权发证率均达到100%。
  三、加强海洋环境保护,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有了新进展。全市海洋环境和生态保护能力逐步提升,海洋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市优良水域面积占近岸海域总面积的98.8%。一是严格执行海洋环评制度。依法对团岛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填海工程等5个已报重点项目、小麦岛综合开发项目填海工程等6个新报项目的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核准、评审。二是推进海洋自然保护区建设。编制《青岛市海洋保护区规划》,设立胶州湾滨海湿地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站。完成对文昌鱼、大公岛两个海洋自然保护区的基础调查和生物多样性评价数据采集工作,全市海洋保护区总面积已150多平方公里。三是启动重点海洋生态整治修复。成功获批胶州湾、鳌山湾、三平岛生态建设和修复实验基地建设等3个整治修复项目,共争取国家资金8800万元,实施海域、海岛、海岸带生态修复工程。四是加强海洋观测预报体系建设。新增主要海水增养殖区监测和生物多样性监测,监测频率和点位位居全国前列。编制《海洋灾害监测预警和海上应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信息发布平台、手机短信平台建设。完成《岸基海洋观测站建设工作方案》。五是扎实做好海洋防灾减灾工作。重新修编《海洋大型藻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预案》、《风暴潮海啸灾害应急预案》、《海洋赤潮灾害应急预案》,完善海洋生态灾害应急处置体系。及时启动海冰灾害、日本地震核辐射监测预警。坚持常态化、属地化管理原则,抓好浒苔监测预警,共清理海域浒苔1178吨,保障生态安全和沿海景观。
  四、加快发展现代渔业,渔业发展方式取得新转变。坚持转方式、调结构,积极推进规模化、标准化健康养殖,着力建设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渔业产业体系。一是加快渔业标准化示范园区建设。青岛海珍品健康养殖示范基地、胶南西海岸刺参标准化养殖示范园区等四大园区基本形成规模,预计全年改造完成标准化池塘1万亩。全市已建成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27处、省级休闲渔业示范基地15处、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1个。二是加大特色优势产业扶持力度。海参产业蓬勃发展,全市累计建成海参育苗、保苗场近2000家、水体近200万立方米,海参养殖面积5.7万亩,海参产业综合产值60亿元,占全国的1/5、全省的1/3。三是着力突破远洋渔业。完成青岛市远洋渔业发展规划和实施意见,组织青岛福瑞公司10艘远洋渔船在东、西太平洋金枪鱼钓1913吨,胶南14条450马力以上渔船下海作业实现产量1400多吨,鲁海丰公司建成1000马力远洋渔船4艘、在建8艘,全市450马力以上渔船已达32条。四是稳步推进资源增殖业。大力推进人工鱼礁和海洋牧场建设,投入资金3000余万元,投放礁体8.7万空方。争取各级资金1196万元(其中社会认购55万元),放流水产苗种突破8亿单位,在全国同类城市处于领先位置。五是大力发展现代水产品精深加工。青岛鲁海丰、城阳恩利等现代水产品精深加工园区建设进展顺利,推介宣传“青岛十大渔业品牌”,预计全市240多家水产品加工及出口企业全年完成出口突破15亿美元,保持全国城市领先。
  五、关注渔区民生建设,渔业基础保障得到新改善。坚持“兴渔富民”,不断加大基础投入,积极改善渔区民生。一是强化渔业科技支农服务。大力实施科技兴渔“双十工程”和科技入户“双百行动”,积极推广“十大水产养殖优良品种”和“十大水产健康养殖技术”。全市建设中国对虾、刺参、鲍鱼、扇贝、鲆鲽鱼等7处国家级良种场和14处省级良种场,全市水产良种覆盖率达到70%以上。二是加大渔业政策惠农力度。为全市渔船核拨渔业燃油补助资金1.68亿元,及时规范发放到位。扎实推进渔港改扩建,争取国家资金8790万、总投资1.64亿元建成崂山沙子口、胶南积米崖两个国家级中心渔港和开发区薛家岛、胶州东营2个国家一级渔港。积极开展小、老、旧渔船报废工作,推进渔船“拆旧建新、并小建大”,全市报废渔船550条,得到农业部肯定。三是加快实施渔业品牌战略。切实加强对育苗养殖过程和渔用投入品的监管,共组织抽检养殖水产品318批次,合格率99.7%。挖掘青岛崂山仙胎鱼品牌,申请“青岛海参”等地理标志认证,组织“海参节”等品牌推广活动,通过农产品交易会、渔业博览会等平台推介青岛十大渔业品牌。四是狠抓渔业安全管理。实施渔业安全基础工程,投资300万元为捕捞渔船配备卫星船载终端和1100部CDMA手机,已完成CDMA手机配置1100部,提高渔船海上信息通讯和安全救助保障能力。创新渔业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和“平安渔业示范区(市)”创建活动,组织实施海上抢险救助12次,全市渔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层层落实监管责任,严格涉外渔船管控,全年无一涉外事故发生。五是全力推进渔业互保工作。全市渔民人均投保额突破20万元、入保率95%,保险总额达36亿元,提高了渔民生产自救能力,被评为全国渔业互保工作先进单位。
  六、强化依法行政效能,海洋执法管理迈出新步伐。坚持“依法管海、依法护渔”,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行政执法,全面提升海洋管护能力。一是加强海洋渔业法规建设。修订《青岛市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制定《渔业资源增殖管理站暂行办法》;联合市财政部门制定《海域使用金使用管理办法》,规范资金使用。认真组织“世界海洋日”活动,开展了以《渔业法》实施25周年和《海域法》实施十周年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今年我局被评为“全国海洋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渔业政务信息与宣传工作先进单位”。二是严格海洋监察和渔业行政执法。先后开展“海盾”、“碧海”、“护岛”、“护渔”等专项执法行动,联合公安边防、海警海事等单位开展“整治非法采挖海砂海上联合执法行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有效维护海上秩序。开展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执法检查,切实加强伏季休渔管理。全年海洋执法检查1157次,出动车船1200余车/艘次,查处违法用海57起;渔业执法检查1682次,出动执法船1211航次,查处违法渔船302艘次,进一步提高了海监、渔政执法能力。三是提高执法装备能力。争取国家资金1.99亿元,完成1500吨、1000吨、600吨级海洋执法船的招标采购,建成3艘海上执法艇;争取国家资金1亿元,启动国家维权执法保障基地建设;争取国家资金900万元,建造两艘100吨级渔政船,有力提升了全市执法装备水平。
  今年以来我们在海洋管理和渔业发展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也清醒地认识到,还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海洋综合管理体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二是海洋防灾减灾能力还需进一步增强;三是现代渔业发展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四是海洋行政执法效能还需进一步改进。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着力加以解决。
  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加快蓝色经济区建设是“十二五”时期我市海洋事业的发展主题。新的一年,我们将围绕蓝色经济区建设这个中心,瞄准两大主攻方向,即着力优化海洋产业结构,加强海洋综合管理,着力转变渔业发展方式,加快发展现代渔业;扎实推进蓝色经济建设、海洋综合管控、海洋生态安全、发展现代渔业、建设平安渔业、海洋行政执法六个方面重点工作,加快全国海域使用管理示范区、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和现代渔业发展示范区“三个示范区”建设,扎实为全市蓝色经济建设做好海洋公共服务保障、科学管海用海保障、海洋生态环境保障、第一产业支撑保障“四大服务保障”,认真履职,主动作为,为全市蓝色经济区建设新做新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