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场征集意见反馈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0-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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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林业局对市民的意见建议进行了梳理归纳,共归纳出需要办理的意见建议12条。从市民意见建议看,广大市民重点关注的是全市的生态建设和森林资源保护情况,关注的是居住环境的改善,并对我市的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资源开发与利用等工作提出了合理化建议。通过办理市民意见建议,市林业局对当前我市林业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思路有了更加充分的认识,在研究部署2010年林业工作时,将有针对性地采纳应用市民提出的优秀意见建议,进一步创新林业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转变工作作风,端正工作态度,促进我市现代林业的又好又快发展。具体办理情况如下:
  一、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创新义务植树形式,多栽植纪念林、纪念树,提高全体市民的义务植树意识,让植树造林、绿化祖国的观念根植于每一个市民心中。落户青岛的外地人、新市民,也要履行植树义务,以示对这座城市的关心和爱护。
  办理情况:2000年11月17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了《青岛市全民义务植树条例》。自《青岛市全民义务植树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有力地推动了我市全民义务植树工作的开展和义务植树尽责率的提高。自2010年起,市林业局将采取措施,进一步组织开展好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一)继续加大义务植树属地化管理责任的落实。进一步加强对义务植树工作的指导,不断完善基层绿委办工作机构,加大义务植树属地化管理的力度,督促检查各区市义务植树行政主管部门主动开展各项工作,确保义务植树管理工作重心下移,扎实开展。要大力倡导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私营业户、适龄公民、外来务工人员围绕身边增绿,开展种树、种花、种草,参与企业、社区绿化宣传及绿化养护,依法履行植树义务。为此,今年将着力采取三项措施。一是加大义务植树上报统计的及时性和科学性。二是加大义务植树检查考核力度。三是加大对重点群体单位义务植树尽责率的落实。企事业单位是外来人员比较集中的地方,为了全面准确掌握企业用工数量,近年我市一些区市绿化部门主动与劳动部门协调,掌握第一手用工资料,大大提高了企业义务植树义务尽责率,此做法市林业局将在今后工作中不断总结推广。
  (二)继续大力推进义务植树基地建设。以建立义务植树基地为载体,组织社会公民开展义务植树活动。今年植树节期间,将继续开展党政植树活动,充分发挥各级党政军领导以身示范的模范带头作用;拟联合团市委、市总工会等部门开展栽植纪念林、种纪念树活动,并结合绿色青岛建设、“十绿”工程规划以及筹办2014年世界园艺博览会等工作,大力推进义务植树基地和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步伐。
  (三)大力创新义务植树方式方法。今年是建设绿色青岛、实施“十绿” 工程的第一年,市林业局将通过各种媒体广泛的开展宣传,充分调动社会公民的植绿、爱绿、护绿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社会公民造林绿化意识。以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为契机,不断创新义务植树方式方法,通过各种形式,鼓励广大市民以参加公益性绿化宣传、公园景点认建认养、绿化门前三包、庭院绿化、上缴以资代劳费等多种方式履行植树义务;以绿色青岛宣传为载体,使越来越多的市民自觉地以住在青岛、热爱青岛、绿化青岛、美化青岛为己任,自觉的绿化美化社区家园。
  二、加快绿色青岛建设,加大荒山绿化、道路绿化、河流绿化、村庄绿化的力度,积极引进优良树种,大力发展经济树种,逐步淘汰“病老树”,建设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提高森林覆盖率和造林绿化水平,改善全市生态环境和市民居住环境。
    办理情况:2009年,全市共完成扩大内需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20.46万亩,占国家下达计划(20万亩)的102.3%,其中沿海基干林带3.12万亩,纵深造林17.34万亩,并做到了科学规划、精心施工、专款专用。新建完善农田林网10.76万亩,飞播造林5万亩,社会主义新农村绿化1000个,超额完成年度林业生产计划。今后五年,全市林业工作将大力推进林业生态建设,建设绿色青岛。具体规划是按照以城市为中心,逐步向外辐射延伸、循序渐进的原则,实施十大绿化工程,大力推进绿色青岛建设,确保利用5年的时间,使全市的荒山、通道、村庄等全部绿起来,林木覆盖率达到40%以上。其中2010年将重点抓好我市青银高速、环胶州湾高速、同三高速、滨海公路南段和胶济铁路等5条重要通道两侧的绿化及可视范围内的山头绿化和村庄绿化,打造进出我市的生态廊道、景观大道。新建通道林带124公里,绿化面积11354亩;补齐断档林带116.7公里,绿化面积8313亩;建设节点绿化带12公里,绿化面积1080亩;荒山绿化2.5万亩,封山育林10万亩,中幼林抚育10万亩,低质低效林改造4万亩,生态修复采石坑3处;新建完善农田林网20万亩;村庄绿化130个;沿海基干林带及河流水库周边绿化11668亩;建设市级森林公园1处,现代林业示范园5处,石老人、午山区域“绿肺”1处,少海和女姑口湿地公园2处。
  三、加大对林业的投入和扶持力度,尤其是平度、莱西等经济实力较差的郊区市的林业发展扶持力度。
  办理情况:根据中共青岛市委(青发【2009】19号)文件的要求。2010—2014年,市财政每年按排2亿元资金专项用于绿色青岛建设,其中对平度、莱西两市的荒山绿化、道路两侧林带建设是投入扶持的重点。目前已规划:
  平度市2010年完成青新高速69.2公里的绿廊建设,共需新建林带5262亩;新建、完善农田林网8万亩,植树80万株;绿化荒山0.8万亩,封山育林1.8万亩,中幼林抚育3万亩,低产低效林改造3万亩;新建、完善沿海基干林带1000亩。
  莱西市2010年完成“十绿工程”造林共计14378亩,其中“绿廊”3075亩,“绿山”7735亩,“绿屏”3668亩;采石坑修复4个,封山育林18000亩,中幼林抚育30000亩,“绿网”50000亩,“绿肾”退耕还林1000亩,绿村55个。
  四、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既要重“造”,更要重“管”,认真做好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湿地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认真做好中幼林抚育、林相改造等经营管理工作。
  办理情况:(一)森林防火工作。我市各级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青岛市森林防火条例》等法规规定,采取了多种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森林火灾的防控,森林防火工作取得较好成绩,森林火灾受害率连续多年控制在0.03‰以内的较低水平,较好地保护了森林资源。今后,市林业局将继续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强森林火灾的防范和扑救,力保我市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在森林防扑火工作中,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一是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严格考核和落实。二是严格火源管理,及时扑救。组建了4500余人的森林资源管护专业队伍和200人的市级森林消防专业队伍,配备交通通讯和灭火工具,加强对山林的巡查看护,丧葬祭奠物品集中焚烧,严禁火种入林,一旦发生火灾后能够快速反应,及时扑救,把损失降到最低。三是加强基础建设和能力建设,从根本上提高对森林火灾的防控能力。四是加强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五是加强宣传,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防火意识。六是严格执法,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二)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作为野生动物保护的主管部门,市林业局将认真执行《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高度重视野生鸟类保护工作,采取多种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好野生鸟类保护。一是落实责任,加强管护。全市成立4500多人的森林资源管护队伍,每个队员都划分责任区,签订责任状,负责所辖范围内的鸟类保护。各级林业部门将在春秋两季乱捕滥猎易发季节,在山头、河流等重点区域增设保护站点,落实管护责任,加强巡护管护,收缴或清除乱捕滥猎网具,收到较好地效果。二是严厉打击。各级林业部门设立24小时举报电话,及时接受群众关于乱捕滥猎和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举报,每案必查,严厉打击。同时每年春秋候鸟迁徙季节都要开展护鸟专项行动,成立专门的执法队伍,检查野生动物活动区域,清理宾馆饭店,对违法者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极大地震慑了违法犯罪行为。三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在“爱鸟周”、“保护野生动物集中宣传月”活动中,要利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积极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意义。市林业局在青岛人民广播电台每日一分钟的林业新闻节目中重点播出了保护野生动物宣传内容,开辟野生动物宣传专题节目和栏目,制作播放公益广告,以期不断提高全民保护野生动物意识。(三)湿地保护工作。近几年来,湿地保护工作成效显著。建立了大沽河上中游湿地保护工程、胶州湾湿地保护工程等,为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拥湾发展、环湾保护”战略,完成了《胶州湾生态湿地保护研究》,积极做好青岛市湿地保护工程规划及市地保护立法工作。(四)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2010年我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将着力构建四大体系。一是构建应急管理体系。强化常发性病虫害的普查和突发性重大森林病虫害的除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全市生态安全;二是构建监测预警体系。强化监测,及时发现灾情,查清病虫害的种类及危害,摸清家底,有的放矢,为做好全市整体防控工作提供决策依据;三是构建技术培训体系。推广先进的防治技术,加大无公害和生物防治力度;四是构建检疫执法体系。强化检疫执法职能,加强检疫复检和种苗产地检疫,强化调运检疫检查。(五)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管理工作。古树经历了上百年的风风雨雨,易遭病虫危害,高楼林立的城市又从自然环境方面造成古树长势的衰弱。为此,在下步工作中,一是要尽可能地改善古树名木的立地环境,认真做好古树名木的日常管理,如浇灌、松土、施肥、培土、除草、防腐等养护工作。二是要积极开展古树名木的复壮技术研究,培训好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技术骨干,制定古树名木的抢救复壮详细计划,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队伍,对管辖范围内长势较弱或濒死的古树采取科学措施实施复壮。三是要在资金允许的情况下,有针对性地进行古树保护、防虫避害、防衰复壮的课题研究。四是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加强对具有丰富历史文化内涵的少数古树名木保护。
  五、严格林业行政执法,加强对木材加工市场的管理,加大对乱砍滥伐林木、擅自占用和破坏林地、乱捕滥猎和经营利用陆生野生动物特别是野生鸟类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维护全市生态安全。
  办理情况:2009年,我市查办各类林业违法案件103起,办结率100%。一是成立专门的森林资源管护队伍,到目前为止共有队员4500余人,兼森林资源保护、鸟类保护、森林防火于一身,主要职责是对全市200万亩生态公益林进行看护,责任到人;二是严厉打击。各级林业部门均设立24小时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关于毁林案件的举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三是根据林业生产的季节特点,在每年的冬春两季林木采伐高峰开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林地林木资源案件,有效地遏制了各种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2010年,市林业局将进一步加大对野生动物保护(特别是野生鸟类)的执法力度,继续开展春秋两季护鸟专项行动,打击一批,处理一批,震慑违法犯罪分子,积极维护全市的生态安全。
  六、加快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办理情况:2009年,成立了由分管市长任组长的青岛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调研,立足我市实际提出了林改“4+1”模式,得到国家、省林业局领导的充分肯定。胶南市作为全省林改试点县,率先于年初开始了林改试点工作,成为全省唯一一个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引进专业测绘机构,采用高精度GPS进行现场勘界的试点县,既增加了勘界的准确性,又避免了各种林权隐患纠纷的发生。
  2010年,市林业局将认真总结推广胶南市林改经验,加快推进全市林改工作。(一)召开好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现场会,促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进程。(二)加快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尽快指导13处林改试点单位编制好林改实施方案,确保明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试点任务。(三)全面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在林改试点的基础上,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全面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到2010年底,力争完成以明晰产权为主要内容的主体改革任务。工作重点是制定林改方案和勘界确权。(四)切实做好督查和服务工作。组织好日常林改工作的督促和检查,抓好信息通报制度的落实,把日常检查成绩纳入年终考核成绩。
  七、大力发展林业产业,多出台鼓励林业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培育龙头企业,延长产业链条,推动林业产业优化升级,带动林农增收致富。
  办理情况:2009年,市政府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快花卉产业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尽快将我市建设成为北方最大的外向型林业种苗、花卉生产区和集散交易物流中心,打造“中国花港”城市名片。全市林业总产值达到62.5亿元。新建薄皮核桃种植基地4处面积4800亩,所占土地大多为山岭薄地,既不与粮食争地,又促进了林业发展和农民致富。新建蓝莓种植基地4000亩,农民在以土地入股参与分红的同时,还通过采摘蓝莓等方式,实现了“家门口就业。”积极组团参加第七届中国花博会,我市自主设计的青岛室外景园获金奖,参展的各类花卉展品获奖16项。
  自2010年起,市林业局将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完善协调林业产业管理和服务。加强林业产业协调管理机构建设,使产业管理的事有人抓,为产业发展争取政策的事有人管,为企业和林农提供产业信息、技术服务的事有人做,真正做大做强林业产业,实现兴林富民。二是尽快编制完成《青岛市林业产业发展规划》,林业产业是一种资源约束型产业,必须精心谋划,才能避免破坏生态和盲目扩张,实现科学有序发展。根据国家林业局《林业产业振兴规划(2010—2012年)》的原则要求,抓紧编制完善我市的林业产业发展规划,科学确定今后一个时期林业产业的规划目标、主要任务和发展重点;按照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努力培育林业优势产业。三是加大对林业龙头企业和科技示范基地的培育力度,延长产业链,扩大城乡就业,促进农民增收;培育名、特、优名牌林产品,实施产前、产中、产后跟踪服务与技术指导。四是强化林业科技支撑。加强林业产业科学研究,围绕林业产业发展的关键性技术组织科研攻关,逐步建立科技与产业相结合的新机制,不断提高林业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五是建立健全林业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林业产业一头连着千家万户的农民,一头连着千变万化的市场,具有生产相对分散、建设主体较多的特点,必须加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帮助解决那些一家一户、一企一业办不了、办不好的事,提高林业生产经营者适应市场的能力。六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争取林业信贷政策,建立扶持龙头企业及名优林产品发展的产业基金,每1-2年度评选出林业龙头企业,对兴林富民优秀林业龙头企业给予奖励。
  八、网鸟现象比较严重,普通市民因没有执法身份,对网鸟人也无可奈何,望林业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从根本上解决这一有损我市形象的问题。
  办理情况:市林业局将进一步加强野鸟资源保护力度,加大执法整治力度,严厉打击乱捕滥猎野生鸟类的违法犯罪行为,对违法犯罪行为露头就打,在森林公安局值班室设立24小时举报电话,及时接受广大群众关于乱捕滥猎和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举报,本着不放过一条线索的原则,每案必查,严厉打击。每年春秋候鸟迁徙季节都要开展护鸟专项行动,成立专门的执法队伍,检查野生动物活动区域,清理宾馆饭店,对违法者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市林业局也将进一步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提高全民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和生态文明意识,自觉爱护鸟类,力争从根本上解决张网捕鸟的问题。举报受理电话:88014110,88018110。
  九、少数林业执法人员素质不高,服务意识不强。
  办理情况:近年来,我市林业系统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林业执法人员的素质有了普遍提高,但也确实存在个别执法人员素质不高、服务意识不强的情况。今后,市林业局将进一步采取得力措施,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提高服务意识。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工作。结合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采取 “集中学习日”、“周末学习日”等措施,通过专家辅导、观看录像、典型案例、理论测试、读书笔记等,实现教育的长效性,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整体素质。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建立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落实例会和责任追究工作机制,严格执行责任考核,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网络化管理体系,形成“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同时,加强对执法工作的全程监察,以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形式,广泛征求各区市、服务对象、社会团体的意见建议,及时对反馈问题进行整改和落实。三是加强日常考核工作,切实增强执法人员的服务意识。将执法人员的工作作风、服务意识列入年度考核内容,凡在执法过程中因工作作风等问题受群众举报的,一经查实严肃查处。                                   
  十、加强林业法律、法规、政策、知识的宣传力度,让每位市民都知道林业保护、发展的重要性,提高市民的爱绿、护绿、植绿意识。
  办理情况:近年来,市林业局宣传工作始终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快现代林业建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这一中心,突出林业重点工程,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切实增强林业宣传的吸引力、影响力和感染力,使我市的林业宣传工作始终走在了全国、全省行业系统的前列。据2009年统计,市林业局在各类媒体发布宣传信息1500余条,其中广播电视800余条,平面媒体700余条。市林业局也连续多年被国家林业局和省林业局评为宣传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2010年,林业的新形势、新特点、新任务对宣传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市林业局将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不断增强做好宣传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不断增强宣传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扎扎实实地做好林业宣传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林业战略地位和重要作用的宣传力度。林业是生态建设的主体,在建设生态文明的历史进程中肩负着特殊使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林业宣传工作要紧扣“林业与生态文明建设”、“林业与构建和谐社会”、“林业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林业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林业与改革开放”以及“绿色示范村镇创建活动”等主题,精心策划,开展业务全方位、多角度的深入宣传要通过宣传,积极倡导植绿、爱绿、护绿的社会风尚,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对林业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绿化意识、生态意识,为我市现代林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进一步加大生态文明生态文化的宣传力度。建设生态文明是党的十七提出的新要求。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林业是改善生态环境的主力军。要大力宣传“既要金山银山、更好青山绿水”、“办绿色银行”、“生态市”、森林城市等一系列科学发展的理念和发展战略。紧紧围绕“情系绿荫”林业服务品牌,进一步加大林业专题宣传工作力度。重点围绕绿色青岛建设和林权制度改革,认真组织做好植树节、世界湿地日、爱鸟月等活动的宣传,进一步丰富“情系绿荫”服务品牌的内涵。
  (三)进一步加大林业改革发展成就的宣传力度。紧紧围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大力宣传改革开放以来,在造林绿化、林业产业、资源保护、森林文化等林业建设领域取得的重大成就。同时,以务林人“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开拓进取、敢争一流”的行业精神为主线,及时总结典型、表彰典型,展示林业系统的精神风貌。
  (四)进一步加大对林业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宣传力度。加强对荒山绿化的宣传。荒山绿化既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生态建设的难点,更是生态建设的重点,为此,要加大工程造林的宣传报道力度,大力宣传荒山绿化的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示范引导,进一步调动群众绿化荒山的积极性。
  十一、公开林业监督电话、举报电话,方便群众监督和举报。
  办理情况:市林业局局的监督电话、举报电话号码已经在青岛政务网、青岛市林业局网站向社会进行了公布,也可通过114查号台随时进行查询,并且,市林业局局还通过广播电台、电视台、青岛早报、半岛都市报等相关媒体定期向全社会发布,接受全体市民的监督和举报。
  近年来,市林业局一直注重加强和完善政务公开载体建设,健全和完善服务监督、举报受理制度,完善政务公示形式和内容,充分利用市政府政务公开网和青岛市林业局网站,及时发布和更新政策咨询、政务信息、办事指南、通告、公示和各类服务信息,建立了与市检察院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了在查处和预防渎职与职务犯罪工作中的联系和协作。积极参加行风在线、民生在线、阳光在线活动,设立了局长公开电话、监督投诉电话和林业局网站举报投诉信箱,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林业工作的意见建议,接受群众监督;聘请2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干部和普通群众为市林业局社会监督员,定期听取他们对林业发展、机关建设的意见建议;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解答市民和代表们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方便对外服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市林业局的林业监督电话是88018301;举报受理电话是88018110和88014110。另外,在森林防火期和开展相关专项行动时还专门设立临时公开服务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