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市民关注度较高的食品安全问题,为努力改善食品安全消费环境,全面提高我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市食品安全主管部门将进一步健全监督制度,扎实推进食品安全体系建设,努力构建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可追溯控制管理网络。
一、大力整顿和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
一是加强源头治理,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建立完善基地农产品销前检测、包装标识与质量追溯制度,进一步完善高毒高残留农药定点经营管理和兽药经营管理规范(GSP)试点。加快推进标准化建设进程,从源头上控制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二是强化食品生产加工监管,切实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严格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和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全面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制,取缔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用原料的黑窝点。
三是严格市场准入,规范食品市场流通秩序。全面推行“一户多档制、实名登记制、证明登记制和标牌公示制”等四项制度建设,建立入市食品电子监管备案系统,强化食品流通主体准入、索证索票、购销台账、不合格食品退市管理。严格肉品入市备案管理,全面取缔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
四是加强餐饮消费领域监管,严把消费安全关。加强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完善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评估体系,严格集体配送餐单位资质准入,推行集体食堂卫生标准化建设,对无证照餐饮摊点进行清理,净化餐饮消费环境。
二、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监管队伍和保障体系
一是完善责任体系。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各区市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工作日程,纳入各级目标考核体系。对十二区市进行“落实责任体系、监督抽验、群众满意度调查”三位一体的综合评价,实现“三级政府、四级组织”的层级覆盖。
二是组建和加强监管队伍,确保监管力量和监管能力保障到位。今年完成市和区(市)两级监管队伍组建,逐步延伸到乡镇和街道。加强农村和基层“三网”特别是社会监督员队伍建设。
三是加强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健全两级检验机构,提升科学监管水平。
三、全面提升检验检测能力
以食品检测仪器等硬件配置为重点,继续加大青岛国家质检中心和五市一区食品实验室建设力度,力争到2011年建成国内先进、资质完备、层次分明、特色鲜明的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平台,为生产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和保障。
四、扩大监督抽查范围
加大对重点食品和重大节庆期间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食品的抽检力度,定期公布抽检结果。围绕行政监督、检验检测、执法打假和预测预警,建立规范、有效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提高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的有效性。
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一是完善风险评估体系。组建食品安全危害分析与风险评估专家队伍,建立统一、科学、规范的危害评估和风险预警指标体系。
二是完善应急处置体系。突出抓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的修订和具体落实;搞好应急培训演练,提高实战能力。
三是完善监测体系。研究制定全市统一食品安全例行监测与监督抽查计划,统一调配检测资源,建立检测资源梯次互助机制,实现资源整合、信息共享。
四是完善法制标准体系。立足我市实际,突出小作坊、小商店、小餐馆、小食杂店、小摊点等生产经营单位,疏堵结合,研究制定相关地方法规与技术标准,有效解决无证经营问题。
五是完善信息追溯体系。探索建立食品安全电子信息备案追溯系统,基本实现入市食品来源可查、流向可追、数量可计、质量可控。
六是完善信用体系。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示范街、示范乡、镇(办事处)、示范区(市)创建活动,探索将企业食品安全信用与信贷信用挂钩,形成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
七是完善宣传教育体系。面向广大农民实施农产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逐步培养和提高全体农民的质量意识与安全生产习惯;实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集中培训计划,切实提高全市食品安全知法、守法、执法水平和责任意识;深入开展“放心消费”食品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六、形成社会共同参与监督的和谐氛围
积极发挥社会力量作用,邀请市民代表对餐饮企业开展巡访活动。启动“健康饮食”科普活动。强化各环节监管部门的协作,不断完善全程监管链条。多种形式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吸纳市民建议,形成人人关心支持、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与和谐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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