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市场管理与执法问题
市民意见:
1、加大盐业市场管理力度,特别是农村盐业市场的管理,防止假冒伪劣食盐流入市民餐桌,让市民吃上放心合格碘盐;
2、加大盐业法规的宣传力度;
3、加大对腌制用盐的管理,防止流入食盐市场;
4、及时向社会公布市场检查结果;
5、加强对行业内部走私盐的管理。
答复意见:
青岛市盐务局局属盐政执法机构有一个盐政稽查支队和六个直属盐政稽查大队。盐政稽查支队主要负责市内四区、城阳区、崂山区的盐业市场管理,五市及黄岛区的盐政稽查大队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盐业市场管理工作。盐是重要的工业原料,食盐是人民生活的必需品,确保市民吃上放心合格的加碘盐是市盐务局义不容辞的责任。针对私盐贩子走私、贩私手法的不断翻新,市盐务局执法机构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严厉打击涉盐违法行为,保证了盐业市场安全。
(一)具体做法如下:
1、建立健全盐政执法“三项长效机制”。
一是盐务、公安联合执法机制;充分发挥打击涉盐联合办公室的作用,与此同时,还要加强同工商、卫生、质检等相关部门配合与协作,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净化盐业市场。
二是普及碘盐的广泛宣传机制;把边执法边宣传与媒体宣传紧密结合,把日常性宣传与重大节日宣传紧密结合。利用3.15、5.15、12.4等重大节日向广大市民宣传盐业法规和科学补碘知识,提高市民自觉抵制非碘盐和科学补碘意识。
三是群众积极参与的打击涉盐违法行为机制;建立健全举报网络,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打击涉盐违法行为。
2、在盐政执法中开展了“走百村、进万户、联百校”提高碘盐普及率活动,打造执法就是服务的新理念。此项工作得到全省推广,并在青岛召开了经验交流现场会。
3、对用盐企业和食盐零售店进行造册登记,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4、对食堂、饭店、集贸市场、批发市场、早市进行经常性的拉网检查。并要求执法人员要做到村村到、店店清,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角。
5、根据群众举报,经常同公安、交通等部门联合稽查非法运盐车辆,严厉打击流通环节涉盐违法行为。
6、对重点区域进行重点治理,根据盐业市场的实际情况,每年都要组织全局执法力量联合公安部门开展2—3次严打行动,集中人力物力进行集中打击。
7、针对季节性用盐旺季的特点,每年都要组织执法力量对腌制用盐和渔业用盐市场进行集中整治,重点打击。
8、每年5.15防治碘缺乏病宣传日之前,市盐务局都要通过新闻媒体,对当年查处的盐业违法十大案件予以曝光,震慑涉盐违法犯罪。
2010年出动盐政执法人数24999人次,查处盐业违法案件达1585起,没收各类盐产品达477吨,罚款188147元。
(二)对于市民提出的建议和意见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我们的工作也确实存在很多不足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认真整改。
1、在继续保持和发扬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的同时,不断的创新工作方法,拓宽工作思路,加大执法力度,使盐业市场得到进一步规范。
2、把挖窝端点、断源截流,查处大案要案作为盐政执法工作的重点,严厉打击涉盐违法行为,进一步净化盐业市场。
3、充分发挥打击涉盐违法犯罪联合办公室的作用,加大对食盐市场特别是农村小包装食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确保食盐市场安全。
4、加强全市盐政执法人员事业心责任感的教育,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和能力,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5、加强行业自律,加强对行业内部人员的管理,严禁行业内部人员走私贩私现象发生,以经发现,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6、在盐政执法中全面推行《盐政执法行为规范和语言规范》,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做到阳光执法、文明执法,确保食盐市场安全。真正做到让政府放心,让群众满意。
二、加强食盐储备与产品保障问题
1、有关满足不同人群需求、增加无碘盐销售点方面
答复意见:根据山东省卫生厅和山东省盐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无碘食盐供应工作的通知》精神,青岛市卫生局和青岛市盐务局根据青岛市的实际联合会签了文件对无碘盐销售工作进行了部署,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和科学补碘”的防治原则,针对特殊人群,合理布局,适度增设销售点。现青岛市无碘食盐的销售点已有913个,覆盖了全市十二区市,销售点的名称和地址在青岛盐务信息网(http://www.qdsalt.gov.cn/)首页上进行了发布。为满足市民不同需求,在现有的基础上,适时增加无碘盐销售点。
2、建议将盐的品种多样化方面
答复意见:近几年来,青岛市盐务局为满足不同消费者的不同需求,引领居民消费,不断加大对多品种营养盐和健康盐的研发力度,2010年研发了5种绿色食盐和洛瓦娜牌健康盐8种,并推向市场,目前青岛市面上有23个食盐品种,和8个健康盐品种,在全省属于领先水平,但与发达国家相比,在多样性和差异化方面我们还有差距,今后我们还要努力做好这方面的工作,不断满足市民的需求。
3、盐产品质量监督、保障人民群众食盐安全方面
答复意见:目前国家对食盐实行专营政策,我市的入口食盐均为小包装食盐,是国家食盐定点厂家按照国家标准生产的食盐,生产厂家每一批次食盐需要进行化验,不合格不准出厂。我们每进一批次盐都要进行质量抽检和碘盐含量的检测,卫生疾控部门每年都抽样检测。2010年省卫生部门对青岛市12个区、市碘盐监测显示,居民户碘盐覆盖率达到98.09%,碘盐合格率98.56%,合格碘盐食用率96.68%。今后我们还要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确保市民食用盐安全。
三、加强行业宣传与透明度问题
答复意见:市盐务局一向重视行业宣传和政务公开工作,业内管理事项均通过“青岛盐务信息网”和“青岛市政务网”随时向市民公开,接受监督。在普及碘盐宣传工作上,我们除每年利用3.15、5.15、12.4等重大节日举行集中宣传活动,向广大市民宣传盐业法规和科学补碘知识外,还对当年查处的盐业违法十大案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今后,市盐务局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了解全市盐业行业的工作;坚持做好“3.15”、“5.15”期间的集中宣传,并结合盐政执法工作、食盐营销工作,向群众做好日常宣传。
四、改善工作作风与态度问题
答复意见:今年,我们在全局范围内积极开展了治理庸懒行为工作,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再造工作流程,强化服务意识,职工的精神面貌有了较大改观,为基层服务意识得到加强,提高了工作效率。今后,我们要继续深入开展创建高绩效机关建设工作,践行“盐真情深”品牌服务理念,强化职工服务意识,树立“服务为民”的思想,促进盐业工作全面发展。
五、关于放开盐业经营,降低盐价的问题
答复意见:目前,国家对食盐,包括直接食用和制作食品所用的盐实行专营管理,根据2003年国家计委颁布的《食盐价格管理办法》,食盐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或调整食盐的出厂价格、批发价格;省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或调整食盐零售价格和小包装费用标准。
两碱工业用盐实行监督管理,价格由供需双方根据市场供求情况自主确定。
两碱以外的其他工业用盐实行统一经营管理,政府指导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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