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回复意见建议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09-01-01
字体大小: 打印
  一、统计数据质量方面的意见建议
  主要问题内容:提高统计数字的真实性、准确性;强化数据质量管理控制措施,进一步提高统计公信力;规范统计数据来源;从源头着手,完善统计数据资料收集等基础工作等。
  回复意见:
  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增强政府统计公信力,是政府统计部门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今后将在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一是强化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认真执行统计数据“下管一级”,制定实施区市GDP数据质量评估方案,对基层报表单位和各区市上报的数据进行严格审核评估,保证源头统计数据和主要统计指标的真实性。二是不断加大统计法制工作力度。通过集中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专项检查、统计监审、统计巡查等方式,对发现的各种统计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对各级、各部门的统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提高全社会的统计法律意识,维护统计数据的权威性。三是着力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特别是抓好基层统计机构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加强岗位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升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同时,继续加大统计信息化建设力度,大力推行统计数据网上直报、统计电子台帐等信息化手段,减少中间环节的干扰。四是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统计方法制度,积极探索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统计方法制度,从统计方法制度本身保障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二、统计服务、统计信息发布方面的意见建议
  主要问题内容:提高统计信息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统计信息公开工作,为市民了解情况提供有效途径;发布的统计信息要及时、具体;扩大涉及民生统计数据信息的发布内容、发布范围等。
  回复意见:
  在认真执行《统计法》保密规定和统计信息发布制度有关规定的基础上,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继续加快推进政府统计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利用多种方式提供统计信息服务,努力满足社会各界的统计需求。
  一是在青岛统计信息网定期加载最新的统计数据,同时设置统计分析、统计知识解答、报表程序下载等栏目供查阅和使用。二是通过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及时发布季度、年度全市主要统计数据。三是编印发行《青岛统计年鉴》,提供比较全面的统计数据资料。四是通过《青岛日报》和青岛统计信息网及时发布年度统计公报。此外,市民还可以通过市统计局咨询电话85912232进行问询,或到局档案室免费查阅已公布的统计资料。
  继续做好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统计指标发布工作。如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公布更加细分的衣着、食品、居住、交通运输和通信等“八大类”的具体数据;人民生活指标分类公布最低收入户、低收入户、较低收入户、中间收入户、较高收入户、高收入户、最高收入户等各类收支情况;房地产价格指数在公布同比指数的同时,增加月度环比指数。
  三、改革统计方法制度方面的意见建议
  主要问题内容:改革统计调查方式方法,完善统计指标体系;对现有统计方法制度的合理性和科学性进行论证;加强保障和完善民生方面的统计;精简老化、过时的指标,增设一些反映社会、经济热点、焦点的指标;普查间隔周期要相对较长和稳定;统计制度方法尽快与国际接轨;开展绿色GDP核算等。
  回复意见:
  在认真执行国家、省各项统计方法制度的基础上,适应形势需要和公众需求,继续稳步推进我市的统计方法制度改革工作,全面准确地反映青岛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修订完善服务业、文化产业等统计调查制度。积极推进劳动就业、薪酬收入、社会保障、物价等方法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大劳动统计、科技、投资等统计电子台帐推行力度。开展分层编制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研究。做好区域社会经济基本情况调查与强弱县监测,畜牧综合统计调查报表整合实施工作,减少统计指标重复上报,切实减轻基层统计工作负担。
  关于普查周期设置的建议。象人口普查、经济普查等国家普查项目和周期安排是经国务院批准后确定实施的,地方统计机构须统一遵照实施。2003年8月,为推进统计调查体系和国民经济核算的综合配套改革,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共同研究并报请国务院批准,对国家普查项目和周期安排进行了调整。经济普查每10年进行两次,分别在逢3、8的年份实施。人口普查、农业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分别在逢0、6的年份实施。这样调整,普查的项目有所精简,使周期性普查、经常性抽样调查和重点调查相互衔接、互为补充,普查资料的可用性明显提高。
  关于统计方法制度与国际接轨的建议。目前,地方政府统计机构执行的统计方法制度都是由国家统计局统一制定颁布的。近年来,国家统计局积极推进我国统计制度方法的改革,主动与国际接轨,不断提高宏观经济统计数据的国际可比性。2002年,中国政府正式参加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数据公布通用系统” (简称GDDS)。按照GDDS要求,我国的经济、金融及社会人口等统计数据,在范围、频率、及时性和质量方面,公布的完整性和公众可获取方面,基本上已接近和符合国际标准。此外,在城镇住户、农村住户、价格、规模以下工业等领域采用的抽样调查方法都是目前国际上通用的统计调查方法。这些都使我国的统计工作在与国际一般规则接轨方面向前迈出了重要一步。
  关于实行绿色GDP核算的建议。目前,无论是国际还是国内都缺乏统一的核算方法和标准,且数据资料来源基础薄弱,实际工作中难以操作,绿色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仍只作为研究性工作,尚未有正式发表完整的国家绿色GDP数据。在我国,此项工作也处于研究探索阶段。因此,短期内在全国建立比较规范、完善、科学的绿色GDP的核算制度和数据发布制度,还有相当大的难度。
  四、第六次人口普查方面的意见建议
  主要问题内容:对人口普查的个人信息加强管理;做好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加强普查数据的科学性研究等。
  回复意见:
  在社会各界的支持配合下,我市的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已经按照普查进度要求,顺利完成2010年各项阶段性任务。对在人口普查中取得的住户和个人资料,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严格履行对普查资料的保密义务,仅限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
  根据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总体安排,到2012年底前,是普查数据整理和发布阶段。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包括数据录入、审核、汇总,主要数据公报发布,普查资料开发利用等。市人普办将根据进度安排,指导全市各级普查机构,认真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我市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取得满意成果。
  五、统计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主要问题内容:加强统计队伍建设,加强统计职业道德建设;加强对基层统计人员的培训等。
  回复意见:
  在统计系统内部,认真落实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采用脱产或半脱产方式,继续委托驻青高校对机关新进人员、非统计专业人员进行系统培训。选派业务骨干参加各种轮训。利用网络视频会议系统,对区市统计干部不定期开展统计业务知识、统计法律法规等培训。对企事业等基层报表单位的统计人员,继续采用以会代训、专题培训等形式开展好统计报表业务、统计法律法规、计算机知识等培训。认真做好统计继续教育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等工作。继续强化统计职业道德教育。深入开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提高统计从业人员的职业品行和操守,强化搞准统计数据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统计人员实事求是、依法统计的自觉性。
  五、统计法制、统计信息化、基层统计方面的意见建议
  主要问题内容:加强统计法制建设;建立健全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减轻社区居委会调查工作负担等。
  回复意见:
  围绕统计中心任务,全面推进依法统计,进一步强化统计执法监督,加强统计普法宣传,努力保障统计工作顺利开展。一是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坚持预防、监管、教育、服务与惩处并重原则,对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开展经常化、制度化的统计执法检查。加大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力度,重点查处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严格执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加大对统计违法违纪人员的责任追究力度。继续实施全市第二轮统计巡查、统计监审工作。二是加强统计普法宣传工作。针对不同普法对象,确定不同的普法内容,制定可行性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宣传效果,扩大《统计法》的影响力和辐射面。三是加强统计法制基础建设。严格执行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实行统计违法案件通报、案卷评查评审等制度。
  加快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坚持“以应用为主导”指导思想,突出统计信息应用系统开发建设。进一步做好青岛市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工作。会同各成员部门,收集整理名录库单位基本信息,及时更新维护,确保基本单位名录库的完整性和动态性。完善“电子政务一证通”网上直报系统数字证书认证。开展青岛市经济与社会宏观微观数据库系统及分析展现平台研发工作。加强《基层数据信息管理与处理系统》推广应用工作。
  对于这次活动中市民对统计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一直以来也是统计工作的着力点和重点,对加强和改进政府统计工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下一步,将针对市民提出的统计工作存在的不足和有待改进的方面,结合统计部门实际,认真加以完善落实。同时,也非常欢迎各位关心统计、关注统计的市民朋友,今后会继续通过各种渠道对市统计局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以更好地促进政府统计工作健康发展,推动政府统计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