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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我市“两改”工作的措施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0-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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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市民关注度较高的房价上涨过快、市场预期不确定方面的问题,市城乡建设部门提出了改进工作的有关措施。
  一、规划先行、科学有序地进行住房建设
  市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各区政府初步确定了我市今后三年的住房建设规划,同时建立“两改”项目库,逐一落实项目,保证规划的落地实施。重点加快铁路、隧道、地铁、主要交通干道沿线两侧改造,围绕“环湾、拥湾”区域,打造新型城市居住聚集区,将旧城区人口逐步向拥湾等区域转移疏散,缓解市区建筑密度过大以及基础设施、交通负荷过重的问题。目前新的110片“两改”项目库已改造了50片,剩余60片,未来三年,计划对剩余的项目全部实行拆迁改造,盘活存量土地,缓解住房供需矛盾。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狠抓“两改”回迁安置工作
  迄今为止,我市开展“两改”已近三年,尽管已回迁2.4万户,但是仍然有2万多户拆迁居民在外过渡,亟待回迁安置,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对“两改”成果始终充满期待。因此,市城乡建设部门对开工项目狠抓拆迁完成率、项目招拍挂率、建筑单体方案审批率、基坑开挖施工率,突出抓好土地供应、规划报批两个关键环节,确保安置房项目先行启动、先行建设、先行交付;对计划回迁项目狠抓竣工回迁率和主体工程封顶率,安排专人分片负责,每日在市房地产开发局召开碰头会,适时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到现场协调解决建设资金、二次定位、手续办理、竣前检查、竣工验收等方面的问题,确保安置房完成竣工验收手续,并将钥匙发到居民手中。
  三、配套优先,确保安置房配套建设如期完成
  市城乡建设部门作为配套工程建设管理部门之一,在计划立项、前期工作、资金保障等方面将“两改”安置房配套工程优先考虑,通过优化内部管理流程、理顺代建制工作程序、及时保证配套资金供应,在安置房交付之前完成了全部项目红线外与主干网之间的配套工程。同时积极协调市市政公用局督促有关单位限时与开发企业签定合同,对供热、燃气、自来水等配套设施建设优先安排计划、优先设计、优先施工;协调市供电公司针对将原来缴纳70%供电配套工程费方可进场施工的标准降低至50%,并对工程的采购与订货特事特办、优先安排,保证了配套工程的及时竣工验收和投入使用。
  四、积极开展调控,稳定住房价格
  为保持我市房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按照稳定完善政策、增加有效供给、加强市场监管,继续综合运用土地、金融、税收等手段,加强和改善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一是严厉查处房地产开发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形成依法开发、规范经营的良好市场氛围。二是针对已经发现的问题,及时查漏补缺,加强部门自身建设,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提高监督管理水平,形成房地产市场无缝管理体系。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管理的长效机制,完善综合评价和诚信评价制度,加强企业监管和项目监管,完善商品房销售网上备案系统,加强交易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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