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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改善农村中、小型水库的水浇地条件的改善,农业旱情严重,希望加大投资,搞水利工程。
回复意见:我市每年冬春都会发生不同程度的干旱。为切实提高改善农村中小水库水浇地条件,“十一五”期间,全市投资1.8亿元,完成了产芝、尹府大型灌区和吉利河、黄同、宋化泉、双山等7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恢复(改善)灌溉面积46.7万亩,新增灌溉面积13.2万亩,支渠以上骨干工程的渠系水利用系数从不足0.5提高到0.75以上。 2006-2009年,投资6.6亿元完成了322座小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工程完成后,小水库防洪标准和蓄水能力大大提高,小水库蓄水能力提高了30%,增加了农田灌溉水源,在正常年份下小水库周边的农田灌溉用水得到了有效保障。同时,市水利局还在干旱年份组织各区市开展应急小水源工程建设,开辟新水源增加农田灌溉面积,服务全市农业发展。
针对该市民代表提出的建议,市水利局将继续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进一步加快大中型水库灌区配套改造,努力扩大灌溉面积。
2、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保证水资源和节约用水。
回复意见:近年来,市水利局按照“拦、蓄、挖、引、节”的水资源开发利用方针,多措并举,开源节流并重,初步形成了水资源拦蓄、城镇供水、节水灌溉工程体系,为全市水资源配置调度奠定了物质基础。同时,认真贯彻落实水资源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健全地方配套法规、规章,狠抓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初步建立起了水资源开发利用、配置调度和节约保护的管理秩序,遏制了水资源浪费和水污染的状况,有效缓解了水资源的供求矛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水资源安全保障。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颁布实施了《青岛市实施〈水法〉若干规定》、《青岛市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青岛市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青岛市水功能区划》、《青岛市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实施办法》、《青岛市饮用水保护区划》等一批法规、规章,构筑起我市较为完善的水资源管理法规体系,为依法管理水资源提供了依据。二是,在资源水利、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思想指导下,编制完成了《青岛市城市水资源配置工程网规划》、《青岛市水资源保护规划》、《大沽河流域初始水权分配与取水总量控制规划》等一批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青岛市“十二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也日臻完善,这为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提供了基础依据和基本保障。三是,实施水资源调度令制度,对产芝等10座大中型水库出库水量实行统一调度,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充分利用地表水,后开采地下水”的原则为水资源科学配置、城区供水提供了机制保障。四是,为建立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统筹协调好经济社会发展、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关系,保障供水安全和水生态安全,市水利局还研究制定了《青岛市工程可供水量警戒线划定成果报告》、《青岛市地下水位警戒线划定成果报告》、《青岛市水功能区纳污能力警戒线划定成果报告》及《青岛市2011-2015年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暂行)》。五是加强了对当地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为提高全市水资源的利用率,积极开发新水源,先后新建一批河道拦蓄水工程,如白马河调水工程、胶河调水工程及大沽河流域河库联合调度工程的建设等,这些工程的建设,使全市水利工程的调蓄能力有了很大提高,促进了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增加了城市的供水能力,对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3、重视农村农田水利建设,疏通排涝渠道,关注农民饮水供应
回复意见:目前,全市已建成各类农村水利灌排工程8万多项,其中大中型水库23座,小型水库514座(小(一)型75座、小(二)型439座),塘坝5000余座,扬水泵站1674处,机电井78402眼,输水干支渠1200多km,拥有排灌机械183021台/套、130.449万千瓦,拦河闸60余座,已建成小型水利工程拦蓄水能力13052万立方米。建有30万亩以上大型灌区两座,万亩以上中型灌区45座,万亩以下小型灌溉片(区)65304处,全市有效灌溉面积470.88万亩。以城乡供水一体化为目标,先后组织实施了农村通自来水工程、除氟改水工程、乡镇供水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使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从66%提高到96%。经过不懈努力,全市已基本形成大、中、小相结合,蓄、引、提相补充的水利工程体系,为改善农民生活,提高农业生产能力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为进一步加大农村中小型水利建设力度,“十二五”期间,规划完成各类小型农田水利工程6355处(其中:新建小型水库15座、新建和改建塘坝600座、堰闸600座、机电井4851眼、小型灌排泵站200处、田间排水89处),发展雨水集蓄工程集流面积2560万立方米,增加库容6500万立方米,增加年供水能力1.1亿立方米,新增改善排涝面积43万亩。
4、墨水河环境整治不完善
回复意见:墨水河综合治理工程是从2005年开始的,经过连续多年的综合治理,河道防洪能力显著提高,由原先不足20年一遇提高到50年一遇防洪标准,有效保证了沿岸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但因个别堤段受征地、拆迁补偿等问题影响,迟迟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致使个别堤段存在尾工问题,影响到墨水河综合治理工程的竣工验收。
针对该建议,市水利局将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督促有关区市加大工作力度,积极筹措拆迁配套资金,对个别地段实施拆迁,使工程尽早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二是加大河道维护管理经费的投入,配备必要的河道管护人员,搞好河道堤坝及水工程设施的养护、维护,确保河道最大程度地发挥综合效益;三是加大水污染的防治整治力度,积极协调配合环保、城建等部门加快沿河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并做好入河水污染的执法检查,确保入河水质达标排放,确保河道水环境显著改善。
5、对老城区的自来水管道更换不及时。(常常影响市民供水)
回复意见:因城区自来水归市市政公用局负责,已建议联席办将此建议转市市政公用局办理。
6、加强农村自来水的管理
回复意见:市政府于2010年12月1日出台了《青岛市农村公共供水个管理办法》(青政办发〔2010〕39号),为全市农村供水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下一步市水利局将切实抓好《办法》的学习宣传,加强农村自来水建设与管理力度,保证工程良性运行。
7、加大对非法采砂等的查处力度
回复意见:为加强河道管理,明确管理权限,规范河务秩序,保障河道安全,我市制定出台了《青岛市河道管理条例》并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结合《条例》的贯彻落实,水利部门加强了与其它部门间的协调,加大了联合执法打击非法采砂的力度。近几年来,通过对非法采砂行为的打击和监管,河务秩序明显好转。据统计,近三年来全市共组织水政联合执法200余次,出动执法车辆1800余台次,出动执法人员5000余人次,查扣违法采砂机具270余台(艘),对违法行为人处以罚没款60余起,罚没款总额达160余万元。市局连续三年在全市开展了关于打击非法采砂、河道非法占用等方面的专项整治活动,加大辖属河道的河务秩序管理力度,全面整治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采砂、库区(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占用、非法建设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水事违法案件,市管河道涉水案件呈现逐年减少的趋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十二五”期间,市水利局将继续在市辖河道开展河务秩序专项整治活动,采取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的方式,全面查处市管河道及边界河道乱采乱挖等水事违法行为。
8、加强对大桶水,水源地,水质监管
回复意见:近年来,市水利局一直重视对水源地的保护,从建立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入手,完善水源地保护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水源地的各级安保组织,加强对水源地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加大入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等方面加强对水源地的保护,提高水源地的安全保障能力,促进改善水源地水质。特别重视对水源地的水质监管,从加强水源地水质监测,建立完善各类通报制度等方面提高对水源地水质的监管水平。
自1996年开始,市水利局既已自建水质实验室,对全市地表水、地下水特别是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进行监测。至目前,已形成了完善的水质监测网络体系,监测站网、监测频次、监测项目基本能适应青岛市水源地监督管理的要求。特别是对重要的饮用水水源地加强了监测频次,优化了监测项目。目前,对向青岛市供水的重要水源地实行重点指标每旬一次的水质监测;对全市重要水源地及饮用水源区实行每月一次的全项目监测;并对全市地表水、地下水分时段进行全面监测。通过加强水质监测,全面掌握我市水源地的水质状况,为水资源保护和水源地安全保障提供了科学依据,为我市供水水源的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加强对水源地的水质监管,市水利局建立并完善了水功能区及水源地水质通报制度。编制《青岛市水功能区水质通报》、《青岛市水利局水功能区水质超标情况通报》、《青岛市大沽河及重点饮用水源区水质通报》,对监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市政府、市领导、环保、市政等相关部门通报,为水污染防治及水资源保护提供信息支持,为供水安全提供保障。
“十二五”期间,市水利局将继续加强对水源地的保护力度,提高水源地监管水平,并将在水源地的水质自动化监测方面增加投入,建立信息化的监督管理平台,提高水质监管能力。
建议中提到的大桶水水质监管问题,因不属于市水利局职能范围,建议由卫生、工商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能进行管理。
9、需取更有效的措施提高农民抗旱防汛的能力
回复意见:为了有效提高农民群众的抗旱防汛能力,市水利局采取了多项措施,一是提高农民群众的防汛能力方面,专门召开防汛工作新闻发布会,提醒群众汛期间注意收听收看气象预报,提前防范。遇到象大雨、台风暴潮等灾害性天气时尽量避免外出,远离危险源。因水库放水会造成河道内洪水增大,提醒沿河群众不要在河滩内放牧,不要到河道内捞鱼,不要驾乘汽车、摩托车过漫水桥,不要到水库、河道、塘坝内游泳,以保证人身安全。今年,专门组织各区市水利部门在各类水库、塘坝等 水利工程周围设置了“禁止游泳”、“有水危险”等警示牌,保证群众安全。 二是在提高群众抗旱能力方面,主要是大力发展各类小型水源工程,“十一五”期间,全市共维修改造小型灌区片700余处,恢复(改善)灌溉面积90万亩,新增灌溉面积25万亩;新建小型水源工程6820处,新增蓄水能力5600万立方米。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十一五”期间,投资1.1亿元建设了胶州胶莱镇、胶西镇等23个高标准节水示范工程,发展节水灌溉面积10.4万亩。大力发展乡镇村集中供水工程,“十一五”期间,投资7.23亿元组织实施了农村通自来水工程、除氟改水工程、乡镇供水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使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从66%提高到96%(含8个有人居住的海岛村庄)。
“十二五”期间,市水利局将继续加强防汛抗旱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建设为民、富民的各类小型水源和节水、乡镇村吃水工程,为农民增收创造有利条件。
10、进一步加强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加大对河道的疏通力度
回复意见:全市共有24座大中型水库、513座小型水库,保护着流域范围内的农田、村庄和大量基础设施的安全。2006年- 2009年,投资6.6亿元完成了322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基本解决小水库病险隐患。同时,为切实加强小水库安全管理,出台了《青岛市小型水库专职安全管理员管理办法》,要求每座小型病险水库配备1-3名安全管理员,市财政对每座水库给予一定补助,有效解决了小水库管护问题,保证了水库安全运行。同时,在胶南等区市进行了小水库管理调研和试点,重点理顺了承包管理的责、权、利问题,进一步明确和落实防汛安全责任。今年,组织各区市水利部门对小水库周边区域设置了警示牌,保证群众安全。及时组织各类水库制定完善了各类水库防洪预案、洪水调度运行方案,组织落实了防汛抢险人员,大中型水库放水时都在第一时间通知下游有关区市和单位,有效保证水库及群众安全。下一步,将出台《青岛市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完善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和防洪调度,充分发挥其综合效益,推进水库加固和管理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全市多数中小河道未经过系统治理,防洪标准低。全市从2008年开始实施中小河道治理试点工程,完成了9条中小河道治理工程。在此基础上,2010年实施了路域河道治理工程,重点实施青银高速及其它关键节点共8处河道治理工程,总投资1.36亿元,目前工程正在进行中。
同时,本着提高中小河道防洪标准的目的,组织编制了《青岛市中小河流治理建设规划》,今后将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快中小河道治理进度,争取利用3-5年的时间基本完成全市中小河道治理工程,使河道防洪能力基本达到10—20年一遇。
11、利用好、管理好水利资金投入,解决水利项目的建设,资金被截留不到位等问题
回复意见:水利项目的确定是根据水利发展各有关规划,由各项目所在区市提出,经专家论证,并与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对接后,报市政府审批确定的,项目确定合理、程序规范。编制完成年度项目安排意见。项目经有关部门评估、批复后,下达投资计划及项目建设资金到项目建设单位。对于项目建设资金被截留的问题,市水利局将与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协调,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
12、加快水利信息化资源开发利用,全面提升水利信息化的实行效能为可持续发展水利做出新贡献。
回复意见:近年来,市水利局非常重视水利信息化工作,围绕着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农村饮水安全、水土保持监测等方面建设了一批先进实用的业务系统,为全市的防洪安全和水资源保障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全面提升全市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水资源保障能力和民生水利服务能力,市水利局制定了全市水利信息化“十二五”规划,重点侧重水利数据资源整合共享,深度挖掘信息资源潜力,提高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坚持"统一技术标准、统一运行环境、统一安全保障、统一数据中心和统一门户"的五个统一原则,全面提升水利信息化的实际效能,为全市的民生水利和可持续发展水利做出新的贡献。
13、对各种大口井,水库加强安全管理,修筑确保发辉储水,灌溉的作用,而不是夏季发水,伤人的作用。
回复意见:全市共有24座大中型水库、513座小型水库,保护着流域范围内的农田、村庄和大量基础设施的安全。2006年- 2009年,投资6.6亿元完成了322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基本解决小水库病险隐患。同时,为切实加强小水库安全管理,出台了《青岛市小型水库专职安全管理员管理办法》,要求每座小型病险水库配备1-3名安全管理员,市财政对每座水库给予一定补助,有效解决了小水库管护问题,保证了水库安全运行。同时,在胶南等区市进行了小水库管理调研和试点,重点理顺了承包管理的责、权、利问题,进一步明确和落实防汛安全责任。今年,组织各区市水利部门对小水库周边区域设置了警示牌,保证群众安全。及时组织各类水库制定完善了各类水库防洪预案、洪水调度运行方案,组织落实了防汛抢险人员,大中型水库放水时都在第一时间通知下游有关区市和单位,有效保证水库及群众安全。为保障大口井安全,下发文件要求各管理单位制定和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检查,实行规范管理。做好人员组织、物料储备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排除险情。下一步,将出台《青岛市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完善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和防洪调度,充分发挥其综合效益,推进水库加固和管理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14、加强对城市水利工程的检查,确保安全,提前谋划整改大中型水利工程,避免吃老本。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保护水资源和节约用水。
回复意见:针对城市水利工程的安全问题,每年汛期前,市水利局都组织对市区内李村河等重点水利工程和在建工程影响情况进行防汛安全检查,针对检查出的问题,下达防汛隐患整改通知书。今年针对李村河和海湾大桥在建工程存在的影响防汛安全的隐患问题,市水利局先后两次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存在的防汛隐患。
为保障全市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十二五”期间,市水利局将围绕确保水资源保障安全和防洪安全,认真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切实加强骨干水利工程和民生水利工程建设,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水利科学发展的体制和机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规划重点实施水源保障、防洪减灾、民生水利三大类工程建设。在水源保障方面:到2020年增加城市日供水量153万立方米,满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在防洪减灾方面:大沽河等骨干河道达到国家防洪标准要求,生态景观明显提升。在民生水利方面:农村规模化集中供水覆盖率由目前的61%提高到85%;新增有效灌溉面积25万亩,达到510万亩,恢复改善农田节水灌溉面积61万亩。
15、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希望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法履行职责,行使执法权,实行岁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长年开展水资源专项整治行动,依法征收水资源费,建议设立县级人民政府水资源征收公示制度,以取得社会各界的监督,杜绝“走后门 拉关系”问题发生,要做到谁资源费征收的公平、公正。
回复意见:这位市民代表提出的建议是中肯的,也正是市水利局工作努力的方向。近年来,市水利局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采取多项有力措施,不断加大水资源管理力度,在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自去年以来,按照国家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针对全市水资源严重短缺的现实情况,市水利局积极探索建立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指标控制体系。《山东省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将于2011年1月1日起实施,我市将按照《办法》要求,在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纳污等方面实行指标化管理,管好、用好每一滴水。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今年7月份以来,我市开展了水资源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对非法打井、无证取水、不安装取水计量设施、不依法缴纳水资源费等违法取用水行为进行了重点整治,进一步规范了取用水管理秩序。下一步市水利局将继续保持整治违法取用水的的高压态势,维护正常的取用水管理秩序,依法征收水资源费。
建议中提到的“设立县级人民政府水资源(费)征收公示制度”问题,市水利局将按照国务院《取水许可与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青岛市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和有关财政资金管理规定,认真调研落实。同时,要求全市各级水利部门都要继续抓好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坚决杜绝“走后门、拉关系”擅自减免水资源费等问题的发生。
16、加大投资,确保水利工程质量,实行工程监督,严格落实工程设计,监理施工,代理招投标制,从严考核监理日志、质量评议表,杜绝多个开工。
回复意见:市水利局一直非常重视工程建设的程序管理及质量管理。限额以上的建设项目,全部落实了质量监督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一是严格招投标制。限额以上的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的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均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确保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能力满足工程建设需要;二是全面落实了建设监理制。监理机构设置合理,能够满足工程建设需要;人员到位率符合要求,全部人员持证上岗,现场资料真实完整且与工程进度同步进行。三是严格落实政府质量监督,全面实施“四位一体”(项目法人负总责、监理单位质量控制、施工单位质量保证和水利主管部门质量监督)的质量管理体制。四是全面实施工程质量检测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在水利工程建设中引入了第三方检测,协助有关主管部门、质监部门全面把好质量关。另外,在工程质量评定和验收中,把质量检测报告作为重要的技术依据,不合格工程将不予验收。在各级水利部门的努力下,我市多年以来没有发生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事故。
在今后的水利工程建设方面,市水利局将继续严格落实工程建设的程序管理及质量管理方面有关的制度,也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如果发现水利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在履行职责上有问题,或是发现水利工程建设存在质量安全问题,可以拨打青岛市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电话:85916157进行投诉,市水利局一定会认真处理。
17、进一步抓好农村中小型水利建设,加大农村水利技术建设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加大对社区内重点水库的维护和建设,重点关注饮用水源的安全问题,大力投资改善条件。加快农村基础水利的建设。
回复意见:为进一步加大农村中小型水利建设力度,“十二五”期间,规划完成各类小型农田水利工程6355处(其中:新建小型水库15座、新建和改建塘坝600座、堰闸600座、机电井4851眼、小型灌排泵站200处、田间排水89处),发展雨水集蓄工程集流面积2560万立方米,增加库容6500万立方米,增加年供水能力1.1亿立方米,新增改善排涝面积43万亩。同时,2011年继续做好水利科技项目实施和技术推广工作,实施“青岛地区地下咸水体淡水恢复关键技术研究”和“大沽河水资源可持续管理关键技术研究”项目。
18、农村河道令人担忧,非法沙、取土现象严重。
回复意见:针对农村河道的管理,我市通过立法形式对市内河道属地管辖和层级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实行了市管河道由市水利局依法管理,区市级管理河道由区市水行政部门依法管理,镇(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小型河道由镇(街道办事处)负责日常管理的层级管理模式。
下一步,为有力打击农村河道的非法采砂、取土行为,各区市要构建起河道管护队伍,建立水利工程专职管护制度,建立市、区、水管单位、镇(街道)四级监督管理机制和防护网络,有效防止各类水事违法案件的发生。水政监察部门要加大日常巡查检查力度,加大对违法行为人查处力度,坚决杜绝非法采砂和不按审批要求超范围采砂等现象发生。
19、解决农村人日常用水,确保农村通水。青岛开发区灵珠山办事处韩家台社区不通自来水,希望解决。
回复意见:据了解,开发区韩家台社区共有村民有80户,280人,属灵珠山办事处偏远村庄。从92年底开始吃自来水,采取隔天定时供水方式,原因是该社区附近只有一眼大口井,水量不足,且不收水费,目前仅能够基本满足该社区居民生活用水。按照全市统一规划,我市计划三年内加大农村饮水工程建设投入力度,待条件具备后,将优先解决像韩家台社区这样的单村供水村庄饮水问题。
20、建议对无水区的政策倾斜。如平度市兰底镇无水区面积高达70%,严重影响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应对兰底这样的镇和区域重点扶持,实行改水治水。
回复意见:近几年来,针对全市无水区域,我市实施了一系列农村饮水,农田灌溉等工程,如平度市兰底镇,2007年将城区供水主管道延伸到该镇境内,解决了该镇32个村庄的吃水问题;2009年,解决了该镇25个村庄的吃水问题。至此,全镇的57个村庄、3.78万人全部吃上了城区自来水。同时,2009年,在该镇么山贫水区实施了第四批国家扩大内需项目,改善了水源条件,扩大、改善灌溉面积3500亩;2010年,又将该镇的贫水区列为专项工程实施,利用尹府灌区六期工程,将大沽河水引到该区域,进一步增强该镇贫水区的水源条件,恢复、改善灌溉面积3100亩。饮水安全和节水灌溉工程的建设,使群众得到实惠,保障了该地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下一步市水利局将结合“十二五”各专业规划,继续加大力度,做好全市贫水区的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21、青岛市一个严重缺水的城市,加大水资源保护,加强水质量监管,让市民饮水放心。
回复意见:市水利局一直把水资源的保护当作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近年来,更是把水资源的保护当作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的大事、要事常抓不懈。一是划定青岛市水功能区划,落实水资源保护要求。调整发布《青岛市水功能区划》,与青岛市发布的《青岛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青岛市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划》等共同为保护全市水资源奠定了基础。二是进一步加强水源地及水资源质量的监测和监管。其中,对重要饮用水源地重点指标实行旬测,并每月一次进行全项目监测。另外,为全面掌握全市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水质状况,更好地保护和利用全市水资源,还对全市47条大中小河道,48处大中型及重点小型水库,全市143个地下水质监测点分不同时段进行监测,很好地掌握了全市水环境的质量状况,为全市水资源的保护和水污染的防治做了大量的基础性工作。建立并实行饮用水源地水质通报制度,及时向相关单位和领导通报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针对全市污染的形势和现有监测状况,还逐年加大了对水环境监测投资的力度,进一步加强监测能力建设,提高了常规监测、应急监测、动态监控的能力。三是进一步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的安全保障能力建设。通过对重要饮用水水源地进行隔离防护、监测监控、污染整治、生态修复及加强安全保卫等水源地安全保障能力的建设,改善了水源地的周围环境,减少了污染事件的发生,进一步加强了水源地的安全保障能力,促进了饮用水源水质改善,保障供水水源安全。为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应急反应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消除和减少水污染事件危害损失,市水利局制定了《青岛市水利部门应对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并切实加强了对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工作的领导,切实保障了水源安全。四是开展流域环境综合整治,逐步恢复部分河流的水源功能。为解决长期积累下来的河流污染问题,恢复河流的使用功能,各市区水利部门通过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和河道治理,极大地改善了流域和河道的生态环境,保护了全市水资源。五是全面开展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农村饮水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市水利局一直以解决农村饮用水安全作为民生工程,多方筹措资金建设农村供水水源工程、乡镇集中供水工程及农村自来水普及工程。通过多年的工作,全市农村饮用水安全有了很大提高,得到了农村居民的好评。
“十二五”期间,市水利局将一如既往地加强水资源保护工作,加强对水源地的监督管理,关注民生,保障供水水源安全,保障居民用水安全。
22、切实搞好全市水资源保护,加大水利工程的投入,治理相关河流的污染问题,保护全市用水,特别是饮用水的安全保护工作。
回复意见:近年来,我市在水资源保护及污染防治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一是先后实施了大沽河、小沽河、墨水河等河道的综合治理工程,改善了河道水质状况,增加了河道内流量,补充涵养了沿岸地下水,使河道生态环境和景观得到改善,收到了良好的生态效果和社会效益。二是依法加强对入河排污口的审批和监督管理,严把新建、改建、扩建的入河排污口审批关,并对全市所有入河排污口进行了普查登记,对全市入河排污口的排污量及主要污染物指标定期监测。三是加强对水质的监督管理,完善水质通报制度。加强了对水环境的监测管理,组建了青岛市水环境监测中心,通过完善水质监测网络和监测频次、加强了对水功能区及饮用水源地的监测,全面掌握水源地及全市水环境质量状况,为水资源保护和水源地安全保障提供了技术支撑。完善了水质通报制度,及时向相关单位和领导通报水质监测状况,为饮用水的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四是加强了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制定了《青岛市水利部门应对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加强了常规监测、应急监测、动态监控的能力建设,提高了应对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处置能力,为全市供水水源安全提供了保障。
“十二五”期间,市水利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工作:一是建立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全市的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纳污总量控制。二是加强饮用水源地的安全保障工作,对向青岛市及各市区供水的饮用水水源地进行安全保障能力建设。三是加强水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将加大对水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的投资,不断提高常规监测、应急监测、动态监控的能力,使水环境监测工作更好地为水资源管理、水环境改善和饮用水安全服务。四是进一步加强入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入河排污口严把论证关和审批关,加大对入河排污口监管力度,定期监测其排污量及排污指标,配合环保部门对超标排放的排污口进行整治,及时查处超标和超量排放问题。五是按照“谁污染、谁付费”,“谁破坏、谁补偿”的原则,逐步建立保护水资源和恢复生态环境补偿机制,进一步加强公众保护水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意识及责任。
23、继续加强农田水利建设,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抗旱基础能力建设等水利重点薄弱环节,鼓励引导农民和社会力量兴建农田水利。
回复意见:为全面提升农村水利综合保障能力,“十二五”期间,全市规划完成各类小型农田水利工程6355处(其中:新建小型水库15座、新建和改建塘坝600座、堰闸600座、机电井4851眼、小型灌排泵站200处、田间排水89处),发展雨水集蓄工程集流面积2560万立方米,增加库容6500万立方米,增加年供水能力1.1亿立方米,新增改善排涝面积43万亩。
针对全市多数中小河道未经过系统治理,防洪标准低的现状,我市从2008年开始实施中小河道治理试点工程,完成了9条中小河道治理工程。在此基础上,2010年实施了路域河道治理工程,重点实施青银高速及其它关键节点共8处河道治理工程,总投资1.36亿元,目前工程正在进行中。目前,我市已组织编制了《青岛市中小河流治理建设规划》,进一步加快中小河道治理进度,争取利用3-5年的时间基本完成全市中小河道治理工程,使河道防洪能力基本达到10—20年一遇。
为做好山洪灾害防治工作,我市已争取将李沧、崂山2个区和胶南、平度、莱西3个市列入国家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规划,目前,胶南市已完成了规划编制工作,其他地方完成了有关前期统计工作。下一步将按照国家防办和省防指的工作部署,明确责任,按计划组织完成项目实施工作,提高山洪灾害防御水平。
24、严把自来水的质量关,让老百姓喝上放心的自来水;及时公布相关地区水质监测情况。
回复意见:我市农村供水工程工程开工前都对水源的水量和水质进行充分论证,修建的每一处农村供水工程都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杜绝群众喝高氟水、苦咸水、污染水及细菌学指标超标水的现象发生。在工程竣工通水后,加强对饮用水水源、水厂制水和末梢水的水质监测。同时,督导各市(区)供水单位做好饮用水水源的保护工作,完善、落实日常常规水质检测制度,加强对出厂水、管网末梢水的水质监测工作力度,确保供水水质达标。
因城区自来水不属于市水利局管理,已建议转由市市政公用局办理。
25、建议推动我市水务一体化,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禁止在河道乱挖采砂的行为,保障河道的防洪安全。
回复意见:推动水务一体化牵涉到体制编制,市水利局已向市政府提交了调研报告,需市政府统一筹划。
为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市水利局本着优先利用水量和水质可靠的水源,充分发挥城区、乡镇驻地和人口稠密区域现有供水工程的技术和管理优势,不断整合单村、联村等规模较小的供水工程,建立规模化的供水工程体系的原则,为加快推动农村供水城市化、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步伐,近期市水利局组织了全市农村规模化供水调研,下一步将根据调研情况和资金安排,分期实施解决我市农村规模化供水问题。
近年来,我市不断规范河道采砂秩序,河道采砂管理规范化管理走上正轨。2009年完成了《青岛市主要河道采砂管理规划》,《规划》对大沽河、小沽河、胶河、洋河、白马河、吉利河6条河道的开采区、禁采区、禁采期和开采方式都做出了明确规定。严格落实河道采砂许可制度。在砂场审批过程中严把审批预审关,坚持砂场审批开采与增强河道防洪能力相结合的原则,做到“三不受理”:不在河道采砂规划可采取或限制开采区范围的不受理;不符合河道综合治理规划要求的不受理;存在影响社会稳定矛盾和隐患的不受理。同时,注重加强监督管理,一是规范采砂现场,严格划定采砂范围,规范管理测算开采范围、深度、绘图、埋设界桩等,模式规范采挖、运输各个环节,实行了严格的采砂控制制度。二是强化档案管理。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将所有采砂审批档案进行系统整理并登记入卡,以规范化和程序化的监管模式进行档案管理。三是加强场地平整验收。砂场开采结束后,要求限期清除场地内的弃料、围堰和临时管理房,恢复堤防路口。
针对该市民代表提出的建议,将进一步加大开展河道采砂排查活动,查摆问题,整改隐患,切实规范河道采砂秩序,保障河道防洪安全。
26、加大对自来水源地的管理、保护,对重要的水库及时修补加固。
回复意见:截至2009年底,全市投资6.6亿元完成了322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截至今年底,全市23座大中型水库全部完成除险加固,水库病险隐患基本解决。水库病险是动态的,下一步,结合水利部开展的水库大坝登记注册工作,将对全市水库现状进行全面普查,对在近年中出现病险隐患的列入治理计划,及时解决水库病险隐患,保证水库安全运行。
27、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采用先进型节水灌溉配套设施。大力发展水利事业,希望国家拨付的水利资金专项资金能切实用在基层。让下面得到实惠。
回复意见:“十一五”期间,我市节水灌溉示范工程建设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系统化规划、规模化推进、新技术支撑、高标准建设、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参与为辅”的工作思路,围绕“粮田灌溉渠道防渗化,田间输水管道化,瓜果、蔬菜微灌化”建设目标,组织实施即墨市刘家庄、胶州市胶莱、平度市郭庄、莱西市孙受等9处万亩节水灌溉示范工程,圆满完成即墨市移风、莱西市日庄、胶南市六旺、平度市兰底等6处中央立项的高标准节水灌溉工程,发展节水灌溉面积2.1万亩,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在这些工程的带动下,全市节水灌溉发展迅速,共发展节水灌溉面积43万亩,节约水资源2580万立方米,为实现全市农业用水负增长发挥了积极作用,广大农民群众真正得到了实惠。市水利局的做法受到国家水利部和省水利厅的充分肯定,并予以推广。
28、建设小沽河的拦截工程、改善院上镇农业供水现状。
回复意见: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投入,先后在大、小沽河建设了9座拦河坝,其中在大沽河建设了移风、岔河、袁家庄等拦河坝,在小沽河建设了龙虎山拦河坝。“十二五”期间,计划在小沽河上游适宜地段建设拦蓄工程,增加周边农业灌溉水源。
29、大小沽河乱挖,乱采行为应该加以控制,严厉打击。
回复意见:近年来,我市不断规范河道采砂秩序,河道采砂管理规范化管理走上正轨。2009年完成了《青岛市主要河道采砂管理规划》,《规划》对大沽河、小沽河、胶河、洋河、白马河、吉利河6条河道的开采区、禁采区、禁采期和开采方式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在大小沽河采砂管理上,市水利局采取了多项措施:一是严把采砂审批审查关,坚持砂石审批开采与增强河道防洪能力相结合的原则,做到“三不受理”:不在河道采砂规划可采区范围的坚决不予受理;不符合河道综合治理规划要求的坚决不予受理;存在影响社会稳定矛盾和隐患的坚决不予受理。二是坚持执法关口前移的原则,制定严格的河道“日巡查、周汇报”制度,严格按照许可内容对砂场进行监管,监督各砂场严格按照审批的开采范围、作业方式、开采时限进行开采,禁止使用违规采砂机具,杜绝超范围和超时限开采,及时关停到期砂场,确保砂场顺利衔接。三是开展违法采砂专项整治活动,对非法采砂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
今后在对大小沽河的管理中,市水利局将进一步加强审批后的砂场监管,维护河道采砂秩序,杜绝非法采砂和不按审批要求超范围采砂等现象发生。继续开展打击违法采砂的河务秩序专项整治活动,采取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的方式,全面查处大小沽河河道及边界河道乱采乱挖等水事违法行为。
30、新建、扩建几座大型水库,提高农民抗旱防汛的能力。
回复意见:大型水库的建设需要列入国家规划,有严格的审查、审批程序,前期论证时间长,更涉及到规划、土地、环评、移民等诸多问题,近年来市水利局一直在努力争取水利部、省水利厅等上级部门的支持,力争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兴建大中型水库。
31、加大对平度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力度,为农业发展奠定基础。
回复意见:近几年来,市水利局高度重视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在平度市先后实施了双山水库、黄同水库、大泽山水库、尹府水库等4处灌区节水改造工程,郭庄、仁兆、兰底镇等3处节水灌溉项目,169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和大洪埠水库灌区建设等8处中央小农水重点县专项工程,新增、改善灌溉面积22.6万亩,平度市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条件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和改善。
“十二五”期间,市水利局将统筹全市总体布局,根据各专业规划和资金安排,继续加大力度推进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提高全市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农业发展奠定基础。
32、本市是水资源缺乏地区,在雨汛期到来的时候,不要让水资源流失,应修水库,加大出水量,保护水资源。
回复意见:水资源的短缺是影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目前我市对常规的地表水和地下水水资源的开采利用已经达到一个很高的程度,洪水资源作为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调度和管理措施得当,可以实现洪水资源化,同时对生态环境的恢复和保护也有积极的影响,对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也将起到积极的作用。因此,在充分挖掘我市当地水资源开发利用潜力的情况下,进一步开发利用洪水资源成为一项重要的选择。近年来,市水利局就洪水资源的利用开展了相关课题的研究,其中《大沽河洪水资源化利用技术研究》为大沽河流域洪水利用提供了技术依据。同时,市水利局加大了对大沽河流域河库的联合调度,就是充分利用大沽河已有的水利设施,通过河库联合调度,将大沽河汛期的洪水利用起来。通过大沽河流域的河库联合调度,为我市洪水资源利用提供了一定的经验,也取得了很好的效益。市水利局将继续加大对洪水资源的研究,争取科学合理地利用我市的洪水资源。
33、加强中小河道治理,科学编制治理规划,消除防汛隐患,增强控水能力,并提升沿岸生态景观水平。
回复意见:针对全市多数中小河道未经过系统治理,防洪标准低的现状,市水利局从2008年开始实施中小河道治理试点工程,完成了9条中小河道治理工程。在此基础上,2010年实施了路域河道治理工程,重点实施青银高速及其它关键节点共8处河道治理工程,总投资1.36亿元,目前工程正在进行中。
目前,市水利局已组织编制了《青岛市中小河流治理建设规划》,进一步加快中小河道治理进度,争取利用3-5年的时间基本完成全市中小河道治理工程,使河道防洪能力基本达到10—20年一遇,将整体提升沿岸生态景观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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