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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1、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优化招商项目结构,做好环境保护,严格控制污染项目,提高招商工作质量和水平。
回复意见:近年来,我市在提高利用内资质量和水平上做了很多工作:
1、更新观念,力克不足,着眼于结构优化,进一步提升利用内资质量和水平。坚持高点定位,瞄准世界500强和国内500强等大企业以及重点民营大企业,通过引进符合城市生产布局和社会产业发展要求的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农业、节能环保产业等科技含量高、税收贡献大的优质项目,实现国内招商引资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提升利用内资的质量和水平。
2、严把项目关口,杜绝污染项目上马。一是严把招商关。大力开展循环经济项目招商,集约利用资源,降低能源消耗,将关口前置,对于高耗能、高污染的项目做到不接触、不洽谈、不签约。二是严把审批关。将清洁生产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列为技术评估和环保审批重点内容,对引进新开工的建设项目,其预期万元增加值能耗高于区域内上年度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水平的,一律不予审批,不得建设。三是严把督导关。对重点招商项目实行实地勘踏制度,不仅看项目建设进度、看资金到位,同时也看是否高耗能、有污染的隐患,真正使招商引资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良性互动。
建议2、从改善国内招商环境入手,立足重点项目引进,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
回复意见:一是对现有外来投资政策进行整合,建立重点项目扶持基金,通过贴息、资助、奖励等方式,为“引进来”的企业提供支持,增强投资吸引力。二是用足、用活国家对高新技术产业、振兴产业和新兴产业的财政扶持政策,激发企业活力。三是对外地来青投资发展企业享受与本地企业同等的金融服务、科技支持、名牌评选及产业配套支持政策,扩大对外地投资者的扶持力。四是是邀请外地投资企业代表列席市人大和市政协会议,参政议政,进一步营造“亲商、安商、扶商”氛围,形成吸引高端要素和国内资本集聚的“洼地效应”,提高我市国际竞争力。
建议3、积极推进集群招商、产业招商、特色招商和优势招商。
回复意见:按照《青岛市工业定向招商指导目录》、《青岛市服务业定向招商指导目录》,积极引导市外资金投向汽车机车、石油化工、家电电子、纺织服装、船舶及海洋工程等集群产业,现代服务业及高新技术产业集中。发挥中石化、中海油、中船重工、四方机车等已在我市投资的国内外大企业集团的凝聚作用,吸引进相关配套企业,延伸产业价值链条,提高当地企业为家电电子、汽车机车、海洋工程和造船的配套率。一是结合主导产业抓集群,重点引进家电电子、石化化工、汽车机车、船舶海洋工程等产业链配套项目,提高产业发展水平。二是结合传统产业抓升级,重点引进同行业知名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的优势企业,参与老城区企业搬迁改造,实现技术、装备和产品性能上档次。三是结合新兴产业抓规模,积极引进海洋生物医药、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化工、海水利用等新能源、新材料投资合作项目,培育新的产业增长点。四是结合现代服务业抓特色,积极引进金融机构、会展旅游、港口物流、科技研发、文化创意、总部经济等高端服务业项目。
建议4、建议取消对内资招商的考核。
回复意见:2001年,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引进国内外知名大企业和重点科研院所工作的通知》文件下发后,全市利用内资从2002年起被正式纳入市目标绩效考核体系。通过几年时间探索,内资考核已经形成了一整套赋分科学、程序规范、流程合理的利用内资工作绩效评价机制。该项考核工作在国内同等城市中属于首创,杭州、宁波、南京等城市先后来我市学习内资大项目考核经验。内资大项目考核作用显著:一是促进了全市利用内资稳步增长。作为全市绩效考核经济指标中重要贡献的加分因素,充分发挥激励作用,在全市营造了比大项目招商、赶项目建设进度、超额完成利用内资年度预期目标任务的竞争氛围,促进了全市利用内资以超10%的年均速度平稳增长。二是内资大项目比重逐年增多。内资大项目考核,引领全市国内招商向“引进大企业和大院大所”投资大项目转变,有力推动了我市的产业升级和结构优化。三是促进产业集群快速发展。对汽车、机车、民营百强、先进制造业和总部类项目,在按资金额度赋分外,执行了再加1分的鼓励措施,有力地促进了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大项目的引进,助推了产业集群化发展。所以内资考核工作不能取消,仍需继续加强。
建议5、较好地完成了全市内资专项工作,成效显著。
回复意见:2010年,市经合办充分发挥业务职能,组织引导全市各级国内招商部门和单位,围绕“转方式、调结构”以及“两个引进”新要求,抢抓国内外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移机遇,以率先建成山东蓝色经济核心区和高端型产业聚集区为目标,依据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锁定目标领域、目标对象和目标功能区,有针对性地开展定向招商活动,提高招商的成功率和优质项目的比例,积极促进内资项目签约、开工及施工建设,国内招商取得显著成效, 利用内资成为我市经济可持续发展新的增长点。据初步统计,全年引进实际投资500万元以上项目约1100个,实际到位内资超600亿元,同比增长30%以上,完成年度计划约120%。虽然利用内资总量和增幅同创新高,但利用内资质量和水平还需进一步优化和提高。三是优化发展空间,提升产业集群发展的承载能力。发挥中石化、中海油、中船重工、四方机车等已在我市投资的国内外大企业集团的凝聚作用,吸引进相关配套企业,延伸产业价值链条,提高当地企业为家电电子、汽车机车、海洋工程和造船的配套率。
建议6、加强特殊区域宣传力度,开拓创新,使总部经济发展有突破。
近年来,全市各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切实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总部经济发展的意见》,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优化总部经济发展环境,狠抓总部招商和工作体制机制创新,总部经济再现良好的发展态势。结合《青岛市关于加快总部经济发展的意见》的出台,我办先后多次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我市总部经济发展情况、发展总部经济的区位优势和政策优势,促进了总部经济定向招商,收到了较好效果。2011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大总部经济区位优势宣传力度,大力引进和培育总部企业,围绕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突出发展重点产业总部经济,力争全市总部经济在数量和规模上实现新突破,在“十二五”开局年为今后五年总部经济发展夯实基础,为推进全市经济增长方式转型作出新贡献。
建议7、把对口支援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创造更多适合对口支援地区经济发展的新路子、不断完善对口支援模式。
回复意见:多年来,我们始终坚决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市关于对口支援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做好对口支援工作,支援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改善受援地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做出了积极努力。根据对口支援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帮助受援地区解决一批影响发展的问题,并严格按照上级部门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总体要求的框架内积极探索对口支援工作的新路子、新模式,“开发式扶贫村建设”的一些成果已在全国推广。根据受援地区的实际情况,围绕改善受援地区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基本生产条件,坚持民生帮扶,在西藏日喀则市实施了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水平的科技兴农项目,在贵州实施了开发式扶贫村建设,在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实施了改善移民安置条件的移民安置项目;围绕受援地区转型发展的需要,坚持产业帮扶,在贵州发挥我市名牌企业的带动作用,在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建立青岛工业园,在菏泽市曹县建立青岛工业园,与博兴县加强经济合作;同时,我们还以教育培训为平台,开展智力援助,协助对口支援地区举办各种类型的培训班,促进了受援地区的人力资源开发工作。我市在对口支援工作中,还积极推进双方的经贸合作与交流,组织双方企业开展经贸洽谈,利用双方的比较优势,共同开拓国内国际市场,通过经贸的合作,促进双方产业的发展。
建议8、经济合作、帮扶工作成果如何是否需要及时公开,以使社会及时了解掌握。
回复意见:在对口支援工作中,我们通过政府援助、结对帮扶、企业参与、经济合作等各种形式做好对口支援工作,对口支援和帮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促进了我市与对口支援地区的交流与合作。在开展对口支援工作的同时,我们也十分重视政务公开和媒体的宣传报道,我市对口支援的一些重大活动以及对口支援工作的情况及成效在国家、省、市相关媒体都进行了及时报道,并在青岛国内经济合作信息网进行了介绍。下一步,我们将会进一步将对口支援工作成果通过相关媒体进行报道,以使社会各界及时了解我市对口支援工作开展的情况。
建议9、大力支持参与西部大开发,以政府的经济组织间的合作为基础,引导我市企业参与西部大开发,利用西部地区的资源和市场,拓展发展空间,使经济协调发展。
回复意见:市经合办在推进参与西部大开发的经济活动工作中,始终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市场为纽带、企业为主体、项目为载体” 的机制。以服务企业为工作模式,通过政府搭台,使青岛企业在参与西部开发、促进区域经济合作中,企业自身的产业优势与西部地区资源优势也得到了很好的结合,为企业的发展创造了空间。为了使企业在参与西部大开发和区域经济合作中取得成效,我办将发挥政府工作部门职能,结合青岛本土的优势,在参与西部大开发具体从以下6个方面进行协调促进。一是促进青岛的名牌企业和民营企业利用品牌和资金的优势到西部地区参与各种形式的经济合作。二是为促进蓝色经济的发展,体现青岛城市的港口的优势,通过投资、合作的形式在西部有关省区市建立青岛无水港码头,提高青岛港的辐射力和发展后劲。三是利用西部地区的口岸,促进青岛市企业开辟向西的国际贸易通道。四是积极组织企业参加西部地区的展会扩大内需市场,促进青岛企业产品在西部地区的市场份额。五是促进与西部地区在农业人才培训和劳务上的合作。六是促进与西部地区政府经济合作部门的交流,提升青岛城市的影响力。
建议10、完善半岛城市群合作机制,促进合作深化发展。
回复意见:近年来,我市分别与潍坊、德州、日照三市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与潍坊签订《关于加快推进青潍一体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推进青潍一体化发展行动计划》,《关于加快推进区域合作一体化发展的备忘录》;与日照市签订了《关于进一步发展两市交流合作关系的框架协议》,《关于加快推进青岛日照区域合作一体化发展的备忘录》;与德州市签订了《青岛市人民政府 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发展两市交流合作关系战略框架协议》及合作备忘录等。在推进我市与半岛城市群的部分城市间的合作上,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并完善了推进机制。首先建立两市主要领导年会制度。每年轮流召开一次书记、市长年会,就涉及区域发展的重大问题、重点事项进行磋商。其次是成立双方合作协调推进机构。双方经济合作主管部门承担日常协调联络职能,负责承办合作中的具体工作,定期召开会议,抓好日常信息交流、事务磋商、计划和协议落实等事项。三是建立两市相关部门专业合作机制。成立区域规划、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环境保护、资源利用、文化建设、社会管理等各类专业委员会,开展政策研究、法规研究、技术交流和专项合作等。实现两市优势互补,更加有效地促进生产要一素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最大限度地提高区域资源配置效益和城市竞争力,推动半岛城市间共同繁荣发展。
建议11、加强外地驻青机构和办事机构的服务与管理。
回复意见:近年来,我办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外地驻青机构和办事机构的服务与管理工作:一是坚持政务公开,实行一次性告知服务。对来电来函咨询的,实行首问、首办责任制。二是充分发挥外驻青办事机构的沟通联系和桥梁作用,努力实现互利双赢。加强联系沟通,坚持走访制度主动征求意见,随时了解外地驻青办事机构的情况和服务需求;注重发挥外地驻青办事机构的作用,组织外地驻青办事机构参加各种投资说明会、推介会,组织有关单位和企业考察竹青办事机构排除地政府或企业等形式,发挥外地驻青办事机构的沟通联系和桥梁作用,组织外地驻青办事机构参与我市经济建设,推进区域经济合作。三是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坚持“真诚合作”服务理念,落实服务承诺制,做市外来青投资企业及办事机构的引导者,诚心做市外在青企业办事机构合法利益的维护者,真心做市外在青企业办事机构解决困难和问题的协调者,贴心做促进市外在青企业办事机构不断发展的服务者,根据外地驻青办事机构的不同情况,分别采取前置服务,上门服务和跟踪服务模式,努力为外来投资者提供方便、快捷、高效、优质服务。
建议12、加强与外省市间的经济合作与交流工作。
回复意见:近年来,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融共进、互利共赢”原则,我市与部分省市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关系,一是加强政府间合作。发挥政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积极营造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并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双方支持本地企业到对方发展。二是加强优势产业合作。发挥各自优势,优化结构,延伸产业链,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机车生产及先进制造业基地;三是加强现代服务业和会展业合作。积极支持对方在本市举办各种合作交流活动,双方鼓励本地企业积极参加对方举办的各种展会,加强各城市市间的经贸交流与合作。四是与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区域合作组织以及资源富集地区城市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在与杭州、日照、潍坊市等地市政府签署加强合作交流框架协议的基础上,继续推进与友好城市的全方位合作交流,构建经济合作信息共享平台,促进与各地市的合作交流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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