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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回复意见建议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09-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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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1、建议强化各级供销社的服务功能;完善组织体系建设,做好放心农资的经营业务,加强基层社的建设,充分发挥其核心竞争优势。
  回复意见:这些建议都很好,市供销社将认真研究,加快我市供销社改革发展的步伐。
  建议2、建立信息平台、对农副产品生产中止规模、供求信息、市场需求等信息及时宣布,减少农副产品价格的大涨大落。
  回复意见:建立农产品信息平台,为农民提供真实、可靠具有现实指导意义的信息服务,的确是一个很好的建议。但信息平台的建立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今后的工作中,市供销社会按照您的建议积极探索。目前我市部分供销社,通过领办的专业合作社也开展了信息服务,不过范围不大,具有局限性,信息传播手段也不够先进。
  建议3、与农村社区相结合,搭建农民生活服务平台。
  回复意见:这是一个很好的建议,前几年市供销社也在这方面进行探索,下一步市供销社将按照“政府主导、供销社参与、多方合作”的发展思路,在各级政府统一部署和规划下,积极主动与有关部门合作,共同打造为农民生活服务的平台。
  建议4、希望多开展为农服务工作。
  回复意见:供销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开展为农服务工作是义不容辞的责任,但由于受一些主客观因素的影响,现在的服务能力还难以完全适应农民的需求,下一步,随着供销社实力的增强,服务能力也会得到不断提高。
  建议5、供销社有必要进行改制。
  回复意见:供销社本身就是合作经济组织,他的组织体系是由联合社、基层社和出资企业组成,就联合社而言,他是由下而上自愿联合的组织,不存在改制问题。各级供销社的出资企业,则应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建议6、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主义各界对供销社的认知度。
  回复意见:这些年的确缺乏宣传力度,下一步市供销社要加强这方面的工作,加大宣传力度。
  建议7、要繁荣农贸市场、商场、超市让百姓买物品更放心,更方便。
  回复意见:目前,市供销社正在通过加强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努力做好这方面的工作。
  建议8、能否在全市合理地段设置季节性农产品销售市场,如:大白菜市场等,进一步解决季节性蔬菜销售难的问题。
  回复意见:帮助农民推销农产品,增加农民收入是供销社的而一项任务,但在全市合理地段设置季节性农产品销售市场,需政府统一规划,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如政府委托,供销社愿意承担起这项组织管理工作。
  建议9、加快推进农资流通网络建设,大力推进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建设。
  回复意见:近年来,市供销社在农资流通网络和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却一定的成效。在农资方面,已经建成具有一定规模的配送中心4个,农资连锁店已发展到2192个。建设了28个农产品生产基地,注册25个农产品商标,发展了33个农产品加工经营机构,并于北京、上海、大连、深圳、南京等大中城市的国内知名连锁企业建立业务关系,积极开拓国外农产品市场,产品远销日本、韩国、俄罗斯和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2010年1—11月份,收购各类农产品总额达9.4亿元,比2009年全年4.08亿元翻了一番以上。下一步在这方面,市供销社会进一步总结经验,加大工作力度,推进工作开展。
  建议10、加强日用品流通网络建设,加强农副产品流通服务网络建设。
  回复意见:近年来在日用品流通网络建设方面,市供销社采取城市、农村两条线的发展思路,在城市发展的比较快,目前,除本市外,已经延伸到烟台、潍坊、威海、淄博等城市,在农村截至目前共发展了674个超市和直营、加盟便利店,下一步。市供销社将按照区域有配送中心,乡镇有超市,村有便利店的要求,全力推进,为农民营造安全、便利、实惠的消费环境。关于加强农副产品流通网络建设,下一步,市供销社将按照基地带动、专业合作,按照与农民共同建设从生产到终端消费的新型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达要求,全力推进农产品经营网络建设。特别是在培育具有带动作用的农产品龙头企业上下功夫,积极探索农产品进社区的途径和方法,畅通农产品流通渠道。
  建议11、加强市民主要生活物质的储备,打击物价过快上涨,让百姓生活的有尊严。
  回复意见:这个问题是政府宏观调控问题,市政府在关系到市民主要生活物质的储备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如粮油、蔬菜等,都建立了储备制度,市供销社也将根据职责积极配合政府做好这项工作。
  建议12、做好社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最大限度的实现社有资产的,保值,社有资产的运营中心要及时关注。
  回复意见:加强社有资产管理,实现资产保值增值是市供销社的一项重要职能,为做好此项工作,市供销社一是制定了《青岛市供销社社有资产管理办法》,明确了供销社对社有资产的权利和义务,阐明了管理体制,规定了各部门的管理职责;二是制定了《青岛市供销社项目投资管理办法》,并成立了社有资产投资项目审查委员会,加强对项目投资的管理;三是建立社有资产出资企业定期运营情况报告制度。定期对企业的运营情况进行调研和监督,随时了解企业运营状况。
  建议13、加强农资供应的质量,确保产品的质量,以及生产厂家的安全。
  回复意见:对于农资商品的质量,市供销社十分重视,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特别是采取龙头带动、连锁经营,按照“六统一”(统一标识、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管理、统一服务)标准,建设农资经营服务新体系,目的之一就是要确保农资商品质量。目前有一些原供销社职工或社会其他个体,租赁供销社场所或打着供销社旗号经营农资,影响了供销社的农资经营形象。希望农民朋友在购买农资时,一定要认清是不是供销社的经营网点,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区分,一是看是否统一悬挂中国供销社统一标识;二是看字号如胶南“绿洲”、胶州农资、平度“宏业”等;三是看营业执照,四是要注意一定要所要发票。
  建议14、引导市场发展,预防通货膨胀及保证民生物质正常供应。
  回复意见:在这方面市供销社虽然不是主管部门,但供销社是一个组织,他不同于一般企业,配合政府部门做好工作是一项职责,包括您提的这个问题。
  建议15、强化各级供销社的服务功能,推进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
  回复意见: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市供销社的工作重点,市供销社会根据上级社要求,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做好这项工作的。
  建议16、加快体系建设,强化基层基础,增强服务能力。
  回复意见:实事求是地讲,由于诸多因素影响,我市供销社的基础还是比较薄弱的,特别是基层供销社,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供销社为农服务功能的发挥。对于这个问题,市供销社也已经认识到了,下一步市供销社计划用三年的时间,逐步启动供销社的基层组织建设,目前市供销社在总结前几年基层组织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准备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争取用三年的时间,使我市供销社的基层组织达到新时期供销社基层组织建设要求。
  建议17、建立加强农村农资销售网络的建设,给农民生产提供放心农资渠道。
  回复意见:近年来,市供销社按照“六统一”(统一标识、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管理、统一服务)标准,积极推进农资连锁经营网络建设,在一些市区已经取得明显成效,不仅为农民提供了放心的农资渠道,也提高了供销社农资商品经营的信誉度和知名度,其中胶州农资放心店建设,2009年4月中央电视台一套予以报道。下一步的重点是要在此项工作开展缓慢的个别市区进一步推开,真正建立起覆盖全市销售终端的农资连锁网络体系,为农民提供了方便、实惠、安全放心的农资渠道,维护农民的利益。
  建议18、提高服务的效力,拓宽产品的渠道。
  回复意见:国务院【2009】40号文件明确要求供销社成为农村商品流通的主导力量。搞好农村商品流通,拓宽流通渠道是供销社的重要任务之一,我们将根据职责,结合实际,全力做好这项工作。
  建议19、为农民提供信息服务,指导农民种植品种,符合市场需求,建立市场渠道减少中间环节,增加农民收入降低市场价格。
  回复意见:近年来,在这方面,市供销社做了大量的探讨,特别是市供销社按照“以标准化生产为核心,以创建品牌为目标,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依托,以合作金融服务和技术服务为支撑,创新商业模式,由供销社及相关经营主体与农民共同建立从生产直接到终端消费市场的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这个服务体系的建设就是就是要解决你所提的这个问题。从近几年的实践看,对指导农民种植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减少中间环节,增加农民收入,降低市场价格效果十分明显。
  建议20、平衡各市,区联合社之间和基层社之间的差异。
  回复意见:由于诸多历史原因和一些主观因素所致,我市各区、市联合社之间和基层供销社之间的发展极不平衡,差异很大,因此,平衡发展一直是我们所期盼的。但是,平衡差异需要多方面的共同努力。首先,区、市联合社和基层供销社主管上必须努力,这是必要的前提条件;其次,当地政府必须重视。因为供销社的人、财、物,特别是干部的任免都是由当地党委政府任命。第三是上级社的指导服务必须到位。应该说,当前供销社面临大好的发展机遇,如果都能够把握好这次发展机遇,供销社之间的差异是完全可以逐步实现平衡的。
  建议21、开拓城乡市场多渠道,全方位打造特色,如:在城乡走向郊区的农家宴,樱桃节,茶叶节等做好文章。
  回复意见:您的建议很好,市供销社会认真进行市场调研,同时,也要结合供销社实际,研究市场开拓,突出供销社特色。
  建议22、各县市的供销社有名无实,建议消除供销社。
  回复意见:对于这位朋友的建议,市供销社认为不妥。首先“三农”需要供销社。供销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承担着搞好农村商品流通,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要的任务,特别是在农业生产资料、农民生活资料的供应和农产品销售等方面,农民还是十分需要供销社为其提供服务的;其次,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从服务“三农”的大局出发,十分重视供销社的改革发展,为此,国务院专门下发了【2009】40号文件,省政府也下发了【2010】31号文件,专门就供销社的改革发展进行部署,明确提出供销社要“努力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并为供销社的改革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三是供销社是一个自下而上的联合体,上有全国总社,下有在乡镇基层社,如果只是在一个地域取消供销社,就必然人为割断供销社的上下联系,使其失去发展的条件;四是我市供销社目前也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一些区市供销社和部分基层社已经开始步入发展的轨道。但由于历史的原因,造成我市一些地方供销社发展缓慢,如果仅因为个别困难供销社的原因,就建议取消供销是不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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