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回复意见建议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09-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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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关于管理理念类(24条):
  市民代表的意见建议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关于贯彻科学发展观,转变城市管理理念、转变工作作风;(2)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3)创新执法手段,提高文明管理城市的能力;(4)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广泛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使每个市民都成为城市的管理者,形成城市管理的强大合力等共计24条。
  答复意见:
  近年以来,市城管执法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开展“城管执法形象提升年”活动为主线,“抓管理重环境,讲民生促和谐”,解决了城市管理方面一些突出的重点、难点问题,圆满完成了全国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旅游旺季环境秩序整治、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迎检及各项重大节庆会展活动环境保障等工作,为进一步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形象作出了积极贡献。
  体制的科学合理是城管工作实现和谐、高效运转的前提,是实现“科学发展、为民执法、和谐城管”的基础。我们特别注重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城管执法体制机制。
  一是加强立法和法规制度建设。对列入立法计划的《青岛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和《青岛市查处违法建设规定》进行了专题调研;组织宣传实施了《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会同国家行政学院、国务院法制办、中国政法大学课题组编制了《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十二五”发展专项规划》;按照市委2010年工作要点要求,对建立高效运转、责权一致的城管执法体制进行了调研;在全系统开展优秀典型执法案例选编工作,经筛选后编印成册,以指导工作实践。
  二是建立并完善城市管理协调运行机制。进一步明确城管委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及时研究解决行政许可告知制度落实不到位、常态化管理机制待完善等问题。研究制定了占路经营治设摊导则、户外广告管理、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等一批带有突破性的措施,编制完善辖区亭体设置规划。加强执法部门和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与工作沟通,建立健全多部门协调沟通和快速反应机制,加强执法保障,形成执法合力。
  三是实施并完善城市管理综合考核机制。在总结前几年城市管理考核经验的基础上,修订了城市管理综合考核办法。新办法既考核制度和队伍建设,更侧重外业考核,加大了暗查的比例,体现了各单位城市管理工作的横向水平差距和各单位城市管理水平的动态变化。充分调动了各区市、各单位的积极性,促进了全市城市管理工作水平的提升。
  四是建立了公众参与城市管理机制。积极探索公众参与城市管理的方法和途径,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开展了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通过开展“进社区、进学校、进工地、进商户”等执法和宣传活动,形成各方共同参与城管执法的格局。增强城管工作的科学性、透明性和开放度,使城管工作更好地得到了群众的理解和参与。
  二、关于占路经营类(32条):
  市民代表的意见建议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夏季露天烧烤;(2)早市、夜市扰民、沿街商店占用人行道;(3)学校周边不法商贩经营食品等;(4)还有的市民建议:加大执法力度,不要走过场;疏堵结合,不能一刀切等共计32条。
  答复意见:
  占路经营(包括占路市场、流动商贩等)现象是困扰城市管理的一大难题。旧有的观念认为,只要坚决依法取缔就可以彻底解决,一劳永逸。但长期的城管执法实践证明,这种观念是脱离实际的。社会需求是社会事物存在的基础,这是不由人的主观意志所决定的。在当前社会经济体制和条件下,占路经营具有便民和扰民的两重性。它解决了一部分本地失业和外来人口的生活出路,起到了稳定社会的作用,还满足了许多市民的购物需求,方便了群众,带来了市场的繁荣。但也不可否认其存在的影响交通和市容环境等问题。诸多的因素掺杂在其中,忽视了哪一方面也不行,必须统筹兼顾。仅靠城管执法部门单一的取缔方法,短期内要彻底解决占路经营问题是不现实的。为此,市城管执法局在做了大量调查研究和征求了人大代表、社会监督员、城管队员、社区居民、沿街店铺、流动经营者等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后,确定了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城管执法工作新思路。即将占路经营分疏导、规范、整治三类情况进行。
  一、疏导类:是指影响辖区市容环境和交通秩序,但周边群众有实际需要,可以在附近安排合适场地进行迁移的。七区需要疏导的占路早夜市、摊点群30处(市南区:3处;市北区:19处;四方区:1处;李沧区:3处;崂山区:1处;黄岛区:3处)。二、规范类:是指影响辖区市容环境和交通秩序程度较轻,周边大多数群众有需求,反对意见较少,难以取缔,或辖区政府已认可保留,但需要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的。七区需要规范的占路早夜市、摊点群38处(市南区:2处;市北区:13处;四方区:11处;李沧区:3处;崂山区:3处;城阳区:1处;黄岛区:5处)。三、整治类:是指严重影响辖区公共环境和交通秩序,严重扰民,大多数群众反映强烈,应该或者必须取缔的。七区需要整治取缔的占路早夜市、摊点群53处(市南区:12处;市北区:23处;李沧区:5处;崂山区:6处;黄岛区7处)。
      全市各级城管执法机关按照这个思路并结合本辖区的实际,转变工作作风,积极协调涉及市场建设与管理的相关部门,挖掘公共资源潜力,解决场地和齐抓共管问题;深入社区、街道和经营业户,征求意见和建议,倾听民声,解决便民和扰民问题;加强宣传,友情疏导,规范管理,解决影响交通和市容环境问题。
  2010年以来,市城管执法局为解决学校周边乱占道路经营各类煎炸小食品、烧烤等可能危及学生身体健康以及繁华商业区周边商贩聚集等问题,开展了多次专项治理行动,共清理取缔无证经营摊点三万一千多处(次),罚款十二万四千余元。
  开展“三民”活动以来,市城管执法局还会同有关区城管执法局分管领导,到给我市占路经营整治提出意见和建议的市民代表所在的青岛农业大学(保卫处)、城阳职业中专等单位,登门向市民代表报告了城管执法系统整治占路经营工作情况,进一步听取了市民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商讨了建立和完善城管执法部门与学校建立联动机制的相关问题。市民代表对市城管执法局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给与高度评价,对城管执法工作表示了理解和支持。
  下一步,市城管执法局还将占路经营整治工作在对各区(市)城管执法局目标考核中的相关要求进行了完善,划分了严控区、控制区、规范区。根据周边环境要求,分别制定了执法工作目标要求和考核办法。力求做到既能解决部分经营人员的谋生问题,又能适度满足部分群众的购物需求,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目标。同时还要确保道路畅通,市容环境整洁有序,提升城市形象,为新一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打下良好基础。
  三、关于违法建筑类(14条):
  市民代表的意见建议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要求进一步加大对违法建筑的拆除力度;(2)严格查处新建违法建筑的行为,维护好城市环境和社会秩序;(3)特别是抓源头的治理;(4)小区居民私自违章扩建房屋结构,严重影响了城市整体形象等共计14条。
  答复意见:
  市城管执法局组织各区市在逐步拆除历史遗留违法建筑、重点拆除影响群众生活违法建筑的同时,将工作重心转移到新生违法建筑的预控上。尤其是组织开展的“浮山集中清违行动”和“集中清违月”活动,重点组织拆除了浮山绿线范围内、崂山区石老人海水浴场、城阳区惜福街道、黄岛区伟业花园、四方区杭州路等重点区域的违法建筑,取得显著成效。全年清理拆除各类违法建筑30余万平方米,其中拆除存量违法建筑23.4万余平方米,拆除新增违法建筑6.6万余平方米,超额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同时,注重源头治理,加强立法工作,修订了《青岛市城乡规划条例》,调研起草《青岛市查处违法建设办法》;在全系统推广了市南区拆违“居民议事会”做法,闯出了“和谐拆违”的新路子;完善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备案制度,对监督项目的巡查率达到了100%。对市民反映问题,我们继续予以关注,欢迎市民的监督和投诉举报!
  四、关于队伍建设类(29条):
  市民代表的意见建议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坚持人性化执法、文明执法、和谐执法,努力改进工作态度和服务方式,坚决杜绝粗暴执法行为;(2)勤于巡查,严格管理,不徇私情,不畏强暴,及时查处各类违章行为,认真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赢得广大市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3)不断强化内外监督,发现问题不护短、不扯皮,严肃查处损害城管执法队伍形象的害群之马;(4)强化素质培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升队伍形象;(5)反腐倡廉、廉洁从政执法;(6)改善城管队员待遇、提高城管执法装备标准、人员配置等共计29条。
  答复意见:
  市民提出的上述意见和建议对于我们今后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提升队伍形象等方面都有借鉴和参考价值。自城管执法队伍组建之日起,我们就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从严治队方针和“科学发展、为民执法、和谐城管”的工作理念,始终把抓学习、抓教育、抓干部队伍综合素质的提高作为贯穿各项工作的一条主线,实行了军事化、正规化管理。
  一是狠抓政治业务教育培训,全面提高综合素质。按照公务员行为规范要求和行政执法工作的行业特点,我们结合《青岛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的实施,组织执法人员系统地学习了城管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经常性地开展全市城管执法系统执法业务培训。各区(市)城管执法局根据各自特点,分别开展了有针对性的培训,每年都举办多期较大规模培训班;我们坚持每年有计划地选派人员,脱产参加有关培训。通过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全体城管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执法、依法办事的意识明显增强,运用法律法规履行职责、开展执法工作的能力显著提高。
  二是加强思想作风教育,提升执法为民的意识和能力。几年来,我们陆续在全市城管执法系统组织开展了以思想、作风、纪律三项教育和整顿为内容的城管“作风建设年”活动、“双学一实践”、“双强一实践”活动、“做勤廉表率、促科学发展”活动、“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效能”活动、“文明执法塑形象”、争创“十佳文明执法标兵”、“中队建设年”活动等系列教育活动,围绕“珍惜工作岗位、珍惜工作环境、珍惜人民赋予的权力”等课题进行了大讨论和旨在增强执法人员公仆意识、奉献意识、服务意识的“三个意识”教育。教育整顿期间,重点抓好学习教育、对照检查和整改等关键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结合队伍建设和工作实际认真进行整改。市局和各区市局注意搞好跟踪指导、跟踪督查和考核验收,确保了教育整顿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有力促进了城管执法系统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提高了执法效能。
  三是强化制度约束,不断提升自我管理的意识和能力。为加强队伍内部管理,我们先后制定了《文明执法制度》、《廉洁自律规定》、《队容风纪暂行规定》、《城管监察队员守则》、《城管监察人员纪律处分暂行规定》、《销毁物品暂行规定》、《着装规定》、《内务管理规定》、《请示报告制度》、《信访制度》、《纠察工作暂行规定》、《禁酒令》、《城管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制度规定,不断完善了执法巡查责任制、首问责任制、错案追究制等多项制度,并狠抓了制度的落实,做到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依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使队伍建设外有压力、内有动力,增强了活力,同时对《青岛市城管执法工作考核办法》(简称千分制)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对考核内容、标准、方法做了进一步的量化、细化,层层落实责任,考核结果作为评先选优的主要依据,并与奖惩挂钩,增强了考核的针对性、实效性,从而建立起了一套科学有效的考核、奖惩激励机制。
  四是倡导文明执法,树立爱民形象。近年来,我们大力倡导实行人性化管理、人性化执法,坚持管教结合,坚持服务中管理,管理中服务,严格落实错案追究和执法监督制度,严肃查处不作为和乱作为行为;工作中注意工作方法,讲究工作策略,在坚持原则、依法办事的前提下,把群众的利益放在至高的位置,努力做到行为规范、文明用语、以理服人。在全系统大力推进开展了“与群众贴心、让群众称心、使群众放心”的民心行动,开展了争创文明执法示范岗、示范路、示范社区、示范街道,争做人民满意的城管队员和争当“执法标兵”、“优秀中队长”竞赛。在城管执法中强力推行“六坚持六不准”,(即:坚持文明执法,不准简单粗暴;坚持公正执法,不准厚此薄彼;坚持公开执法,不准暗箱操作;坚持严格执法,不准视而不究;坚持罚前提醒,不准以罚代管;坚持廉洁自律,不准吃拿卡要)。同时,采取有力措施,防止和严肃查处粗暴执法、野蛮执法问题。2010年初,外省市个别城管执法人员粗暴执法事件被媒体曝光后,我们立即在全系统认真排查类似现象和苗头,对全体执法人员进行了一次以文明执法、热情服务、远离粗暴为主题的警示教育,对培养和树立执法队伍为民爱民的良好形象起到了重要作用。
  五是强化干部管理机制,促进队伍健康发展。为确保城管执法队伍的质量,几年来,我们严格做到了把紧“入口”,放开“出口”,以竞争上岗的方式选拔中层干部,在考录国家公务员过程中,有15名不符合任职条件、不适合从事城管执法工作的人员被分流安置,开除违纪人员3人,先后对20余名不称职的中队干部做了撤职、降职的处理、对10余名执法人员做了待岗处理,对三起违法行为的责任人进行了通报批评,查处违反队容风纪规定230余人次,有力的维护了城管执法队伍的形象,促进了队伍的健康发展。
  六是不断加大队伍内部纠察力度,切实维护队伍形象。为加强城管执法中队正规化建设,我们制定了《城管执法中队等级评定办法》,在全市城管执法系统实行中队等级化评定管理,对全市38个城管执法中队的外观标识(如门楣、门头外墙颜色、竖式标牌、标识灯箱等)进行了统一,做到了外观统一、便于识别,增强了执法人员归属感和荣誉感,有力地促进了城管执法队伍的规范化建设。
  七是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有效促进城管执法队伍的健康发展。市城管执法局制定并下发了《青岛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行为规范》从城管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队容风纪、工作纪律、执法行为、廉洁自律、执法监督、责任追究等14个方面进行了规范。2010年,市城管执法局以开展“城管执法形象提升年”活动为主线,注重强化内部监督,建立完善了《纪检监察信访制度》、《行政效能投诉工作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通过社会监督员、政府网站、网络问政、市长公开电话、门户网站、举报投诉电话等多种形式,积极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如您发现城管执法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请通过上述渠道投诉举报,市城管执法局一定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八是关于增加城管执法人员特岗补贴问题,市局非常重视,近期局有关部门对此进行了调研,并针对城管执法人员工作时间长、工作难度大、执法任务繁重、露天作业等特点,参照有关执法部门补贴规定起草了调研报告,也与有关部门进行了沟通。下一步市城管执法局将积极争取市有关部门的政策支持,努力解决城管执法人员行业性补贴问题。
  五、关于广告管理类(18条);
  市民代表的意见建议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继续加强“视觉污染”的整治,加大源头治理,像抓酒驾一样下狠心,抓治理;(2)美化青岛不要让太多的广告牌挡住青岛的好环境;(3)户外广告的规范管理;(4)小广告太多太乱,建议建立小广告牌或广告墙,以便市民乱贴乱画等18条。
  答复意见:
  一、市城管执法局一直将加强户外广告执法管理作为城市管理重点工作来抓。户外广告和门头牌匾是一个城市经济活动繁荣的象征,也是城市视觉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一个城市的景观特色、文化品质和管理水准。目前我市的视觉空间环境,尤其是户外广告的设置,仍存在着布局不合理、设置过多过滥、档次层次偏低、安全隐患突出等诸多问题,不仅破坏了城市环境,造成了视觉污染,影响了城市形象,甚至还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这是一项领导重视、群众关注的重要工作。因此,开展“视觉污染”整治集中行动十分必要。2010年12月9日,全市“视觉污染”整治集中行动启动。这次集中行动的重点,就是对那些未经审批设置、逾期设置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影响交通安全,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广告坚决依法予以拆除。在此基础上,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进一步编制户外广告设置规划、调整管理体制、修订有关的法规规范,具体说,要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基础工作:一是要编制一个高水平的户外广告设置规划;二是要改革现有户外广告管理体制;三是要抓紧修订完善《青岛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
  市城管执法局按照《青岛市“视觉污染”整治集中行动方案》的要求,成立了市“视觉污染”整治集中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督导和推进“视觉污染”整治集中行动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统筹协调解决户外广告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市政府决定,成立青岛市户外广告管理委员会。户外广告管理委员会将依据规划,对全市户外广告实行统一审批,分级管理。
  二、为了提高在暴雨、大雪、地震和台风等灾害天气条件下提高户外广告的应急管理能力,有效预防减少户外广告设施带来的人员和财产损失,我们根据《青岛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青岛市户外广告的设置管理办法》制定了《市区户外广告设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强化组织领导,在市城管执法局统一领导下成立户外广告设施突发应急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市区两级分工协作,协调配合,共同处置应急事件;依法规范广告审批,强化广告设置安全系数;加强对各个区城管执法局的指导和协调,居安思危,搞好预防,防患于未然;建立快速反应、协同应对机制,保证广告管理的安全。
  三、治理非法小广告一直是市城管执法局的一项工作重点,从2005年开始到2010年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过程中,市城管执法局下大力气对非法小广告影响市容环境问题进行了治理:一是采取挖窝点的形式从源头上杜绝非法小广告在我市的泛滥。市城管执法局协调公管支队及各区执法局、公管大队,对制作、贩卖假证的人员和窝点进行监督、跟踪、取证,通过艰苦地工作,有效打击了制售假证等犯罪分子的气焰,从源头上控制非法小广告在我市的泛滥。二是我们积极协调移动、电信等公司对非法小广告使用的电话号码停机封号,切断起进行非法活动的链条,增加其进行非法活动的经营成本。三是加强巡查,各级城管执法队员加强执法巡查,确保无缝隙全覆盖,及时发现非法张贴小广告及张贴人员,及时进行处罚。四是利用城管协管员和专业公司进行清理。另外各区执法局还利用聘请的城管协管员对辖区内非法小广告进行了清理。
  通过各级城管执法部门及社会各方面的努力,对非法小广告的治理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目前在公共场所张贴非法小广告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居民楼院张贴非法小广告问题还比较严重。下一步市城管执法局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继续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各类制售假证及张贴非法小广告行为。建议各区政府、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对居民楼院里张贴的非法小广告进行清理,同时创造条件设置便民张贴栏、信息栏等形式,方便市民的信息需求,为市民创造一个优美的居住环境。
  六、市容环境类(8条):
  市民代表的意见建议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针对日益增多的狗患问题建议加强对居民养狗管理;(2)(3)加强对占人行道停车的管理;(4)加强绿化管理;(5)加大运输撒漏的整治力度;(6)应注重青岛的环境卫生,尤其是一些社区居民楼的环境卫生,提升百姓生活环境,要加强城市支干道“脏、乱、差”的管理等共计8条。
  答复意见:
  一、关于养犬管理问题。
  加强我市养犬管理工作,对建立良好的城市环境秩序,提升城市形象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养犬管理工作,先后5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并推出了四项具体措施:一是由公安机关负责组织对市区大型犬、禁养犬进行查处;二是由市畜牧局牵头对饲养宠物犬进行登记,并实施强行免疫;三是由市城管执法局协调各区政府和各相关部门在包括海水浴场、五四广场、东海路、香港路、海滨木栈道和市区各步行街等划定了70余处“禁犬区”,设置了“禁止携犬进入”标志;四是由市文明办牵头在20个社区开展了“文明养犬社区”创建活动,旨在解决犬粪破坏环境卫生、扰民等问题。这些措施的出台对规范养犬者的行为,推进文明养犬起到了积极作用。
  今后我们将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强化养犬管理工作。积极配合市文明办牵头组织开展的“文明养犬社区”创建活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多向居民介绍养犬的规定和相关知识,使养犬者了解我市养犬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增强文明养犬意识,做到文明养犬;继续加大执法巡查力度,落实好早间和晚间巡查制度,对海滨木栈道及海滨风景区等重点区域实施重点监管,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和查处;适时开展养犬管理专项整治,依法查处违法养犬行为,同时我们进一步加强执法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营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城市环境和气氛,维护好城市环境秩序,为市民和游客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环境。
  二、关于人行道违法停车问题。
  一是强化执法管理。适时组织开展了以查处人行道违法停车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治活动,加大了对市区主要道路、重点区域及学校周边人行道乱停车行为的查处力度;二是积极探索疏堵结合管理的新思路。组织七区执法局的负责同志前往杭州、长沙等地学习兄弟城市的人行道停车管理先进经验;在市南区闽江路等部分人行道上施划停车泊位,规范车辆停放,最大限度开发人行道的使用率,既解决停车难问题,同时也解决乱停车问题。三是协调公安交警部门,派出城管执法人员进驻车辆监测点,对逾期未接受处理的违法停车当事人实施处罚,大大提高了执法效率。2010年,纠正和规范人行道乱停车行为56200余起,下达(张贴)《违法停车处理告知书》31346件,依法处罚5989起,较好地遏制了市区主要道路、景点区域、窗口单位周边等重点区域的人行道违法停车现象。
  下一步:积极推进人行道违法停车执法工作。一是加强对各区市人行道违法停车执法工作的指导;二是推进疏堵结合治理乱停车试点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并加以推广;三是积极探索,争取开发人行道违法停车执法工作网上信息传递、处罚、反馈等管理系统,实现科学化管理,提高执法效率;四是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的沟通与协调,不断完善人行道违法停车执法联动机制。
  三、关于绿化保护和执法问题。
  根据《青岛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的规定,市、区两级管执法部门依照城市绿化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查处侵占风景林地、庭院绿地、开放式公共绿地和损害花草树木、绿化设施等行为,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俗地讲,城管执法部门对未经审批的砍伐、移植树木及擅自占用城市绿地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2010年以来,市城管执法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园林绿化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并督导各区、市开展了园林绿化行政执法工作。
  一是针对城区改造、企业搬迁中存在的毁树毁绿问题展开调研,并提出了工作建议(政务信息刊载,胡市长、王卫平秘书长分别做了批示)。二是起草并会同市建委、规划等六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改造和企业搬迁改造范围内树木绿地保护的通告》(我市主流媒体给予了报道);起草并下发了《关于加大巡查力度做好依法查处市区拆迁工地内毁树毁绿行为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大巡查力度做好依法查处市区拆迁工地内毁树毁绿行为工作的通知》,各区、市城管执法部门均已建立了树木保护基础档案;起草并下发了《关于加大巡查力度做好在道路开挖过程中确保行道树安全工作的通知》,依法查处擅自处置树木的行为。三是起草并下发了《关于开展集中整治在城区公共绿地非法捕猎野生鸟行为活动的通知》,会同市园林部门召开了“金秋护鸟”集中整治行动工作协调会,研究活动方案,部署行动计划。并联合下发了《关于保护鸟类禁止在浮山绿界内猎捕鸟类的通告》。会同市公管支队、市园林部门多次采取集中整治行动,对浮山区域内非法猎捕野生鸟类违法行为进行了集中清理整治。市、区两级城管执法部门共查获并销毁捕鸟网具300余幅,解救放飞野生鸟600余只(均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有效地遏制了因非法猎捕野生鸟造成花草树木损伤的违法行为。青岛电视台《今日》栏目,《青岛晚报》、《半岛都市报》、《都市便民报》等主流新闻媒体给予了正面报道。四是以“打造岛城绿化生态环境,适应低碳经济要求”为根本目标,与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建立了园林绿化执法联动机制,进一步提高了园林执法巡查工作效率,整合了管理资源,节约了执法成本,为及时发现并依法查处各类毁树毁绿行为,消除毁树毁绿隐患,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下一步,市城管执法局将以迎办2014年“世园会”为契机,继续加大查处毁树毁绿行为力度,进一步理顺和完善市、区两级园林绿化执法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与各级园林部门沟通协调机制,有效遏制毁树毁绿现象。适时推出并实施好毁树毁绿案件奖励举报制度。年内,毁树毁绿案件查办率达到95%以上。
  四、针对运输撒漏治理问题。
  我们制定了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管理与执法工作的长效管理办法,严厉打击违反规定堆放、处置、运输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为。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了为期四个半月的集中整治行动,共检查工地369处,检查车辆460余辆,查处车辆撒漏和污染道路行为269处次。其中,对各界关注的福州北路夜间运输车辆撒漏事件,依法及时进行了查处。参与全市水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完成了李村河、娄山河、张村河流域共63处污染点源的整治工作。
  五、针对城市环境容貌问题。
  城市环境“三分靠建设、七分靠管理”,对于市容环境存在的问题,城市管理部门积极探索建立常态化的城市管理体系,对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抓好区内市容环境整治工作;同时,建立完善各项城市管理制度,并切实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
  一是建立曝光制度。投入相应的经费,通过报纸、电视等平台对城市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曝光,每周一次,通过自我曝光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问题;二是建立检查制度。每天由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带队进行检查:周一由王建祥副市长或刘建军副秘书长带领相关区区长进行检查,周二由物业办主任带领相关区物业办主任进行检查,周三由市城管执法局局长带领相关区执法局局长进行检查,周四由爱卫办主任带领相关区爱卫办主任进行检查,周五由市政公用局分管局长带领相关区建管局分管环卫的副局长进行检查,各组检查结果汇总至市城管执法局,每周一由市城管执法局统一汇总上报市政府同时通过媒体进行曝光,向社会公布;三是建立巡查制度。每周六、周日由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带队分组进行巡查,巡查报告一并于周一上报市政府;四是建立公布评分制度。对各组每天检查的分数进行登记在案,每月汇总评分,排出名次,纳入文明考核和城市管理考核,作为全年绩效考核的基础和依据,同时将考评结果通过媒体进行曝光。三是城市管理必须真抓实干。城市管理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努力构建和完善城市管理的大格局,要建章立制,充分调动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层层抓落实、抓推进,真抓实干、抓出实效。
  欢迎广大市民的监督!
  七、对外宣传类(5条):
  市民代表的意见建议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重视宣传报道、树立形象,多做正面报道,多与市民沟通,降低谬论负面影响;(2)建议通过各种形式,加大自身宣传力度,增强群众基础,让广大群众理解并支持城管工作等共计5条。
  答复意见:
  市城管执法局本着“科学发展、为民执法、和谐城管”的工作理念,加大宣传力度,拉近与市民群众的联系,激发广大市民的参与度和认可度:
  一是以思想宣传为先导,促进队伍素质有新提高。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武装头脑,提高觉悟,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方向,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宣传引导全体城管执法人员大力发扬艰苦奋斗、爱岗敬业、团结进取的精神和树立勇于争先、雷厉风行、务实高效的作风,促进行政效率不断提高,营造心齐、风正、劲足的良好工作氛围。结合反腐倡廉工作,宣传引导全体城管执法人员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确保严格执法、公正管理,依法行政、严格自律,坚决杜绝失职渎职等违纪现象发生。
  二是以执法宣传为根本,展示工作成果有新变化。开辟宣传阵地。与法规部门联动,精心策划,在媒体开辟专门宣传阵地,普及城管法规知识。拟确定一个主流报纸媒体开辟“以案说法专栏”,有计划的刊发典型案例和法规条文,宣传引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城管法规,自觉维护环境秩序,共同参与城市管理。
  拓宽宣传渠道。着力提高宣传层次,力争在国家、省级媒体和《青岛日报》的宣传报道数量、质量上同比有较大突破,以引起社会各界对我市城管执法工作更为广泛的关注。着力加强社会宣传,适时协调、调度基层城管执法部门采取发放资料、解答咨询、设立宣传栏等形式,贴近群众,宣传工作,普及法律知识,让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城管执法、配合城管执法、支持城管执法。
  三是以形象宣传为载体,增强群众互动有新突破。播发公益形象广告。进一步发挥广播电视主流媒体受众多、覆盖面广的优势,分别在广播电视媒体定版定时播发城管执法公益形象片,增强城管执法队伍的亲和力与公信力,不断拉近与群众的距离,强化与群众的城市管理互动效果。注重先进典型宣传。组织调度基层城管执法部门,继续深入发掘推出先进典型人物,确保有事迹、有亮点,突出民生情怀;积极争取媒体支持,对先进典型人物进行宣传,以点带面,进一步提升城管执法队伍整体形象。
  四是充分发挥电视新闻、报纸和网站等主流宣传媒体的作用,通过开设城市管理专题、专栏、专版、网络论坛等形式,通过建立复合性传播渠道,做到报纸常有文、网络常有贴、电台常有声、电视常有影,全面介绍宣传城市管理工作,提高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知晓率和支持率,发挥舆论宣传的引导渗透和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宣传文化礼仪、文明道德、社会规范和创城的工作进展,曝光城市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接受公众和媒体监督,通过建设“阳光城管”构建和谐城管,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八、具体诉求类(5条):
  (一)栈桥沙滩已成地摊市场,如不加以遏制,必将泛滥。
  答复意见:市民您好,感谢您提出的意见。栈桥景区作为青岛的代表景区一直是城管执法部门的管理重点,针对摊贩问题,我们采取了疏堵结合的治理方式,除了设置合法、规范的营业摊点外,对流走商贩,尤其是经营假冒伪劣、欺诈顾客的不法商贩进行了治理,通过增设固定岗、延长执勤时间、增设协管员等等方式予以杜绝,目前,除了个别游走商贩外,景区秩序井然有序。欢迎您继续监督!
  (二)私建乱搭依然成风,特别是伊春路与同通榆路交界处的通榆路37号102户私建乱搭,无人敢管。  
  答复意见:市民您好,感谢您提出的意见。关于通榆路37号102户违法建筑问题,市北区城管执法局前期已对其乱搭乱建行为进行了查处,并对其下达相关执法文书;目前街道办事处正对该社区楼院进行综合改造,下一步,城管执法部门将结合楼院改造对该处及附近的违法建筑统一拆除。欢迎您的监督!
  (三)必须加强延安二路夜市的管理。
  答复意见:市民您好,感谢您提出的意见。延安二路夜市系民生创业中心开办,由其进行统一管理。辖区的城管执法队员将对不按照规定的范围及时间出摊的商贩,依法予以清理取缔,对多次违反者将给予行政处罚,同时,将积极协调夜市管理部门做好规范管理工作。欢迎您的监督!
  (四)请尽快解决东仲小学附近一处的占路房(此处房位于镇江路立交桥附近的一条小路中间,据说多年未解决)影响交通。 
  答复意见:市民您好,感谢您提出的意见。经查,此房是1983年4月份建成的,有土地使用证和产权证,是有合法手续的房屋,已电话回复管女士,欢迎监督!
  (五)加强对重庆路及维修道路的绿化工作,做好流动摊贩的安置工作避免武断没收。
  答复意见:市民您好,感谢您提出的意见。2010年,市城管执法局会同市城乡建设委、规划等六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改造和企业搬迁改造范围内树木绿地保护的通告》(我市主流媒体给予了报道);起草并下发了《关于加大巡查力度做好依法查处市区拆迁工地内毁树毁绿行为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大巡查力度做好依法查处市区拆迁工地内毁树毁绿行为工作的通知》,各区、市城管执法部门均已建立了树木保护基础档案;起草并下发了《关于加大巡查力度做好在道路开挖过程中确保行道树安全工作的通知》,依法查处擅自处置树木的行为。市城管执法局将联合四方区、李沧区等辖区城管执法局及相关执法部门,对即将开工建设和在建的道路施工工程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对破坏绿化等违法行为进行执法检查,同时,积极协调施工监管部门,做好施工工程的规划和监管,保护好已有绿化成果;
  对占路经营问题,我们主要是采取了疏堵结合的方式进行了治理,已经取得了成效,欢迎市民继续献言献策、进行监督!
  二〇一一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