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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09-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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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建议

回复意见

1

建议加大司法援助力度,加大对弱势群体贫困群体、家庭暴力的司法救助力度,多渠道为他们提供法律上的服务和救助。

加强全民普法,加强社区调解组织建设。

加强执法力度,提高办事力度。

对无证人员要严格清理,坚决杜绝无证上岗。

近年来,我市在严格落实《法律援助条例》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积极开展“三八”节妇女维权专线活动,加强与市救助中心协作,及时为遭受家暴的妇女提供援助;积极开展免费咨询、非诉讼调解、诉讼(仲裁)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援助服务。

“五五”普法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规划要求,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积极推动法律进乡村、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在镇、街建立法制宣传辅导站,在农村、社区建立法制夜校、法律宣传队伍、图书室和宣传栏等法律宣传媒介,“送法下乡”、“12.4”集中宣传等活动广泛开展。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全民普法力度。

为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市司法局建立和完善了“三级五层一中心”(市、区市、镇街三级组织协调体系,区市、镇街、管片区、村居、楼院五层排查化解体系,区市“12348”矛盾纠纷调解服务中心)的调解工作体系。将在继续巩固、加强乡镇(街道)调委会建设的基础上,适应城镇化合村并居新情况,跟踪建好人民调解组织,在居民相对密集、纠纷相对集中的街道居委会建立社区司法工作室,完善社区矛盾纠纷化解体系。

执法方面,市司法局将积极推行执法文明化、规范化,贯彻落实责任岗位制度和“首问负责制”,推动执法工作透明化,对违规违纪法律服务人员,坚决依法查处,对不符合执业条件人员,坚决依法清理。对违规执业行为和无证办案人员,加大与公安、法院等部门联合查处力度,确保我市法律服务市场健康有序运行。

2

建议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宣传,普法守法应从自身做起,司法咨询工作应加强,发展强大的律师队伍,加强对律师职业道德方面的教育。

“五五”普法以来,我市以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积极推动普法工作。特别是法律进机关工作,制定并落实了《关于加强全市公务员学法用法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了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法制讲座、普法考试、任前考法等制度。坚持了“每月一讲”、“以案释法”、“网上学法”、“学法学分制”等做法,每年组织全市科以上干部普法考试。下一步,将继续强化对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制教育。

    市司法局一直注重发展律师队伍,目前全市已有执业律师2000多人。在发展队伍的同时,注重加强队伍建设,大力加强职业道德、纪律作风建设,对违法违纪的执业行为依法查处。欢迎市民对律师行业进行监督。

3

建议实事求是,继续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为推动青岛科学发展,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多做贡献。

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注。市司法局将继续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履行好各项司法行政职能。今后,将继续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同时,进一步提升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密切联系群众,提高文明执法水平,为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多做贡献。

4

推进司法平等化,使公民的权利得到合理地保护。

市司法局将加大对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力度,进一步完善基层工作网络,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加大宣传,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努力实现应援尽援、能援则援,使贫弱群体不因经济困难而得不到法律的平等保护。

5

建议加强对律师、法律服务者的管理,强化服务,对管理相关事项可以定期发布通告的形式予以提醒提示。

加强对律师队伍的管理,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率质量水平,是我市律师工作两个重要的切入点、着力点。2010年以来,市司法局认真开展律师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实践活动和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年度考核,严厉查处律师违法违规执业投诉案件。在青岛市司法行政网上公布律师工作办事指南,公示办事程序。今后,将按照中央、省、市各级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律师管理,不断提高为社会服务的质量。

不断加强基层法律服务规范化管理,先后印发了《基层法律服务规范》地方标准、《青岛市法律服务所诚信执业等级评定办法》、《青岛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诚信执业自律公约》等管理办法,提高了法律服务执业人员的诚信执业意识和服务意识。每年都通过山东省司法行政网和青岛市司法行政网等网络媒体发布公告。

今后,将继续加大对法律服务队伍的教育引导和监督管理,严格年检注册、变更、注销、考录、培训等工作制度,规范服务、收费行为,并欢迎广大市民监督。

6

建议加大对中小学生法制教育力度,建立学校司法员制度

青少年是“五五”普法确定的重点对象。针对青少年,市普法办大力开展了“法律进学校”活动,在全市中小学中抓好法律学习的计划、教材、师资、课时“四落实”,110余万名中小学生中开展了“小手拉大手,我与家长同学法”活动。在全市1391所中小学推广了配备法制副校长的做法。20106月,专门召开了全市“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制教育现场经验交流会至于“学校司法员制度”,是否可以理解为与我们正在开展的法制副校长等做法一种概念的两种表达?欢迎您继续对普法工作进行关注。

7

建议严厉打击“狱霸”,防止各种“X事件”。

预防和打击“牢头狱霸” 、“所头所霸”是监狱、劳教所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多年来,市司法局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强化警察直接管理,服刑和劳教人员生活、学习、劳动“三大现场”全部纳入警察直接管理之下。二是强化技防水平,对监管场所实行全方位监控,有效杜绝了严重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三是实行阳光执法,狱(所)务公开。四规范执法行为,组织开展“打击牢头狱霸专项整治活动”和“清查事故隐患专项整治活动”,吸取全国其他监管单位的经验教训,主动查隐患、堵漏洞,防止了监管安全事故的发生。

8

建议加强司法公正,加强对社会弱势人员的法律援助。

市司法局将坚持秉法维权,公正廉洁文明执法,促进公平正义实现;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积极向因病致贫、因突发事件致贫、因支付基本教育费导致生活困难以及正在接受民政救助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

9

建议司法部门继续做好公民普法工作,规范律师执业道德。

“五五”普法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规划要求,积极推动法律进乡村、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全市178个镇、街建立了法制宣传辅导站,6684个农村、社区建立了法制夜校、法律宣传队伍、图书室和宣传栏。“送法下乡”、“五进社区”、“法制文艺”、“12.4”集中宣传等活动广泛开展。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对法律应用要求的不断提高以及新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公民法律素质也呈现动态增长的趋势。因此,每个五年规划都对普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市司法局也将不断致力于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市司法局一直注重律师队伍的职业道德建设,大力加强职业道德、纪律作风建设和律师队伍诚信建设,对违法违纪的执业行为依法查处。欢迎您继续对律师行业进行监督。

10

建议经常到基层开展送法下乡活动,组织法律专家深入到企业、学校、村庄、市镇机关宣讲法律。

“五五”普法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规划要求,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积极推动法律进乡村、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举办村、社区“两委”成员培训班220期,培训人员近48041人次;举办农民工法制培训班904期,培训人员近215766人;举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班428期,培训人员近34949人;举办青少年法制讲座406期,受教育人数近11万人次。同时,在镇、街建立法制宣传辅导站,在农村、社区建立法制夜校、法律宣传队伍、图书室和宣传栏等法律宣传媒介,广泛开展“送法下乡”、“五进社区”、“法制文艺”、“12.4”集中宣传等法制宣传活动。下一步,将继续深化基层普法,不断扩大普法宣讲团宣讲法律的覆盖面。

11

加强律师的管理,增强服务经济发展能力。

市司法局将认真学习贯彻中央两办转发《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全国律师工作会议和律师党建工作座谈会精神,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高度重视律师人才战略,完善人才发展规划,加快推动“十二五”律师人才培养“双百”计划的实施。二是加强律师行业诚信建设,在全行业推行律师行业诚信制度,不断提高律师执业的社会公信度。三是引导律师拓展业务领域,继续推动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加强律师服务环湾保护拥湾发展、蓝色经济带、黄河三角洲志愿专业团队建设,提高律师综合服务能力,提升服务层次和专业水平,更好发挥律师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四是加强品牌化建设,扎实开展双优评定活动,宣传推广国优、省优、市优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先进文化、先进理念、先进经验,发挥典型示范和带动作用,彰显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作用。

12

规范律师队伍,加强监督,克服鱼龙混杂的局面。严查律师与法官之间的勾结,造成腐败。

在规范律师与法官、检察官联系方面,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按照律师法律法规规定不断完善制度,坚持用制度管理约束行为;创新管理监督方法手段,发挥区市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重视日常监管;坚持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有机统一,加强业务指导,引导律师提高服务层次;探讨建立律师行业执业评价体系,完善执业信息发布公示制度,畅通社会监督渠道;依法行政,提高协会和律师事务所在规范执业中自律管理能力,严肃查处律师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13

加强对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机构的规范和管理,建立从业人员诚信监督体系,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律师工作:按照律师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制度,坚持用制度管理约束行为;创新管理监督方法手段,发挥区市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重视日常监管;坚持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有机统一,加强业务指导,引导律师提高服务层次;逐步建立律师行业执业评价体系,完善执业信息发布公示制度,畅通社会监督渠道;依法行政,提高协会和律师事务所在规范执业中自律管理能力,严肃查处律师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公证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在转变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能上下功夫,在全市公证行业推出三项便民服务新举措即公证办证材料一次性告知;建立预约延时服务工作机制;材料齐全事项5个工作日出证,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深入推进公证规范化管理,提高公证工作的社会公信力。组织开展全市公证质量检查活动。深化公证诚信建设,推进公证队伍公正廉洁执业。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认真执行《基层法律服务规范》地方标准、《青岛市法律服务所诚信执业等级评定办法》、《青岛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诚信执业自律公约》等管理办法,不断提高法律服务执业人员的诚信执业意识,今后,市司法局将一如既往对法律服务队伍加大教育引导和监督管理,严格年检注册、变更、注销、考录、培训等工作制度,规范服务、收费行为,实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信息公开制度,完善诚信档案,全面推行法律服务所诚信等级评定工作,进一步健全执业人员诚信监督体系,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欢迎广大市民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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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加强法制宣传,加大低收入困难群体、弱势群体的帮扶工作。

市司法局将继续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积极推动法律进乡村、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在镇、街建立法制宣传辅导站,在农村、社区建立法制夜校、法律宣传队伍、图书室和宣传栏等法律宣传媒介,广泛开展“送法下乡”、“五进社区”、“法制文艺”、“12.4”集中宣传等活动。

加大法律援助宣传,探索通过公交电视、公益律师在线等栏目扩大法律援助影响力,强化与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的固定化、制度化宣传合作,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加强便民服务岗建设,畅通渠道,让更多困难群众受益于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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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促进经济社会建设,推进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特殊人的辅助方面要加强,在法治宣传的方法创新方面,深度、广度还需进一步的拓展。

市司法局将在组织引导律师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更加注重引导律师忠诚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历史使命,更加注重发挥律师在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中的作用,倡导律师奉献社会精神。

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积极向因病致贫、因突发事件致贫、因支付基本教育费导致生活困难以及正在接受民政救助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完善基层工作网络,积极探索特色宣传,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

市司法局将继续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积极推动法律进乡村、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在镇、街建立法制宣传辅导站,在农村、社区建立法制夜校、法律宣传队伍、图书室和宣传栏等法律宣传媒介,广泛开展“送法下乡”、“五进社区”、“法制文艺”、“12.4”集中宣传等。

16

能认真吸纳市民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法律保障、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职能作用。建议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流程,使弱者受到保护。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认真履行职能,一是加强宣传,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二是加强机构网络建设,畅通申请渠道,做到便民利民;三是简化受理程序,提高服务效率;四是科学指派案件,满足受援人需求;五是强化办案监督,提高法律援助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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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新《人民调解法》的宣传学习。建议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以更加完善的做好调解工作。

自《人民调解法》颁布以来,市司法局从四个方面着手,为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营造了浓厚氛围。一是印发了《人民调解法》宣传提纲,指导区市学习、宣传好《人民调解法》;二是组织开展《人民调解法》集中宣传月活动,充分利用区、街、居三级调解网络,采取集中学与自学相结合、普遍学与重点学相结合等方式,让居民对新颁布的《人民调解法》有了直观了解和广泛认识;三是征订了《人民调解法释义》等书籍,配合人民调解法的学习和实施,使相关人员准确理解和把握立法原意。下一步,将以区市为单位,对人民调解员普遍开展一次《人民调解法》集中培训和专业知识培训活动。同时,通过统一印发宣传材料,组织稿件在新闻传媒刊发等活动,加大宣传力度,扩大人民调解的社会影响,推动人民调解事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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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

2.加大法律援助的工作力度。

青少年是“五五”普法确定的重点对象,针对青少年,市普法办大力开展了“法律进学校”活动,在全市中小学中抓好法律学习的计划、教材、师资、课时“四落实”,110余万名中、小学生中开展了“小手拉大手,我与家长同学法”活动。在全市1391所中小学推广了配备法制副校长的做法。20106月,专门召开了全市“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制教育现场经验交流会2011年将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市司法局将进一步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

将教育感化贯穿于未成年刑事案件辩护全过程,积极发挥庭前人格调查制度作用,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完善基层工作网络,推进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岗建设,实现窗口前移,渠道畅通,方便群众获得法律援助。

19

规范司法程序,提高办案效和结案率。监督法院、律师之间的利益关系。营造纯净的司法环境。惩治腐败从基层、小官做起。

在规范律师与法官、检察官联系方面,主要采取以下措施:按照律师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制度,坚持用制度管理约束行为;创新管理监督方法手段,发挥区市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重视日常监管;坚持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有机统一,加强业务指导,引导律师提高服务层次;探索建立律师行业执业评价体系,完善执业信息发布公示制度,畅通社会监督渠道;依法行政,提高协会和律师事务所在规范执业中自律管理能力,严肃查处律师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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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法,加大普法,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严。以法律为依据,拒绝人情,防止找关系,拒绝腐败。

市司法局将继续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积极推动法律进乡村、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在镇、街建立法制宣传辅导站,在农村、社区建立法制夜校、法律宣传队伍、图书室和宣传栏等法律宣传媒介,广泛开展“送法下乡”、“五进社区”、“法制文艺”、“12.4”集中宣传等,使全民都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加强对执法的监督,营造更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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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对律师行业的管理,引导服务以及宣传,对社区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提高社区工作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

近年来,市司法局不断加大了队伍培训工作力度,建立健全了培训考核目标责任制度,年初重点工作目标要求各区市要对法律服务工作者每年轮训一遍,法律服务工作者每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48小时。20107月份,对新考核录用的208名法律工作者开展了岗前培训;10月份,组织全市法律服务所主任参加了全省法律服务所主任培训。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队伍培训工作,严格岗前培训,健全持续性学习制度,落实教育培训目标,不断提高执业人员素质。

近年来,市司法局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始终坚持把法律知识培训作为提高镇街、社区人民调解员综合素质和化解矛盾纠纷能力的基本途径紧抓不放,制定考核机制、建立培训制度,制定培训计划,编写培训教材,采取岗位培训、年度培训、示范培训、观摩交流、旁听案件审理等方式,分期分批对全部人民调解员进行了培训,使广大人民调解员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掌握了一定法律、法规和调解技能,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明显提高。下一步,将加大培训工作力度,从《人民调解法》的学习、宣传入手,使每名社区工作人员都能深入领会和掌握新颁布的人民调解法的立法原意,采取多元化的培训形式,提高人民调解员参加业务培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丰富培训内容,法律知识要包括合同法、物权法、劳动法、婚姻法等在人民调解工作中经常用到的法律知识,紧密结合人民调解工作实际,增强针对性和实用性。

22

建议扩大系统志愿律师数量,在各律师事务所内能单设志愿律师窗口,给贫弱群体提供援助。

市司法局将下发《关于在全市律师事务所开展“争创明星志愿律师窗口活动”的通知》,对志愿律师窗口工作提出目标和要求,对窗口的工作职能和志愿律师的工作职责进行规定,争取做到“三统一”即:统一窗口外部形象(包括工作标示、援助指南及宣传口号等)、统一志愿律师工作规范、统一窗口接待及受理案件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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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完善法律服务 法律顾问、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和体系 做好人民调解和法律服务工作,为全社会的法制宣传、普法工作做点实事。

加大对社会的弱势群体、外来务工、新市民的司法援助 。

加大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的力度。

聘请部分优秀律师组成顾问团,发挥本土律师熟悉区情民情的优势 为政府工作提供服务 。

市司法局拟于2011年组织召开全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总结交流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验,推动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全覆盖工程。

市司法局不断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建立和完善了“三级五层一中心”(市、区市、镇街三级组织协调体系,区市、镇街、管片区、村居、楼院五层排查化解体系,区市“12348”矛盾纠纷调解服务中心)调解工作体系。2009年,提请市两办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

近年来,我市探索实施了狱所教育改造和社会安置帮教一体化工程,实现了服刑在教人员教育改造与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无缝隙对接,在提高教育改造质量、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重新违法犯罪率逐年减少。20109月中央在青岛召开的全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现场会议推广了青岛的经验做法。市司法局将继续深化、规范和完善这项工作,力求取得更大的成效。加大对外来务工人员和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力度,开通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畅通“12348”法律服务专线,完善网络信息化工作手段,方便群众及时获得法律帮助。

24

监狱劳教所面对的多数是在社会种思想极端,偏执的人群,建议对这部分人群的管理,以感化教育与儒家思想相结合的方式为主,减少这部分人群再次犯错误的几率。好似疾病,要及时医治并去病根,否则反复发作,成慢性病就难治了。

多年来,监狱劳教所始终把教育人、改造人、挽救人放在第一位,注重对服刑、劳教人员的教育改造工作,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较低水平,受到司法部的肯定。一是把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教育作为重要教育内容,列入日常教育改造规划。二是开展以“学经典、树新风、促改造”为主题的学习教育活动。三是坚持开展道德实践活动,引导和教育服刑劳教人员正确对待改造生活,把刑期、教期变学期,积极学知识,刻苦学技术,增强服刑劳教人员的认罪悔罪意识。四是创新教育矫治新模式,对症下药,提高教育矫治的针对性。

25

加强作风建设。

努力发挥司法的公正性。

依法办案,真正做到廉政。

加强自身职业道德,对违法乱纪行为加大查处力度。

弱势群体维权难。加大法律援助制度。

加强司法公正。

人员配备向社区倾斜,更好的化解矛盾。

市司法局肩负着法律保障、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教育三大职能,具体承担监狱劳教、安置帮教、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制宣传教育、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12348”法律咨询热线、国家司法考试等工作。近几年来,市司法局深入开展“抓党风、促行风、强作风”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活动,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核心,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分级分类开展全员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执业水平。机关公务员队伍中开展作风教育整顿和高绩效处室建设,在狱所警察队伍中加强公正执法和岗位练兵,在法律服务队伍中深入开展以诚信服务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努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思想教育和工作作风整顿,强化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同时,进一步加强服务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文明执法水平。市司法局始终重视加强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这是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不断扩大援助覆盖面,法律援助一镇一站(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基本建立,全市170个镇(街)均依托司法所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各社区(村)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络员,向全市低保家庭和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发放了8.7万张《法律援助卡》,实现了低保困难家庭法律援助信息全覆盖,努力维护贫弱群体合法权益。基层司法所建设不断得到加强,已初步把司法所打造成集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制宣传等司法行政职能于一体的一线工作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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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医疗纠纷社会人员参与的整治力度,建议成立由卫生、司法、公安等相关部门联合成立第三方机构,协调处理医疗纠纷,严禁社会人员非法参与、威胁、恐吓、扰乱相关当事人员,创建一个安静安全的医疗环境。

2010年市司法局与市卫生局研究起草了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的工作报告、工作方案,制定了《青岛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正在按有关程序审定。试点成立了3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人员已经到位,办公场所和经费正在协调中。目前已调处医疗纠纷76起。下一步,将在区市全面建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并推动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开展医疗纠纷的调解工作,全面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