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市民关注度较高的环境保护工作,市环保部门认真倾听市民意见、研究制定工作措施,把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环境问题作为工作的重点,推进环保工作上水平。
一、加强污染综合治理,改善环境质量
重点抓好三项工作:
一是保障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加大对崂山水库、大沽河等重点水源地周边排污状况的监管力度,严肃查处危害水源的环境违法行为;
二是巩固良好的环境空气质量,采取有奖举报黑烟车等措施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的防治,会同有关部门细化职责分工和监管措施,控制扬尘污染,淘汰30台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
三是在重点流域污染治理方面实现突破,会同有关部门和区市政府加快李村河、娄山河、墨水河等过城河道的截污和污染点源整治,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开展城市污水深度处理综合利用试点,补充河道生态用水,使过城河环境面貌得到明显改善。
二、坚持环保为民,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
针对群众关心的餐饮业油烟、噪声扰民问题,在全市推广餐饮业环评审批管理试点经验,采取分类审批管理、加大公众参与力度、推广先进油烟净化技术、推行油烟净化设施专业化维护等措施,减少餐饮业油烟噪声扰民现象。市环保部门还将开展公共场所噪声污染专项治理,对违法夜间施工行为实行责任延伸追究,不仅对违法施工单位依法严肃处理,也要追究建设单位的责任。针对农村环保工作薄弱的问题,将开展农村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试点,重点开展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抓好20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建设。
三、加强重点企业环境管理,构建和谐的厂群关系
由于历史原因,我市个别区域存在居民住宅区与工业企业距离过近,尽管企业达标排放,但仍对周边居民造成了一定环境影响。对于具备搬迁条件的企业,将结合“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的实施,积极推动企业搬迁。对于暂不具备搬迁条件的企业,在做好企业排污监管的同时,积极帮助企业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安排环保专项资金,鼓励引导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实施清洁生产,建立环境管理体系,进一步降低排放水平。同时,开展“企业环保开放日”等活动,组织企业向社会发布环境报告,促进企业与周边居民的相互沟通和了解,积极化解矛盾。
四、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动员社会力量共同保护环境
及时向社会公布环境质量状况、环保政策等环境信息,保障群众知情权。加强环保网站建设,提高便民服务功能,将环保网站打造成密切联系社会各界的重要桥梁和纽带。以社区和学校为重点,组织环保讲座,深入开展环境友好单位创建活动,年内新创建环境友好(绿色)单位80个以上。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评选环保先进,形成有利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继续深入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动员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促进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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